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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的微信保卫战

王大鹏 岳春颖 南风窗 2023-06-10

作者 | 王大鹏   岳春颖


8月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以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为由,禁止任何美国个人或实体与微信(英文名为WeChat)及其中国母公司,在9月20日以后进行任何交易。


为了维护自身和所有使用微信的美国人的宪法权利,来自纽约和加州等地的五位华人律师拿起法律武器,成立了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代表美国境内的微信用户,向美国旧金山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禁止总统令的实施。


在禁止令即将实施的9月20日上午,美国旧金山的联邦法院针对总统全面封杀微信的命令发布了在全美国均有法律效力的初始禁止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


法院判决认为,总统令及其实施细则有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之嫌,而美国司法部所提供的证据无法支持政府的主张,因此要求维持现状。因此,在美国的微信用户依然可以像之前一样继续使用微信,标志着美国的微信用户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原告方已经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还有漫长的司法程序要走。


旧金山联邦法院发布的初始禁止令


为了详细了解这一过程,南风窗特约记者王大鹏和岳春颖对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联合创始人之一、也是参与诉讼的德恒律师事务所美国硅谷办公室的首席合伙人朱可亮律师,通过微信的视频连线做了专访,请他谈了参与此次诉讼的过程,以及此次诉讼对未来美国华人通过法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启示。


南风窗:朱律师,你好,感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首先,请允许我以一个微信用户的名义对你和你的伙伴们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感谢你们维护了普通微信用户的合法权益。


朱可亮律师:谢谢。我们一开始也觉得总统的命令发布得太极端,如果他真的担心微信的使用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或者会泄露美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可以通过别的手段加以解决,不应该采取这种一刀切的方式。


这次诉讼的阶段性胜利也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出,美国的司法体制在这一案件当中确实起到了纠错的作用,反映了美国政治体制中权力相互制衡的一面。每个权力机构都有宪法规定下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这种自由裁量权都有一个宪法所规定的实施范围,一旦越界,就会受到其他权力机构的制约。


9月20日晚间,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公告的形式解释了特朗普政府WeChat禁令对产品可能带来的影响


南风窗:在正式的采访开始之前,请先做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


朱可亮律师:我叫朱可亮,目前在美国做律师,我出生在中国湖南的农村,1992年我很幸运能够考上北京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1996年大学毕业以后我就来到美国留学,读法律专业,2000年法学院毕业以后,拿到了美国的律师执照,开始在美国做律师,现在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美国硅谷办公室的首席合伙人,加起来在美国已经有23年了。


南风窗:你为什么会想到参与到这个诉讼中来?是有人找到你的,还是你自己主动发起或者参与的?


朱可亮律师:我是主动发起这个诉讼项目的,原因有两方面:


从个人角度来看,我之所以敢冒风险挑头做这件事情,首先是和我的工作有关。作为一个律师,我做的绝大部分案子都和中美之间的跨境业务有关,我的很多客户都是美国的华人或者在中国大陆生活和工作的中国人,他们主要说中文,即使是在美国的华人,也大都不用英文交流,因此微信是我和客户之间主要的沟通方式,如果取消微信,我们之间的沟通交流方式就会一夜之间退回到三四十年前了,靠打国际长途电话,成本之高是无法承担的,事实上也就基本上做不了任何国际业务了。


9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声明称,从当地时间9月20日起,TikTok和WeChat两款应用程序将禁止在美国境内下载


其次是和我的生活有关。我来自湖南农村,家人大都在国内,特别是我的母亲已经84岁高龄,前两天刚刚过了84岁生日,她的文化程度不高,我又不能常年在国内陪她,微信就成了我们之间沟通的唯一渠道,我们定期通微信、报平安,特别是微信可以视频聊天,彼此可以看到容貌,就仿佛在对面一样,效果非常好。


微信一旦被禁,我也就无法顺畅地和我在国内的亲人、特别是我的老母亲通话聊天了,这个禁令很显然将极大地损害到我的工作和生活,而且这种损害将是无法弥补的,同样也会影响到许许多多和我一样的微信用户。


从社会层面来说,我觉得总统令对微信的全面封杀实际上体现出来的是对美国华人的一种歧视,这一点让我觉得非常受刺激,也是促使我发起这场诉讼的重要原因。


熟悉美国历史的人都知道,美国华人在一百多年前遭遇过严重的歧视,只是最近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时间没有发生过严重歧视华人的事件,即使有,也只是个别事件,没有发生过很普遍的情况。


但是这次封杀微信的命令,我切身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被歧视的意图,作为一个在美国已经生活了23年的华人,我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而我又是一位律师,我最擅长的就是法律,所以我决心去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在美华人的宪法权利。


在总统令颁布后,上海美国商会对部分美企进行了调查,其中142家企业中88%的受访者认为,失去微信作为沟通工具会对其运营产生负面影响(图源:量子位)


另外,我认为我们也没有别的手段可以影响和限制总统令的效力。因为美国华人对美国政坛的影响力是很小的,本身选票就不多,而能够替华人说话的政治家也不多,同时美国总统已经铁了心要这么做,所以我们无论是从立法的角度、行政的角度还是媒体的角度都不大可能影响总统的决策,尤其是在中美关系不断恶化的大背景下,更是不可能达到目的。


所以唯一会有效果的就是司法的途径了。当时我就觉得走司法途径可以获得最大的效果,实际上,我在总统令出来的第二天就写了一份研究报告,说明了该总统令可能涉嫌违反美国的哪些法律,特别是可能涉嫌违反了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涉嫌损害了美国公民的宪法权利,和我们应该采取的法律手段,现在看来,我当时预测的后来都实现了,所以,这也就是我个人后来出头做这件事情的原因。


正如你们在媒体上看到的那样,一共有五位华人律师出面做这件事情,我们在美国的华人律师有一个微信群,差不多有两百多位律师在群里,大家彼此大多没有见过面,都是通过微信群进行交流,互通信息,从这里你也可以看出微信在我们美国华人生活圈中的地位。


总统令出来以后,大家都在群里议论纷纷,讨论该怎么办,影响力会怎么样,当时我和另外四位比较热心的律师单独拉了一个小群,继续讨论这个问题,我单独写了这份文件,讲述了如何使用诉讼方法,用什么样的法律作为支持,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会发起成立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的原因,大家也都是感受到微信禁令的影响,才通过微信走到一起,想到要做这件事情的。


8月8日,美国微信用户发起的维权倡议书


南风窗:你们是先成立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这个非盈利组织,还是先成立诉讼团队的?


朱可亮律师:我们在微信禁令发布的第二天就讨论要决定怎么样做诉讼,禁令是在美国时间周四晚上发布的,我在周五就写了研究报告,周六我们五个律师就开了视频会议,决定先成立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这个非盈利组织。


我们觉得要做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正规,不能让人说闲话,一定要按照美国非营利组织的规则来做,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审计,制定资金使用的原则,设立专门的网站和账户,以组织的名义去请律师团,尽力把一切做到正规。


同时,我们坚持一条重要的原则,就是纯司法化和非政治化的原则,我们公开声明,我们是一个由普通的美国微信用户组织的非盈利组织,与其他一切组织和机构(包括腾讯公司和中国政府)都没有任何联系。


南风窗:你们的律师团队是怎么组建的?都像你一样是自发、自愿参与的吗?需要付律师费吗?


朱可亮律师:我们的律师团队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人,一部分负责管理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刚才我已经介绍了,我们通过这个组织来作为发起诉讼的平台,也用这个组织用来接收各界捐款,与媒体接触进行宣传。


当时发起诉讼的有五位律师,我们做了分工,我和另外的一位在西雅图的倪律师负责诉讼业务,其他三位律师专门负责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的运营。之所以这么安排,是因为我们刚成立这个组织的时候,根本拿不到多少捐款,担心资金不够请不到一流的律师,如果那样的话,就必须我们自己承担诉讼的工作,为了避免有利益上的纠葛,我和倪律师从一开始就没有参与组织的任何运作,后来,我们两人作为律师参加了诉讼的工作,并且完全是免费的。所以必须在一开始就把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和诉讼团队的关系说清楚,是前者雇佣后者做诉讼工作。


5名在美华人律师发起的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USWUA)(图源:量子位)


在组织成立以后,在考虑由谁来承担诉讼工作的时候,虽然我们已经做好了实在找不到好的律师的情况下,我们自己提起诉讼的准备。但是,你也知道,律师的水平越高,成功的概率越大,何况我们的案子的难度又是特别大,对方是美国总统,而且在历史上,美国联邦法院推翻总统禁令的案例少之又少,加之当前中美关系不断恶化的大趋势,使得我们不得不在没有收到多少捐款的情况下,硬着头皮去找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以增加我们成功的概率。


为此我们找到了旧金山一家一流的律师事务所,牵头的律师名叫麦克·比恩(Michael Bien),作为我们的主诉律师,他曾经被评为加州的最优律师,经验非常丰富,他手下还有四、五位律师,协助他开展工作,当然他们是收费的。后来由于总统的禁令涉嫌违反宪法,所以我们又请了一家在美国西海岸历史很长的一家叫DWT的律师事务所,他们在宪法案件方面经验非常丰富,而且是免费参加的,这样,加上我和倪律师,我们一共有四位主诉律师。


对于最后提到的律师事务所DWT,中国人一般都不大熟悉,但是,如果我提到一个人,大多数中国人就都比较熟悉了,那就是骆家辉,他在从政之前,在这家律师事务所做了一二十年的高级合伙人,从政之后就退出了,离开政界以后,重新回到这家律师事务所做高级顾问。


由于我们的案子非常紧急,总统令颁布之后的45天就要生效,如果去美国法院走正常的程序申请禁止令的话,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在短短45天的时间里走完所有的程序并拿到禁止令,所以我们对所找的律师事务所说明我们的要求,即在未来的一个月的时间里,不能再接其他任何案子,不仅牵头律师要全力以赴,他们手下的律师也必须心无旁骛,也就是整个律师团队都必须完全围绕这个案件来进行,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总统令生效之前拿到禁止令。 


美微联会聘请了加州知名律师麦克·比恩(Michael Bien)作为主诉律师


南风窗:中国的读者对美国的司法程序都不是十分地了解,请问像这种诉讼,在美国一般会经历哪些程序?


朱可亮律师:美国的联邦法院系统分为三级。初级:一审法院、中级:巡回法院、高级:联邦最高法院。在一审法院里,一个案子从头做到尾,一直到审判结束的话,小案子需要两到三年,复杂一些的案子,四到五年都有。我们的案子等不了那么久,因为我们的案件有特殊性。


为什么这么说?总统令将在9月20日生效,我们只有几十天的时间,所以我们等不到最后的庭审,为此,我们采取了一个特殊的办法,即在审判之前,在控辩双方的证据还没有交换之前,我们先根据总统令可能涉嫌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且有可能对原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一个禁止令。如果法院同意我们的请求,就可以在正式审判之前,禁止总统令的实施,维持现状,不要给任何一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这是禁止令的唯一目的。


不过正常情况下,申请一个禁止令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我们同样等不起,于是我们申请了一个紧急的程序,加快禁止令的申请,这样使得我们在两三周的时间内把程序走完了,由于禁止令的成功申请,就避免了微信禁令在9月20日的生效,从而取得了第一步的重大胜利,不然,即使两三年后我们庭审胜利了,取消了微信禁令,但是禁令早已生效,从而必然会对广大的微信使用者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申请禁止令的意义即在于此。


美微联会首页


南风窗:作为一个草根组织的律师团,与代表美国总统的律师团在法庭上的攻防一定非常艰难,那么你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双方争论的要点?


朱可亮律师:双方争论的要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微信是否真正威胁了美国的国家安全,其次是即使微信真的威胁了美国的国家安全,美国总统所下令采取的全面封杀的方式是否符合宪法。


下面我就以上两点稍微做一下展开分析。


首先看第一点。其实这也是我在整个案件中最担心的一点,从我开始写第一份研究报告时起,我就始终担心美国政府是否真正掌握了什么实锤的证据,证明微信确实危害了美国的国家安全。


例如某人利用微信从事了间谍活动,或者从事了情报收集工作。作为普通微信用户,我不可能掌握这类信息,如果美国政府最后在法庭上提交了这类证据,案件就不用打了,因为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力保护自己的国家安全,这一点毋庸置疑,无可反驳。


但是,在最近几周的辩论中,美国政府的律师始终没有拿出直接的有力证据,我把他们向法庭提交的1200多页的书面证据都研究一遍之后,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里面所列举的大都是网上可以查到的公开报告,例如美国国会听证会的一些记录和一些研究机构的报告,还有就是来自澳大利亚的证据,澳大利亚是最早禁止微信的国家,但是他们禁止的范围非常小,仅限于国防部的工作人员禁止使用微信。所以整个报告看下来,美国政府并没有举出微信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的直接的有力证据,这就让我长出了一口气。


法院判决认为特朗普政府所谓的“WeChat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这一说法“不够具体”,也无法说明针对WeChat的禁令将如何保护美国的国家利益。图为签署初始禁止令的法官劳雷尔·比勒(Laurel Beeler)


再来看第二点,即使美国政府确实有国家安全方面的忧虑,是否有权力采取不分青红皂白的全面封杀的手段。


根据有关美国宪法的过往的案例来看,我们认为他不能采取这么极端的手段,因为美国宪法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叫做最小伤害原则,即为了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以至于伤害到公民的合法权利,宪法会限制政府的权力,即使政府有足够的理由行使自由裁量权,也不能任意侵害公民的权利,例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新闻自由等等。


例如政府不能因为有人利用互联网犯了罪,就把整个互联网全部关闭,对公民的伤害必须与他的实际威胁相符合,英文里有一个词语叫做“narrowly tailored”,narrowly的意思是狭窄的,tailored是量体裁衣的意思,连在一起是指法律必须针对威胁的大小量体裁衣,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具体到我们这个案子,法官在下达禁止令的判决中明确指出:政府没有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微信确实威胁到了美国的国家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全面封杀微信就违反了最小伤害原则,为了避免给公民造成无法避免的伤害,禁止特朗普实施全面封禁微信的总统令。


当然,作为被告方的政府当然有权向中级法院即联邦第九巡回法院提出上诉,结果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捍卫美国华人的宪法权利。


9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劳雷尔·比勒的裁定提出质疑。美国司法部也表示特朗普政府依旧坚持禁用微信交易行政令,并将会适当采取行动,积极捍卫和履行该行政令


南风窗:最后我想请你谈一谈这个案子对于美国华人未来的维权行为有什么启示?


朱可亮律师:我认为这个案件的意义绝不仅仅局限在维护华人继续使用微信这一点上。在美国的华人由于人数比较少,一般很少参与到美国的政治生活中来,不像其他的少数族裔会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即使合法权益受到伤害,也很少组织起来,通过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我们这一次可以说是美国华人第一次主动成立草根组织,在合法的途径下,募集捐款,聘请律师,而且第一次就挑战美国总统的行政令,并获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这说明在美国的华人完全可以组织起来,用美国宪法赋予他们的合法权利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最大的意义所在。


(作者为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阿什中心访问学者,实习生陈晓君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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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董可馨

排版 | 阿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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