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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这些单位在选调&招人,涉及教师、社区工作者等!

陪你 一起找工作网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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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金凤区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


为加强和充实金凤区学校教师队伍,引进优秀人才,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中学(8名)

1. 金凤区良田回民中学(6名)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1名。

2. 金凤区丰登回民中学(2名)

数学2名

(二)小学(22名)

语文15名,数学7名。


二、报名条件

1. 在编在岗中小学公办教师,有5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中学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2从事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省级及以上现场优质课一等奖)年龄放宽到40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5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11日,上午9:10—12:00,下午2:10—6:00。(应聘者需本人在上述时间段内现场报名,不允许别人替报)

报名地点:金凤区教育局(地址: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人民政府院内二号楼214室)。

由金凤区纪检、人社、教育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在选调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凡应聘者,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选调教师登记表(登记表附后),不装订:

1、金凤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照片传上去彩色打印);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含二、三次学历); 

4、教师资格证书 ;

5、职称证书;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骨干教师证书及相关文件;

8、近五年县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教育“十佳”等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证书;

9、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打印件一份。

10、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11、外省区报名人员须出具当地编制部门的编制证明。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浏览金凤区教育局网站)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在3:1以上时,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在3:1及以下时,直接面试。


五、面试人员确定  

领导小组审议后在金凤区教育局网上通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


六、面试内容  

2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


七、面试成绩公示  

查看在金凤区教育局网站公示。


八、上报审批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上报金凤区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人数。


九、体检(参照招聘公务员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查看金凤区教育局网站


十、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到教育局领取表格,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本人自己办理,时限为2个月);按时到教育局领取派遣单到学校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或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此过程中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组、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师德考察,如在考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选调资格。

空缺岗位,从面试成绩中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二、待遇

自治区(省级)及以上优质课(现场课)一等奖获得者可直接认定金凤名师,且在银川市三区范围内无住房者免费提供周转房3年。


十三、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金凤区选调教师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

0951-5671452(罗老师)  

0951-5671103(郭老师)


(来源:金凤区教育局网站)

02

金凤区公开选调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



为加强和充实金凤区幼儿园管理人员队伍,引进优秀人才,解决幼儿园管理人员短缺问题,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幼儿园管理人员、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管理人员14名,教师10名。


二、报名条件

1、在编在岗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或教师,有5年及以上教学经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2、具有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竞聘管理人员的,须有3年及其以上幼儿园教育管理经验,为在任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

4、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幼儿教研能力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5、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11日,上午9:10—12:00,下午2:10—6:00(应聘者需本人在上述时间段内现场报名,不允许别人替报)。

报名地点:金凤区教育局(地址: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金凤区人民政府院内二号楼214室)。

由金凤区纪检、人社、教育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在选调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凡应聘者,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选调教师登记表(登记表附后),不装订:

1、填写金凤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照片传上去彩色打印);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含二、三次学历); 

4、教师资格证书 ;

5、职称证书;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竞聘幼儿园管理人员须出具任命副园长或园长文件;

8、近五年县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教育“十佳”等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证书;

9、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打印件一份;

10、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11、外省区报名人员须出具当地编制部门的编制证明。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浏览金凤区教育局网站)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在3:1以上时,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在3:1及以下时,直接面试。


五、面试人员确定  

领导小组审议后在金凤区教育局网上通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六、面试内容  

教师模拟课堂20分钟;管理人员演讲与答辩,演讲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3分钟。


七、面试成绩公示  

在金凤区教育局网站公示。


八、上报审批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上报金凤区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人数。


九、体检(参照招聘公务员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时间地点查看金凤区教育局网站


十、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到教育局领取表格,正式办理调动手续(本人自己办理,时限为2个月);按时到教育局领取派遣单到学校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调动手续或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此过程中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组、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师德考察,如在考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将取消选调资格。

空缺岗位,从面试成绩中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二、待遇

自治区(省级)及以上优质课(现场课)一等奖获得者可直接认定金凤名师,且在银川市三区范围内无住房者免费提供周转房3年。


十三、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金凤区选调教师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

0951-5671452(罗老师)  

0951-5671103(郭老师)


(来源:金凤区教育局网站)

03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宁党办2017〔72〕号)相关规定,参照自治区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41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备案人员进行管理,具体条件等详见《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中要求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1.有违反赛风赛纪、违反《反兴奋剂条例》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port.nx.gov.cn/)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nxtzy.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9:00至6月18日(星期五)18:00,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填写《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应聘简历》(附件3)发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nxtzyrs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最高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虑当前疫情情况,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时要填写《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考生与学院各留存一份。

5.应聘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7.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由考生自行浏览查询。


(五)笔试

1.根据《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的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岗位须参加笔试。免笔试岗位中,若报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超过1:10(该岗位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之比)进行笔试测试;等于1:10或达不到1:10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2.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制定笔试方案,报自治区体育局审定后组织实施。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属于加试部分,用于选拔面试人员,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考查从事高等教育所需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考试考查应聘者应聘岗位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名额与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2日内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面试

1.制定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后,报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后实施。

2.面试的方式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教学试讲、带队试训),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面试公告提前一周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发布。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资格审查等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其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

1.体检工作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委托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考察

1.对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工作情况的,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人才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可以延长30日。

5.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工资等相关手续,户籍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符合岗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不占用该岗位原职数;报考同一岗位的本科、研究生应聘者按照原招聘程序组织实施。


五、相关要求

1.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个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因已被聘用人员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补录。招聘过程中,凡涉及递补的环节,均递补一次。

3.招聘工作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4.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5.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6.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老师(教师岗位,13629588980)

张老师(教练员岗位,18909510019)

金老师(其他岗位,13895671386)

举报电话:0951-3301016。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http://sport.nx.gov.cn/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nxtzy.com.cn/

单位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联系单位: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办公室(办公楼308室)。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

04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为进一步深化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为18-40周岁,在社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2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五)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贺兰县城区域内居住的居民;

(六)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等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三)因个人原因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四)道德品行低劣,有违公序良俗,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五)贺兰县城镇社区现任社区工作者中参加过贺兰县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的,进入人才库的;

(六)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者情形的。


三、选聘岗位及职数社区工作者40名。


四、组织领导

招考工作在贺兰县富兴街街道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代办。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9日—11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贺兰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辨识度高)各1份,学籍注册学信网的需提供在线认证报告1份。


2.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算《贺兰县社区工作者招考资历量化审核表》(附件2)得分,最高分为10分,核算结束后需报名人员现场确认签字,并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其中:中共党员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学历证明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从事街道、乡镇及社区工作满一年或具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事业单位实习、公益性岗位、专职网格员工作经历满一年的提供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证明并附主要领导签字;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等级的社工证。以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辨识度高)各1份。《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地点:贺兰县朔方南街美洁巷1号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三楼,联系电话:15378983901张经理,19995207407石经理。  


(三)资格审查 

第三方机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富兴街街道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富兴街街道办事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涉及社区工作知识、时事政治、政策法规等内容。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 (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40%+资历量化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街道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采取现场回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 (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察  

第三方机构依据资历量化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入综合考察,富兴街街道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研究录用。  


(八)管理

由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安排到各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试岗锻炼,试用期一个月,凡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均纳入民政局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库。


六、其他事宜

与此次招考相关的信息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方案未尽事宜,由贺兰县富兴街街道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附件:1.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贺兰县富兴街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考资历量化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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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柠檬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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