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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内传播涉疫谣言,咸阳兴平公安:拘留5日!

陕西政法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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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兴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在微信群中传播“兴平市2021.01.07日17时确诊两名新冠患者”等涉疫不实信息,该信息在微信群内迅速传播并引发了较大的舆论恐慌,对全市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兴平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指派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民警连夜奋战,迅速核查,最终查明该信息系张某(男,46岁,兴平市人)于1月7日散布,属不实信息,兴平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张某某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发布虚假信息,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和不实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处。




来 源 :兴平市公安局
审 核 :刘   航
责 编 :曹慧颖
编 辑 :白   琳
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信息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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