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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陕西标志正式启用!

陕西政法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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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日
平安陕西标志正式发布

快看!“平安陕西Logo”长这样


日前
陕西省委平安办发布了
《关于启用平安陕西标志的通知》
这意味着
平安陕西标志正式启用


平安陕西标志是经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的平安陕西建设的象征和标志,具有标识性和使用性两种性质。


标识性

标识性是指平安陕西标志为从事平安陕西建设工作的机构专用特定统一标志,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再开发设计各类平安建设标志,已有的地区性平安建设标志不再使用。


使用性

使用性是指该标志用于平安陕西建设相关工作,各级平安办及其成员单位,可以在办公场所、交通工具、证件证书、政务网络平台、平安建设宣传栏及相关宣传材料等方面使用。


那么,使用平安陕西标志有什么要求呢?


(一)

使用时,应将平安陕西标志置于显著位置,可以根据需要同比例放大或缩小,可以单独使用主体图案,但不得将“平安陕西”汉字与“PINGAN SHAANXI”汉语拼音变更为当地行政区划名称。


(二)

制作时,必须符合平安陕西标志标准化制图规范(见附件)。开发设计带有平安陕西标志的相关旗帜、图表、宣传用品等,应参照《平安陕西视觉形象识别宣传手册》(另发)。陕西政法网(www.sxzf.gov.cn)提供平安陕西标志标准化制图和“宣传手册”电子版,供下载使用。


(三)

平安陕西标志不得用于各类商业广告,不得以平安陕西标志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各级平安办负责当地平安陕西标志的制作使用管理工作,省委平安办对平安陕西标志拥有著作权和解释权。



《关于启用平安陕西标志的通知》全文如下

↓↓↓


关于启用平安陕西标志的通知

各市(区)委、县(市、区)委平安办、省委平安办各成员单位:


为更好体现平安陕西文化内涵,展示平安陕西建设成就,彰显平安陕西形象,增强人民群众对平安陕西的认同感,进一步营造平安陕西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经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同意,2020年12月25日省委平安办发布了平安陕西标志。现就标志释义、性质及使用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安陕西标志释义 


平安陕西标志以盾牌形为造型主体,下方辅以“平安陕西”汉字与“PINGAN SHAANXI”汉语拼音。色彩以红、紫、蓝、绿为主色调,红色代表革命圣地,紫色代表文化时尚,蓝色代表科技安全,绿色代表生态自然。 


盾牌自古以来是防护身体抵挡刀枪侵害的主要器物,具有保卫、保护的象征意义。平安陕西标志取象盾形,体现出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统筹发展与安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履行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历史使命,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平安陕西标志盾形主体由三部分构成。上部的宝塔山造型,象征中国共产党的宝贵财富——延安精神,代表着具有红色基因的三秦儿女,坚定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朝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目标不懈奋斗。中部的城墙造型,十三个城墙垛代表西安十三朝古都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敞开的大门和环绕盾牌的丝带,象征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开放包容合作的精神,体现出当今的陕西将历史融入新时代,锐意改革进取,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下部的三条律动波浪线,代表陕南的青山绿水,象征生态和谐之美,展现陕西保护秦岭和南水北调水源地的责任担当,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二、平安陕西标志性质 


平安陕西标志是经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的平安陕西建设的象征和标志,具有标识性和使用性两种性质。标识性是指平安陕西标志为从事平安陕西建设工作的机构专用特定统一标志,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再开发设计各类平安建设标志,已有的地区性平安建设标志不再使用。使用性是指该标志用于平安陕西建设相关工作,各级平安办及其成员单位,可以在办公场所、交通工具、证件证书、政务网络平台、平安建设宣传栏及相关宣传材料等方面使用。 


三、平安陕西标志使用要求


(一)使用时,应将平安陕西标志置于显著位置,可以根据需要同比例放大或缩小,可以单独使用主体图案,但不得将“平安陕西”汉字与“PINGAN SHAANXI”汉语拼音变更为当地行政区划名称。


(二)制作时,必须符合平安陕西标志标准化制图规范(见附件)。开发设计带有平安陕西标志的相关旗帜、图表、宣传用品等,应参照《平安陕西视觉形象识别宣传手册》(另发)。陕西政法网(www.sxzf.gov.cn)提供平安陕西标志标准化制图和“宣传手册”电子版,供下载使用。


(三)平安陕西标志不得用于各类商业广告,不得以平安陕西标志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各级平安办负责当地平安陕西标志的制作使用管理工作,省委平安办对平安陕西标志拥有著作权和解释权。


平安陕西标志自通知之日正式启用。各级平安办及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平安陕西标志的宣传、推广、应用等工作。各地各成员单位在标志推广使用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联系。


联系人:张庭 电话:029-63906283




 扫码下载平安陕西标志标准化制图

平安陕西标志标准化制图



扫码下载《平安陕西标志使用手册电子版》

《平安陕西标志使用手册电子版》




来 源 :陕西省委平安办
审 核 :刘   航责 编 :曹慧颖编 辑 :白   琳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信息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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