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里藏了一具尸体,周围还放了三只旧碗 | 都市外八行14
【都市外八行】是脸叔在苍衣社开设的小众职业故事专栏。以离婚律师、盗墓贼、地下主播等小众从业者们的独特经历为素材,展现多维社会的隐秘角落,用全新的角度深度揭示复杂而真实的现实生活。
大家好,我是脸叔。
今天继续更新小众职业故事专栏【都市外八行】。
直奔主题,刑警刘星辰回来了。
苍衣社的老友们应该都认识刘星辰,曾经他的栏目爆火,读完那些带劲的故事后,铁子们纷纷高呼过瘾,后台时不时地都会出现留言询问刘警官何时回归。
是的,他回来了,还带了一封亲笔信。话不多说,好故事在后头呢。
刑警刘星辰写给你的一封信
亲爱的读者:
你好,我叫刘星辰,是一名刑警。
和大多数警察有所不同,很多人往往一辈子都耕耘在一个岗位,而我在参警这十几年里因种种原因调换了很多部门。所谓隔行如隔山,这个词用在警队也一样,不同的警队之间工作内容天差地别,我也因此见到了各式各样的犯罪行为、遇到了形形色色的罪犯、侦办过大大小小不同的案件。
一开始做这些工作时,我只觉得是单纯地在惩戒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每一次将罪犯送进看守所之后我都会心潮澎湃,我还清楚记得第一次参与抓捕时的情形,它就像电影画面一样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后来我渐渐长大,从一个重案队拎包的新丁慢慢成长为一名有经验的办案人,在历经重案队、扫黑专案组、便衣侦查队、缉毒队这些部门之后,虽然我所遇到的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变化,我所侦办的案件性质依旧是刑法上的那几条,但在对每一起案件进行深入了解之后,我逐渐注意到潜藏在每起案件中的人性。
人性是最复杂的东西,犯罪是在人性偏失中出现的行为,当人性的缺失被放大,犯罪便会应运而生,一直抵达临界点,最后爆发。大多数的犯罪意识往往都在一刹那之间,我抓住的犯罪嫌疑人中,不少人都悔恨哭啼,他们甚至记不得挥舞刀具的那一刻心里在想什么。
他们挥刀面对的都是相亲相识的人或者是有一面之缘的人,在犯罪行为发生的那一瞬间,他们都变成了仇人。由于绝大多数的犯罪行为都发生在熟人之间,从追查死者生前的关系人再到将疑犯抓捕归案,已经成了侦查办案的基本操作。
我从参加工作到现在,只有零星的几起案件中被害人与凶手没有任何关系,这又是另说了。
这些年的工作经历让我懂得了许多,身为一名一直在一线工作的警察,侦查案件、抓捕疑犯几乎成为工作的全部,直到有一次,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关于案件预防的宣传活动,才突然发现,相对于抓捕嫌疑犯,如果能将犯罪行为遏制在萌芽里似乎能让社会更加安定、民众生活更加安全。
我想到的也是公安法制机构一直在做的普法教育。宣传普法教育能让人警钟长鸣,是威慑犯罪行为的最前线,能为普法宣传做出一份微薄的贡献也一直是我心之所系所念,恰好我又遇到了一个机会。三年前,我遇到了一群热爱文字和故事的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将自己参警多年的经历化作一个个故事写了出来,又在他们的帮助下让众多读者能够看到。
这是我的故事,也是全国所有警察的故事,这些故事不仅书写了曾与我并肩战斗的同事的英姿,也讲述了全国二百万警察的工作。
我也想借着这个机会“夹带私货”,将普法宣传加入其中,也许在某一刻,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有一个人巧合地读到了一个故事,他能与故事中的人产生共鸣,能透过故事中的事看到自己的未来,从而放下心中的执念,愿意遵从法律法规,那么这个世界上又将少一起案件,多一份安宁。
更重要的是,普通读者通过这些罪案故事学一些刑法常识,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以及所爱的人。上医治未病,希望我亲身经手的这些案件,带给你的不只是好看的故事,更是有用的刑法科普,在某一时刻能帮到你。
祝你阅读愉快!
这是 都市外八行 第 14 个故事
职业:刑警
全文 11127 字
碧波园建于2003年,是罗泽市最早一批独门独户别墅群,也是早期数一数二的豪宅。
这里曾发生过一起连环盗窃案,两个小偷专挑晚上不亮灯的别墅撬门入室,最多的一次偷到了案值几百万的东西。他们贪心不足,没过多久又来作案,被警察逮了个正着。
盗窃罪分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两种,一般来说被盗物品案值超过二千元即可认定为刑事犯罪,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有连续多次的盗窃行为,达到三次以上也可以认定为刑事犯罪。对于违法犯罪人员,根据盗窃的金额和造成的后果来对行为是否严重进行定性,盗窃罪起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
我参与了那起案子的蹲守侦查,在车里睁着眼睛一坐就是一宿。小区半夜的时候会起风,从车窗缝隙传来阵阵呜咽的声响,听得直瘆人。
和我在一起的同事说这里风水不好,两座山之间阴气重,即使有钱也不能买这里的房子,早晚出事。我笑同事太迷信。
时过境迁,没想到还没过几年,碧波园真出大事了。
报警的是一户新买下别墅准备装修的房主,他说在屋子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我和喜子赶到现场。喜子是痕迹检验专业出身,有着丰富的第一案发现场处置经验。
现场是一栋四层别墅,正在装修,整栋房子都被脚手架包了起来,尸体是在别墅地下室发现的。
房主带着我们来到地下室。这里之前在施工,四周墙边都是石灰和水泥,水泥地面从楼梯口开始往中间被凿开。房主说他想把地下室往下再挖深一些,结果砸开地面水泥后发现了一只手。
地下室中间被人用砖头围了一个圈,被砸开的水泥中露出一截苍白色的手腕,小手指从手掌上被撕开,指节只剩下一块皮肉连接着,没有血迹。“工人在用碎石机凿水泥的时候发现这只手,当时不小心把手指头弄断了,里面肯定还有其他的部位。”房主指着半凿开的水泥地面战战兢兢地说。
我围着现场走了一圈,碎石机已经将手探出的水泥面边缘敲碎。我轻轻地从这只手旁边的水泥上抠下一块来,发现里面还有皮肉。这里的水泥地面足有一米厚,也许这里真的还有其他东西。
我知道不能再继续用碎石机凿了,如果水泥下面真有东西的话,就会像那根断掉的手指一样被凿碎。
我从海里捞过尸体,也从山中挖过尸体,但是没从水泥里凿过尸体,一时间有些束手无策。
用锤子砸怕会将下面的东西损毁,如果像刚才这样一点点将水泥抠开,估计得花好几天。
喜子倒是提出一个建议——找文保局的人帮忙。文保局是一个冷门部门,职责之一是文物保护,比如在施工现场发现古物时进行抢救性发掘。
他们对于如何把地下的东西挖出来且保持原状可谓经验丰富。
喜子和他们有过接触,他在做现场勘验的时候会用石膏来对痕迹建模。这种石膏是特制的,有一次文保局的人在复原文物的时候材料不够,来找我们借过这种石膏。
很快,文保局的职员宏宇过来了,他在文保局专门负责考古发掘。用喜子的话说,他见过的死人不比我们少,只不过年份久远了些。
专业人士出手果然非同凡响,宏宇拿了一瓶不知什么成分的蓝色液体,往水泥上倒一些,水泥就松动裂开。他迅速用铲子将裂开的水泥挖出来,每次能挖出一大面,但是挖得很薄。
看了一会儿,我和喜子也学会了,便一起上去帮忙。我们顺着这只探出来的手往后面挖,一点点挖出了胳膊,然后是身子,接着是腿和另外一只胳膊,最后是头。
如同我们料想的一样,水泥下面埋了一具尸体。
这个人眼窝脸颊深陷进去,表皮已经干枯了,根本认不出本来面目,身高大约一米七五,穿着一身白色的麻衣,由于一直被水泥裹着,麻衣只是变黑了,但还没腐烂。
出土后,麻衣束带直接断开,露出了死者的身体,尸体腹腔干瘪向下凹陷,还有一道长长的割伤。喜子戴着手套按了下伤口,发现很深,再微微用力,手指头探进了伤口里。
手指进入后,这道伤口立刻沿着割裂的方向延伸撕开,从胸口一直到肚脐眼。喜子又用手轻轻将伤口掀开,腹腔里空洞洞的什么也没有。
尸体的内脏不见了。
“这是……木乃伊?”宏宇站在我们身后若有所思。
这个玩笑并不好笑,如果这里是一座陵墓,那么这具尸体还挺应景。可这里是一栋别墅的地下室,出现了一具内脏被掏空的干尸,就很可能是一起严重的故意杀人案件。
法医随后赶到,我和喜子帮忙将尸体抬到担架上。抬起来的时候,我看到尸体下面有一串珠子,摸起来的感觉好像是硬木。
尸体只穿着麻布衣服,连一件其他衣物都没有,这串珠子肯定不是随身物件,那么它是从哪儿来的?
宏宇告诉我们,这珠子看着像是用来陪葬的器物。我笑着对他说:“你这职业病怕不是看什么都像是考古挖掘品。”
宏宇说:“可惜这里是一栋别墅,要是一块风水地界挖出这东西,那可真有继续研究的价值。”
喜子开玩笑说:“你可拉倒吧,你挖的都是几百年前的东西,眼前这尸体死亡时间肯定不会太久,你们考古不是能把尸体的死亡年代推算出来吗?你来试试推算看看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死的?”
宏宇摆摆手不说话。
我看着眼前这块挖出人形的水泥地陷入了沉思,这具尸体是被谁埋在这里的?
能埋在别墅里,那么别墅的房主肯定和这具尸体脱不了干系。首先排除怀疑的是现房主,这栋别墅是他刚买到手的,这具尸体也是他发现的,他的作案嫌疑最小。
我问他这栋别墅上一任房主是谁。房主说他没见过上一任,连签协议都是委托律师来办理的,据说上一任房主一直在国外。
我找到小区的物业,把这栋别墅的历任房主信息都翻了出来,上一任房主叫周胜,这栋别墅是他三年前买的;在他之前的再上一任房主叫宋善宁,是这栋别墅的第一任房主。
小区物业的人告诉我,这栋别墅一直没人住。不过没在这儿住并不代表与这件事没关系,这个周胜是案件最重要的关系人,现在必须找到他。
周胜在物业有一个登记电话,打过去显示已经是空号了。我在公安网里利用身份证信息对周胜进行查询,结果发现这个人没有任何登记信息,
他连二代身份证都没办,网上的照片还是黑白底的,人脸模模糊糊根本看不清。
这时候队里的石头提出来要扩大追查面,把各种资源关联起来找出这个人。
石头是做情报研判出身,他和我的工作方向有些不同,我们重案队是从一个案子中想方设法找出嫌疑人,而石头却是在知道这个人是谁的情况下,将他找出来。
石头建议我们从多个方面入手。我去空管局查了周胜的飞行记录,三年来他没有任何乘机信息;陈国涛去铁路公安查了周胜的乘车记录,那时刚开始实行火车票实名制,依然没有周胜的乘车记录;艾蒿去旅游局查了周胜在省内的旅店住宿登记信息,近三年全是空白;石头则是去通信公司查了周胜的手机登记信息,结果只显示在三年前有一个登记号码,就是我们在物业发现的已经是空号的手机号。
这个人好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一个正常生活的人不会没有任何行动轨迹。
我左思右想,觉得恐怕周胜就是这起埋尸案的嫌疑人。他用了三年时间隐藏自己的行踪,不留下任何痕迹,然后找机会将人杀害,接下来再将房子卖给别人,过几年便洗脱嫌疑。
只不过他没想到买主为了扩大地下室,在买下房子后直接将水泥地面凿开,导致尸体被发现。
我找到了负责别墅买卖交易的律师。他说周胜在委托他帮忙进行买卖的时候只是传真了一份委托协议书,在卖房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露面,他连周胜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唯一的信息是一张一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就是我在公安网中查到的那张连脸都看不清的黑白照片。
我又查了周胜卖房收款的银行卡,卖房的钱静静地存在那里,没有动账记录。我猜想如果一个能在三年前就策划这起埋尸行动的人,一定十分谨慎,不会立刻使用银行卡。
假设周胜真的是在三年前就开始刻意隐匿自己踪迹的话,那这次犯罪是我遇到的准备时间最长的一起犯罪。
人找不到,证据也没有,案件陷入了僵局。我不禁有些头疼,在碧波园别墅里发现尸体的事已经传遍整座城市,影响极坏,大队长赵铁城几乎每隔几个小时就给我打一遍电话询问进展。
现在我只能寄希望于通过尸检发现新的线索。
喜子和法医一起完成了尸检,做出了一份初步报告。尸体内脏缺失,死亡原因不明,根据尸体腐败的情况推算出死亡时间大约是两年前。喜子将尸体的DNA采集后放在网上与登记的失踪人口比对,但这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现在还无法确定尸体的身份。
“从尸体身上什么都查不出来吗?不是还有件衣服吗?”我追问道。
喜子说那件衣服是寿衣,到处都有卖的,根本无法确定来源。
正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文保局的宏宇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对现场发现的那串珠子很感兴趣。当时由于珠子是证物我没有给宏宇细看,事后他与同学讨论觉得那串珠子恐怕是一件文物,串珠子的线绳应该是后来换上去的,有机会的话他想再仔细看看。
喜子说他已经对珠子表面做过提取了,什么也没发现,我又将珠子拿出来仔细看了看,珠子上面很粗糙,似乎隐隐约约能看到有篆刻的痕迹。
我决定把珠子交给宏宇,他是这方面的专家,也许会找出珠子的来历。
宏宇不负所望,第二天就给我打来电话,说他与考古的同学沟通,从珠子上发现了一件大事。
在电话里他先向我详细讲述了这串珠子的来历,根据珠子的质地和形态,他们判断这是一件明朝的器物,而且这串珠子并不是装饰品,而是一种法器,说得直白点就是下葬时专门用来陪葬的东西,一般叫作殉葬品。
宏宇继续说,珠子上刻的是经文,虽然部分经文已经模糊了,但还是能辨识出这是镇魂的法器。根据明朝文献的记载,这种镇魂魄的器物在使用的时候需要将尸体的内脏掏空,然后器物放在尸体身下才能生效,使得死者不能投胎转世。
这与我们在现场发现的情景一模一样。
我不禁大吃一惊,没想到凶手在杀人之后还使用明朝的埋葬方式。死者和凶手之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知道这件明朝的器物应该很值钱,凶手这番操作成本可不低。
我问宏宇他怎么了解得这么清楚。宏宇告诉我,他同学在河南文保局工作,多年前在对一处被盗挖的墓穴进行抢救性发掘时,发现过类似的下葬方法。
宏宇说河南有很多古墓,那间墓穴里面的东西被扫荡一空,但是还有个旁室没被盗墓贼发现,他们在旁室里找到的陪葬尸首和别墅里发现的很像。经过考古,发现被盗的墓穴主人出身一个明朝的官宦之家,陪葬的是他家的下人,用这种方法是为了将下人永远镇住,不得投胎转世,继续为墓穴里的这人做奴仆。
盗墓类的小说火过很长一段时间,当时我也很喜欢看,里面讲述盗墓过程紧张刺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让人恨不得一口气读完,但这个行为却是很严重的犯罪。在刑法中没有盗墓罪,它的全名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对它的定性为起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轻微的才会判处三年以下。但实际上只要是盗墓的,情节就绝不会轻微,造成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尤其是古墓,里面的陪葬品都是文物,价值连城,只要被抓,肯定会被重判。这个罪最高可至无期徒刑,那书里说的精绝古城、仙宫古镇这一类的,基本就要在牢里待一辈子了。
宏宇还告诉我,根据之前被盗墓穴的情况,下人的内脏就埋在墓穴附近,而照此仿制的话,这起案件中死者的内脏也应该是在别墅附近的某个位置。
我一听来了精神,急忙问宏宇能不能找到确定位置。宏宇说如果凶手遵循下葬规矩的话,应该差不多能找到。他让我们先把地下室里所有的水泥全部凿开,确定一下凶手是否按照规矩来,如果是,那么死者尸体附近肯定还会有其他陪葬品。
我摇身一变成了装修工,拿着房主留下的碎石机,突突突地开始凿水泥地面。
这些水泥并不是按照标准灌注混合的,凿起来并不费劲,我们用了不到半天时间,就将地下室里所有填充的水泥全凿开了。
果然如同宏宇所说,在死者的东北、西南、东南三个方向发现了三只碗,可惜的是第一只碗被我不小心用机器凿碎了。
宏宇告诉我古时候认为人有三魂六魄,三只碗分别是用来扣住三魂,而内脏则是连着六魄,将内脏剥离身体就能断了六魄。最后将尸首埋葬在正北落阴的地方就能保证死者永远不能投胎。
这一次是文保局的人带着我们去寻找尸体,我看到宏宇拿着罗盘、指北针,还有一个笔记本,嘴里一边低声叨念一边翻看。从别墅开始带着我们一路从碧波园小区走出去,这个小区两侧都是山,宏宇不抬头只看路,带着我们走进了山里。
这里的山不高,但沟壑纵横,之前这里是一条河流,后来水流干涸变成了一片滩地,最后又建成了这片别墅区。我们往山里走了不远,宏宇指着两条背阴的山沟告诉我们,如果掩埋的话,内脏有可能埋在那里。
我们分成两拨人拿着铲子开始挖。这里的地面落了厚厚的树叶,一层层叠加一层层腐烂,越往下挖地面越软,等我们碰到了硬硬的土石面时已经挖了半米多深。
黏糊糊的土挖起来十分吃力,我和喜子换着挖,不一会儿我俩都气喘吁吁。这时陈国涛那边传来一声呼喊,他们挖到一个锈迹斑斑的铁匣子。
真让宏宇说中了!
铁匣子上面有把锁,已经锈死,使劲一拉便断开了。我让喜子上手,毕竟这是他的专长,喜子戴着手套轻轻地将铁匣子打开,顿时一股骚臭味涌出来,我们看到里面有几个黑色的干瘪的橘子瓣大小的东西,看着好像是烧过的炭块。
喜子在一旁点了点头,示意我们这玩意儿就是内脏,腐败风干后就是这副模样,这种东西他见得多了。接着喜子小心翼翼地将这些东西拿出来,我看到里面还有一把匕首。
看到匕首,我第一反应就是凶器,不过我不太确定凶手把凶器和内脏放在一起有什么特殊意义。我转过去问宏宇。宏宇说这把匕首肯定就是杀人的凶器,将凶器和内脏放在一起也是种镇魂方式。
从一串陪葬的珠子找到了凶器,这让我惊喜万分。我仔细地查看了这把匕首,刀尖有手掌长短,埋了两年刀刃依旧光滑,钢制把手上有细细的绣纹,外侧包着一层实木,埋着内脏的铁匣子已经锈迹斑斑,但这把匕首刀身却没有锈迹。
匕首的实木把柄背上刻着“西平神龙”四个字。
特警队出身的陈国涛对刀枪这类东西颇有研究,他说这把匕首应该是在河南西平制造的。
陈国涛说西平出名的原因就在于铸剑技术高超。相传中国九大名剑之一的棠溪宝剑就是在西平被人重铸成功的。借着这股东风,西平出现了各类制造刀剑的工厂和作坊。
现在刀剑铸造已经成了西平的名片,很多工厂和作坊为了提高知名度,都会在匕首上加上地名和品牌名,所以这把匕首的生产地应该是西平的神龙厂。
我和陈国涛带着这把匕首马不停蹄地赶赴西平,跟几个当地人打听后得知,的确有一家叫神龙的作坊,专门生产匕首之类的短兵器。
这家作坊门面不大,是一户带院子的人家,门边挂着一个牌子,上面有两个镏金小字写着“神龙”。我和陈国涛敲开门直接亮出身份,拿出匕首想让他们配合调查,结果作坊的人立刻否认这把匕首是他们制造的。
作坊的负责人说,他们生产的短兵器都是用来装饰摆设的,不会对兵器进行开刃,所以这把刀刃锋利的匕首不是他们生产的。
负责人说话的时候眼神很躲闪,我猜到他是故意敷衍。生产开刃的兵器属于违法行为,他们看到警察后肯定不敢说实话。
我开始技术性地劝解,让他相信我们绝对不是来追查他们生产开刃兵器的事情,又将这个案子的简要情况说给他听。得知这把匕首是凶器之后,负责人慌了神,加上陈国涛在一旁吓唬几句,他终于答应配合我们调查。
我问他能不能想起来这把匕首是谁买走的,负责人将匕首从我手里接过来,拿出一个楔子朝木柄把手敲了几下,木柄就从匕首柄上掉了下来,露出了钢制内胆手柄,上面有一串数字。
负责人从屋子里拿出来一个账本,告诉我们他们确实会按照客户的要求对一些精致的兵器开刃,但是所有开刃兵器在卖出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记录。他们经营这个牌子十几年了,在西平也算是小有名气,可不能因为这些兵器砸了自己的招牌。
负责人按照数字找到了一条信息,说就是这个人买的匕首,在两年前。账簿上写着一个名字——周胜。看到这个名字我并没有吃惊,周胜是我们一直追查的嫌疑人,但我突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周胜这个名字前还有一个被划掉的字,我拿起账簿翻过来从后面看,能看得出纸上被划掉的是一个三点水的部首。
人很难将自己的名字写错,能划掉名字的原因无外乎是填错了别人的名字,或者是划掉不小心写下的自己的名字。
这把匕首购买时登记的是周胜,根据尸体死亡时间推算当时房子的房主也是周胜,一切线索都指向周胜,我终于想到哪里不对劲了。
假设凶手就是周胜,他已经将自己隐匿了三年,我们在这三年里没查到他的任何踪迹。但这把匕首是两年前卖出的,如果这三年他是刻意在隐藏自己的行踪的话,为什么会在买匕首时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还有一点我觉得很奇怪,周胜为什么会来这里买匕首?难道仅仅因为西平刀剑很出名?我问了下作坊负责人有关下葬陪葬的问题,发现他一窍不通,他们的刀剑并不用作法器。
我不禁有些好奇周胜出现在这里的动机。我和陈国涛一起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查了下周胜在这里的轨迹,结果发现周胜在河南有一次住宿登记,三年前他曾经在南阳市云尚旅社住宿过。
“你们最好去当地查一查,如果他有同行人的话我们这里显示不出来,必须到当地才能查到住宿登记。”当地公安机关向我建议道。
如果能找到一个同行人,也许就能通过他找到周胜。
我和陈国涛前往南阳市,结果到了云尚旅社后发现旅社早就拆了,现在这里变成了一家饭店。
我向饭店老板打听云尚旅社的事情,饭店老板告诉我他就是云尚旅社当时的老板。这里之前就是旅店,三年前这里着了一场大火,二层的屋子被烧得干干净净,于是当地工商把他的经营权给吊销了,他将这里改建成了饭店继续营业至今。
“你这儿有三年前的住宿登记吗?”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
“有,着火前的登记都有,当时火灾之后保险公司是按照住宿登记信息做的赔偿,所以我一直保留着。”老板回应道。
“什么时候着的火?”我又问。
“9月14日。”
我听完心中咯噔一下,周胜在云尚旅社住宿登记的日期是9月13日,就差了一天。
老板把住宿登记拿了出来。我翻到那一天,看到上面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分别是周胜和宋善宁,住在208房间。
宋善宁,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我一下子想起来,他是那间别墅的第一任房主,周胜就是从他手里买下的房子,他俩竟然曾经一起来到南阳,这么说周胜和宋善宁不是一般的买卖关系。
也许能通过宋善宁查出周胜的下落。
我立刻给队里的人打电话让他们联系宋善宁。没过十分钟我就得到队里的回信,石头告诉我,宋善宁已经被登记为失踪人口了,登记时间是三年前。
我顿时有点儿发蒙,事情变化得太快了,刚发现一点儿转机又消失了。
两任别墅房主,一个是失踪人口,一个销声匿迹。
“你对这两个人还有印象吗?”我指着登记本上的名字问老板。
“有印象,我最有印象的就是他们俩,当时着火的时候他们没在屋子里,保险公司的人在对损失物品进行赔偿登记的时候他俩没做登记,直接就离开了,我还想让他们留个电话,结果他们也没留。”
没做登记就离开了……我总感觉哪里有些怪怪的。
“对了,还有件事,那时候他们住的是208房间,着火后在这个屋子里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但不是我们这里的住客,当时怀疑是偷东西的小偷,可是身份一直没确认,后来按照无名尸给火化了。就因为烧死人了才把我的营业执照给吊销了……”
“等等……你说当时在屋子里有一具烧焦的尸体?还是他们住的屋子?他们的屋子一共住了几个人?”
老板话中的尸体就好像是一把钥匙,我通过种种迹象觉察到这件事前后蹊跷,仿佛找到了一扇门就差推开后拨云见雾,而这具烧焦的尸体让我头脑一下子清醒了。
“两个人,这个我敢肯定,他们住宿的时候是两个人来做的登记。”
“他们长什么样?你还能记得吗?”我急忙又问。
“一个又黑又瘦长着一副长脸,另一个矮矮的挺壮实。”
陈国涛这时已经将大队传真过来的失踪人口信息打印了出来,上面清楚地写着宋善宁的个人体貌特征——身材胖、圆脸、肤白,文件上还附了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是那两个人其中之一吗?”我指着照片继续问。
“不是,肯定不是。”老板坚定地回答。
我猜测有人伪装成宋善宁,用他的名字登记住宿。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第一时间我想到了那栋别墅。
我又联系物业查了下别墅的买卖登记,显示宋善宁将房子卖出的时间是在发生火灾的一周后。
有人伪装成宋善宁将房子卖给了周胜,那么失踪的宋善宁人在哪儿呢?我不禁想到那具烧焦的尸体。无名尸在火化前都要提取DNA的,我联系队里的人找到宋善宁的家属,与无名尸做了DNA比对。
不出所料,在那次火灾中被烧死的人就是宋善宁。
在与宋善宁家属接触的时候我又发现一个问题,宋善宁只有一个70多岁的母亲,老太太别说对宋善宁买别墅的事情毫不知情,她连宋善宁是做什么生意的都不清楚。
老太太只是说宋善宁很少回家,连过年都是在初三之后才偶尔回来一次,不过在失踪前,宋善宁每个月都会给她打生活费。
伪装成宋善宁的人是谁?我知道除了周胜还有一个人!我如法炮制石头找人时用的方法,来到民航局对周胜和宋善宁进行查询,发现三年前他俩是坐同一趟航班从天津飞到南阳的。而民航局的购票记录显示,他们一共是三张机票一起结算的,还有一个乘机人叫梁绍魁。
看到梁这个字我的心跳立刻加快,三点水的偏旁部首,正是在作坊里登记簿上划掉的姓氏部首。
我现在觉得这个梁绍魁很可能就是匕首的购买者,那么显而易见那具尸体十有八九也是他造成的,那么周胜哪儿去了?一个令我不寒而栗的想法涌现在脑中。
从一开始我就认为房主周胜是最大的嫌疑人,但我却从没想过房主也许就是被害人,他们能伪装成宋善宁把他的房子转手卖给周胜,那么也可以如法炮制将周胜的房子卖给别人。而周胜的下场也许就和宋善宁一样,那具被埋在水泥里的尸体不是别人,很可能就是周胜的。
石头立刻帮我查了下梁绍魁的信息,显示他在一周前离开了罗泽市,前往陕西省。
我和陈国涛紧跟着追到了陕西省。我知道在大张旗鼓地查别墅这起案件时,梁绍魁肯定有所觉察,在路上我还在想,他跑到陕西是不是为了躲藏起来,可是我没想到在机场就找到了梁绍魁的线索。
他在机场租了一辆车。
租车公司为了防止有人恶意租车盗窃,每台车上都装了GPS定位仪,在得知我们要抓捕的疑犯租了他们的车子之后,租车公司立刻提供了车辆的位置信息。
这类盗窃出租车辆案件常发,就是专门有人挑选租车公司的车,利用假身份办理手续然后把车开到一些偏僻的地方将车卖掉。被卖掉的车有两个归宿:一个是在本地开,这些地方都很偏僻,警察都很少见到,有的村落派出所出警开过去都得一个多小时,偷来的车只要不开到城里就不会被发现;另一个出路是把车的大架号给磨掉,换一副手续牌照,就是完全拷贝一台型号一样的车的手续给被盗车辆用,一套手续两台车,只要这两台车不遇到就没人能发现。
此类犯罪等同于盗窃,一台车的价值都是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下,抓住起刑就是七年。
我和陈国涛在一家宾馆楼下找到了车子,我知道梁绍魁就住在这里。
陈国涛问我怎么办,现在我们就两个人,大家刚从罗泽市出发,明天才能到达这里。可是我怕事情有变故,梁绍魁手里有一台车子,只要开上车子逃跑,即使我们有定位能找到他,但是抓捕驾车的人太危险了。
我决定立刻动手,梁绍魁应该是旅店老板所说的那个矮矮的人,我和陈国涛两个人足够对付他了。
我从一楼前台处查到梁绍魁住在403房间,接着我拿了一张打扫卫生用的通用房卡,和陈国涛两个人来到四层。
宾馆里很静,幸好走廊铺的地毯,走在上面没什么声响。我和陈国涛慢慢地来到403,我先轻轻地用耳朵贴着门感觉了一下,屋子里有电视的声响,说明已插卡通电,屋子里有人。
我看了眼陈国涛,他点了点头,做好准备,开始抓捕。
我用卡快速在门上刷了一下,嘀的一声之后是锁打开的咔嚓声。我用手转动把手使劲把门拉开,“咣——”门只被打开了一个缝就不动了,一条锁链挂在门上。
里面上反锁了!
我失算了,在发现梁绍魁的踪迹后一心想着赶紧抓住他,拿到门卡后更是没多想,竟然忘记宾馆门上有挂锁这件事。
“什么人!”屋子里传来人声。
“把门打开!”我知道这时候也没法瞒着了。
屋子里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陈国涛用手拉着门把手抬起脚就朝门踹去,但是这门锁太结实了,实实在在的铁链子。
“他把窗户打开了!”陈国涛喊道。我看到里面人影一晃,接着便是窗户被打开的声响。
难道他要从四楼跳下去?这人简直是亡命徒。我急忙转身朝楼下跑过去。坐电梯肯定来不及,我从楼梯间扶着栏杆一步三台阶、一跃五台阶地往下跳,几乎用了不到一分钟就冲到了楼下。
跑到宾馆外面我一看,只见有个人飘挂在半空中,手里拉着一根绳子,从四楼窗户滑落了下来,人已经到了二楼的窗户,马上就要落地了。
他难道是练杂技出身的吗?我看这身手真是眼前一黑,是我最不擅长对付的灵活型。在我冲过去的同时,这个人双脚落地,他回头看到了我,我俩都是一脸惊讶的表情,他没想到我能这么快从四楼跑下来,我也没想到他能用绳子直接从四楼滑下来。
“别动,警察!”我一边喊一边扑过去。
这个人行动迅捷,身子一晃扭了过去,本来能躲过去我这一扑,可是他手里的绳子将他的胳膊挂住了,整个人弯下腰却没能挪动身子,反而让我一下子压在他身上。
别看这人个子不高,还挺有劲,被我压在身下还在拼命反抗,手像钳子一样抓住我的胳膊,指甲嵌在胳膊肉里抠得我生疼,如果不是占据身位和吨位的优势,我觉得自己恐怕制伏不了他。
我俩就这样在地上扭动撕扯了两分钟,对我来说简直比跑一万米还累,这个人像只小牛犊似的,我感觉自己和他扳来扳去胳膊都快失去知觉了。这时陈国涛赶来了,一同过来的还有宾馆的保安,和我一起将他制伏。这个人就是梁绍魁,被我们控制住后他什么也不说,但是我从他随身带的包里发现了两个重要的物证,一个是周胜的身份证,另一个是一张银行卡。看卡号,正是那间别墅交易收款的银行卡。在检查梁绍魁的行李时,我真是大开眼界。箱子里有折叠铲子、镐头、帽头灯和简易氧气瓶,刚才他借助从四楼直接落地的工具则是一个钩爪。
看着这套家伙,我只能想到一种职业——盗墓贼。
梁绍魁的心态可没有他的技术那么硬,经过一晚上的突审之后,梁绍魁终于投降了,他老老实实地供述了自己伙同其他人的犯罪行为。
梁绍魁、周胜和宋善宁是同一伙的盗墓贼,这里面梁绍魁是带头人,他不但懂得风水八卦,而且还掌握盗墓技术,周胜和宋善宁跟着他混,在梁绍魁干活儿的时候负责放风打下手。
梁绍魁带着他俩一起干其实另有目的,因为盗墓挖掘出来的殉葬品只能通过黑市进行买卖交易,赚来的钱必须通过洗钱来漂白。梁绍魁盗墓卖货赚了不少钱,可是这些钱却没法花出去,像他这种无业游民只要购买车辆和房子这类高价物品就容易被追查金钱来源。
于是梁绍魁先以宋善宁的名字拿这笔黑钱买了一套别墅,然后他和周胜策划了一场火灾害死宋善宁,随后伪装成宋善宁出面再把房子转卖到周胜名下,这样钱就洗白了。
可是梁绍魁并没有打算和周胜分享这笔钱,两年前他以给宋善宁还魂为由来到驻马店买了这把匕首,然后留下了周胜的名字,随后回到别墅找机会将周胜杀死。
但周胜被害的时候没有立刻死掉,在死之前不停咒骂梁绍魁。梁绍魁学过风水懂得一些八卦,更相信一些封建迷信说法,被周胜骂了之后心里感觉唐突,加上自己干盗墓买卖总是担心报应,最后决定按照墓穴陪葬的方法来埋葬周胜,防止他投胎报复自己。
梁绍魁的算盘打得很好,他以周胜的名义将房子卖掉,随后自己再慢慢把钱取出来,就能过逍遥日子了。不承想买房的人为了将地下室扩大把水泥地面砸开,结果发现了尸体。
冥冥之中,死去的周胜让梁绍魁的罪行败露,我们得以将他绳之以法。
梁绍魁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和涉嫌洗钱,数罪并罚可以判处死刑。我最后得知关于这起案件的消息是去法院调其他案件卷宗,和认识的法官聊起来,他告诉我那起盗墓杀人的案件已经送到最高法审查了。
我问他通过的概率大吗?法官告诉我像他这类犯罪几年都遇不到一次,影响极其恶劣,估计逃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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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刘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