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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4市最新任免!



衡水



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洪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王洪军同志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因机构调整,原市招商局职务自然免除;


崔全星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彬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


王景峰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


刘文岭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因机构改革,原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职务自然免除;


袁建军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倪啸尘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处级),不再担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向红兵同志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


卢立群同志不再担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锋同志不再担任衡水滨湖新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邢台



威县县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3月27日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回振彪为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   命:

孙业峰为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  丽为威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增瑜为威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主任(副科);

温  军为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马子雪为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关俊勇威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 丽威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秦皇岛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艳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经海港区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李艳红同志为区司法局西港路司法所所长。


免去:


朱树革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孝伟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立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十六届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立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局长(主任)(正科级),不再担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刘新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单颖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秀珍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主任,不再担任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昊驰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金戈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姚晓乐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祖琳琳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田甜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文超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明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悦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学博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月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十六届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陈月芬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闻铭同志不再担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强同志不再担任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宁滨同志不再担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副主任职务;

翟振宇同志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职务;

刘新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单颖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昊驰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姚晓乐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范君峰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何淼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卢龙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多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任命:


李多才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志强同志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孟凡星同志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文广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娜同志为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小刚同志为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杰同志为卢龙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志会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金生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亮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贾兴东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伦辛国同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周建华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卢龙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邯郸



鸡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3月28日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侯书怀为县司法局局长;

乔振强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岳苏静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任命:

赵亚欣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康永法为县法院鸡泽镇人民法庭庭长;

张志勇为县法院小寨人民法庭庭长。


决定免去:

徐 磊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姚秀丽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

康永法的县法院小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志勇的县法院鸡泽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季河滨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源:长城网综合

责编:房淑婧  苏浩军  陈兆月编辑:李炜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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