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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丨扩散周知,举报有奖!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3)渝0111执2611号


执行标的:2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及悬赏条件:


应申请执行人要求,凡向本院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下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被执行人情况及信息材料如下:


黄秋萍,女

1993年9月9日出生。

户籍地: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北路201号附2号4-1。


悬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方式:023-64386576

邮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


注    意

一、悬赏金支付条件:


1、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


2、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


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4、同一或相同财产由在先举报人获得。


二、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用国家资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悬赏人财产线索的不符合本次领取悬赏条件。



编辑: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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