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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公然违反《禁火令》,全南一村民被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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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以来我县持续晴天气候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火险等级高

公安机关、各乡镇等相关部门

全面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每天加强防火巡逻严格防控野外用火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但仍有少数群众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在玩“火”把自己玩进了看守所



典 型 案 例

2019年12月12日下午14时左右,全南县森林公安局上江派出所民警在社迳乡当迳村防火巡逻时,发现该村村民袁某英(女,1966年2月出生)违反全南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违规在社迳乡当迳村周屋洞村小组其自留土上烧杂草。

违法人员袁某英被民警当场抓获,其对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全南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袁某英作出治安拘留五天的处罚。


冬季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

面对天干物燥的天气
可不能掉以轻心了!
下面这个森林防火小知识请你务必要收下!


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①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②自然火:

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1%。

进入野外、林区做到“十不准”

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发现森林起火后怎样报警?

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市、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方法等信息。

全南县森林火情举报、监督电话:0797-2606090

火场自救的方法有哪些
①点火解围。在无河流、小溪、道路为依托时,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使用点火器点顺风火,扑火队员跟火进入火烧地避火,并用手扒出地下湿土,紧贴湿土呼吸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②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当点火或其他条件不具备时,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即可安全脱险。


③卧倒避烟。在点火解围来不及,就近有河流(河沟)、无植物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时,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卧倒避烟(火)时,为防止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可避免烟害。


④快速转移。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


森林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请全县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条例、规定,违反政府禁令,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公安机关将一抓到底,予以严厉处罚。

请您一旦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向我们反映。

举报电话: 

刑侦治安队     袁警官   18779068288

兆坑派出所     黄警官   13879785044

南迳派出所     黄警官   13507073152

小叶岽派出所  郭警官   15216178189

陂头派出所     袁警官   13879745181

上江派出所     陈警官   13870746334


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

我们要保护好

我们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

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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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夏玲  编审黄凌志  监制李大军

主管:中共全南县委宣传部

主办:全南县新闻中心(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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