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带违禁音像制品入境,县委书记被双开
中共甘肃省民乐县委原书记李作明涉嫌私带违禁音像制品入境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公职)。
据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啄木鸟”8月29日消息,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李作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指,李作明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价值观严重扭曲,毫无敬畏之心,长期破纪违法。违反中共政治纪律,私自携带违禁音像制品入境并阅览,利用非法身份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
通报说,李作明违反中共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作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澎湃新闻报道,近年来,已有多名领导干部被指“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如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并长期阅看”和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郁志云“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而“私自携带违禁音像制品入境并阅览”的表述相对罕见。
通报还指,李作明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借培训之名绕道旅游;违背组织原则,瞒报房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招录、工作调动中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廉洁从政要求,利用职权安排亲属“吃空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干预、插手任职地方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家风不正,配偶、子女生活奢靡。为官不廉,利令智昏,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挪用巨额公款供私营企业使用。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综合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