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回报?蒙谁呢!带你快速看穿非法集资套路!
小额投资、高回报
年化收益高达XXX......
当你看到这些字眼时
一定要留个心眼了!
天上不会掉馅饼
但有可能掉下锅让你成为“大冤种”
今天老铁带大家识别这背后的陷阱
帮助大家揭开不法分子的面具
让非法集资无处遁形
简单地说,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属于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①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②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④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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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骗术?
不法分子以投资理财为由,向消费者承诺无风险、有担保、高收益,公开向社会进行宣传以此吸收公众资金,更有些不法分子通过虚构投资项目或伪装成借款人,直接向消费者进行集资诈骗。
02 骗术二:网贷类集资不法分子通过网贷平台将消费者的需求编造成虚假项目以此吸引消费者,并运用借新还旧的骗局形式,向消费者发布大量信息并吸收资金,以达到集资目的。
03 骗术三:养老类集资不法分子以“建设养老院,快乐养老、安度晚年”等相关养老项目及口号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并承诺会给予高额回报且投资后可低价享受优质养老服务,诱使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04 骗术四:房地产集资某些不法房地产企业在房屋项目尚未获得许可或有些房屋土地还未进行开发建设时,便虚构可以内部购买、发放会员卡等形式,变相向消费者进行兜售以达到融资目的,更有部分地区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
05 骗术五:理财类集资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假称为新的金融产品或利用加盟、代理、专卖等经营方式迷惑消费者,使消费者失去判断能力,以达到集资的目的。
总的来说
广大市民朋友请注意以下四点:
一、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牢记防范非法集资方法
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一夜暴富”心态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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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守护好“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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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
公安部刑侦局、深圳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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