2023年深圳市承翰学校高中自主招生(二类)公告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批准深圳中学等82所学校开展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工作,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招生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自主招生项目:美术类-书法专业
招生计划:15人
中考成绩分数控制线:320分
招生范围:深圳市A、C、D三类户籍具有一定书法基础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的初中毕业生,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必须符合深圳市中考民办普高录取条件,条件不符不得报名,材料审核最终以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址:www.szzk.edu.cn)资格审核为准。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书法术科生,学校将结合招收专业人数进行编班,独立设置课程,文化课与专业教学同步进行,集中校内外优秀教师团队组织教学,面向国内外重点专业院校及综合性大学培养书法专业人才。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6月14日
(周末正常接受报名)
9: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深圳市承翰学校(西校区)招生办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春园路
1.《深圳市承翰学校2023年自主招生二类招生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
2.学生中考准考证号
3.学生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书法活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学校通过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址:www.szzk.edu.cn)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考生专业学习情况进行当面核实和登记,填写报名资料等。
三、领取准考证
学校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下发“2023年深圳市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申报志愿告知书”和《专项考核准考证》(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后发放),考试领取《专项考核准考证》后即被中考中招管理系统锁定,不支持申报其他学校。
四、温馨提醒
① 需学生本人亲自前来报名,可由家长陪同。
② 每位学生只能报考一所二类自主招生学校。
考试时间:
2023年7月1日(周六)8:00-11:50
考试内容:
书法专业总分为200分,具体考试内容及评价标准详见附件。
考试地点:
深圳市承翰学校书法教室(龙岗区景园路1号)
一、录取条件
考生中考文化分数须达到深圳市承翰学校艺术中考成绩控制线。其中,书法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320分(含)。
二、录取办法
在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书法报名专项录取。
将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学校书法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中考成绩占60%,学校书法考核成绩占40%合成总分,由高到低按总分排名拟录。若总分排名相同,以学校书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三、协议签署
申报“二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参加学校书法专项考核当天签订“2023年深圳市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申报志愿确认回执”和《书法高考培训协议书》,明确考生本人申报意愿并服从录取程序。未提交“确认回执”的考生视为放弃二类自主招生学校志愿,不予以录取。凡被二类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能再参加其他固定划线批次学校的录取。
四、公示上报
学校于7月2日前完成学校书法专项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的公示,中考成绩公布后,完成拟录名单的公示。拟录名单不得超计划。两项工作的公示期均为5天,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招办统一录取。
五、录取通知
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由市招办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一经发现,取消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须严守考场纪律及考试要求,如有舞弊或其他违反中考考试规范的行为,将上报市教育局,按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3.本方案由深圳市承翰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咨询电话:
0755-33287245、33211682
18038035619(微信同号)湛老师
19925438627(微信同号)张老师
学校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
0755-28324756;
邮箱:lucy.zhuang@cicec.cn
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
0755-88120325(艺术)
0755-88125592(体育);
邮箱:tcs@sz.edu.cn
区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
0755-89551993;
邮箱:lgjyjjjk@lg.gov.cn
附件:
深圳市承翰学校2023年书法自主招生
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书法类考核内容(4尺3开,竖幅临摹)
(一)临摹作品:时限 70 分钟。
(1)楷书,分值:70分。
(2)隶书,分值:30分。
(二)创作作品:按指定文字内容创作楷书及其它书体作品各一幅,时限90分钟。考生不得携带纸张参考,其它相关书画用具考生可自带,除书法临摹考核要求资料外,其它任何参考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二、书法类评分标准
(一)书法评分标准
注重书法类考生对多种字体书写规律的掌握,在点 画、结构、章法、神韵等方面表现书法内容的能力。
(二)考题、阅卷及计分办法
书法类考题由招生学校按照以上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且不得低于此标准拟定,考题考前封卷保密,现场开题。各招生学校须统一配用专用考试纸张及考场练习纸张,不允许学生自带考试用纸。卷面非规定处不得出现考生本人的姓名、 印章、符号等,否则计为零分。阅卷时须封闭考生信息。
书法类考生专项成绩最后得分以临摹作品和创作作品各项卷面得分之和(满分 200 分)计分。考生专项考核成绩只指考生参加专项考核被评定的各卷面总成绩,不可再以竞赛、展演等获奖经历另外附加计算成绩。
三、临摹范围
考场提供楷书、隶书临摹范本
(一)楷书:六种楷书范本任选一种临摹
欧阳询《九成宫碑》、颜真卿《勤礼碑》、柳公权《玄秘塔碑》、赵孟頫《胆巴碑》、褚遂良《大字阴符经》、北魏《张玄墓志》。
(二)隶书:四种隶书任选一种临摹
汉《曹全碑》、汉《礼器碑》、汉《乙瑛碑》、汉《张迁碑》。
END
编辑 丨 党政办
审核 丨 谈春华
点击拨打招生热线
(小学、初中)
(普通高中)
(国际课程中心)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