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衣夜巡,警灯护城,这个地方安全感爆棚!
结合当下社会治安形势与特点
安义公安
全警动员,全力以赴
持续加强夏季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力度
夜幕下
警灯闪烁,警车呼啸
排查场所,消除隐患
武装巡逻,严密防范
服务群众,暖心守护
……
他们
白天一抹蓝
夜晚一束光
照亮安义每一个角落
用铁肩热血守护百姓安宁
△县局主要领导深入辖区夜市摊点等地察看指导治安防范和巡逻值守工作
守
每一个时刻
亮灯见警
护
华灯初明 大街小巷
派出所民警、巡逻处突民警
机关下沉民警和交警
他们全部身姿挺拔
守护着
驰走在夜色里行人与车辆
繁华的广场、喧闹的夜市
宁静的社区、安详的乡村
到处是他们的身影
红蓝闪烁的警灯是守护之光
照进百姓的心中
有他们在
总是那么心安
消
每一个隐患
亮灯见警
除
排查隐患
筑牢安全防护网
“藏蓝”身影不停歇
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的盘查检查
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
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
组织警力“拉网式”
对夜市、宾馆、KTV等重点区域巡逻排查
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督促落实住宿、入住实名登记制度
大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有他们在
安全隐患无处遁形
护
每一个地方
亮灯见警
航
熟悉的路口
熟悉的身影
夜查仍在继续
守护从未停止
安义公安严查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夜幕下的荧光绿
始终关注着大家的出行
这是路上最安全的保护色
有他们在
再晚,也不害怕
寻衅滋事的处罚依据有哪些?
(1)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刑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司法解释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夏夜虽燥
但闪烁的警灯给人安宁
安义警方将持续
整改安全隐患
整治突出问题
整肃治安秩序
对违法犯罪坚持
零容忍!零死角!零懈怠!零距离!
守护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