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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四点” 推动苏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苏州围绕深入学习
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积极落实省厅项目部署
着力抓好“四个点”
推动苏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抓好深化试点 引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紧扣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任务,拓展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国家普通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法治素养提升“四大工程”实施范围,强化整体布局、注重协调联动,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建设村(居)两委干部线上学法平台,为全省公民法律素养蓝皮书发布提供试点经验“底本”。
抓好培育亮点 厚植基层法治文化根基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持续提质扩面,突出建管结合、建用融合,抓好阵地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强化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阵地建设向基层倾斜延伸;点线面结合,推动打造长江法治文化带、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集群,形成阵地建设区域性效应。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利用红色法治文化,举办第九届法治文化节,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持续释放法治文化对社会的浸润熏陶作用。
抓好提质焦点 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其普法与依法治理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凝聚政法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张家港、昆山“法治小区”建设试点,持续深化“援法议事”活动,拓展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内涵。围绕“提质控量”,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创新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用发挥有效途径,推动开展高质量基层依法治理,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抓好中期节点 构建完善普法工作格局
抓住“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这个关键节点,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约谈机制,积极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充分挖掘基层依法治理经验和创新做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持续开展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构建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