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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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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教育厅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地处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直属河北省教育厅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河北省首批精品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理事、河北省土木建筑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河北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教育部“1+X”证书试点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河北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河北省建设行业岗位和技能培训基地、河北省建筑行业高级人才培训基地。2014年被确定为首批河北省中职精品学校,2019年9月我校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教师岗位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和专业带头人岗位(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高级职称或建筑类一级注册资格)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城乡建设学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ebei.gov.cn/)、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http://www.hbcjxx.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报名系统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

  5.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http://www.hbcjxx.com)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城乡学校网站(http://www.hbcjxx.com)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http://www.hbcjxx.com)、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网站(http://www.hbcjxx.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果、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51697(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251708(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党群处)

  0311-66908987(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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