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心系群众解民忧 这些做法有亮点(二十七)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全省政法各单位虚心倾听民意,多方汇集民智,扎实解决民忧,温暖凝聚民心,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西安临潼区法律援助中心
结案不结帮 法援暖人心
“法律援助都给我把工钱要回来了,没想到你们还会来看我,帮助我们一家子,太感谢你们了。”零口街道北牛村村民牛某激动地说到。
5月17日下午,临潼区司法局公律科、零口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和临潼区人社局就业科前往零口街办北牛村,通过与村委会交流和上门走访,了解到目前牛某一家六口人,牛某妻子患有精神、肢体双重残疾常年卧床,家中的经济收入仅靠儿媳妇一人打工,生活十分困难。人社局就业科刘辉科长看到这一幕,认为符合司法援助帮扶条件,将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为牛某一家申请该项补助。
下一步,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体现司法为民本质的重要载体,本着“结案不结束帮助”的态度,积极联系区级各部门,通过多样的援助形式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民解困,温暖人心。
咸阳旬邑检察院
公益诉讼清除群众“忧心事”
咸阳市旬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专项活动中,对一起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进行了彻底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整改前
整改后
2021年1月,咸阳市旬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城赤道坡路段有乱倒垃圾现象,大量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杂,严重污染了环境。检察官主动出击,多次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2021年4月底,旬邑检察院跟进监督发现行政机关整治回复后,该处仍有反复倾倒固体废物现象,遂及时邀请环保、镇政府、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现场跟进监督,提出整治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并告知整改不到位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行政机关当天出动人员、铲车,利用10天时间进行了彻底清理,共转运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约30余吨,恢复可耕种土地面积3亩。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检察职能,以“检察蓝”守护群众身边的“生态绿”,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不断彰显公益诉讼新担当。
汉中西乡交警
“警医合作”快速救治受伤妇女
5月17日,汉中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梅苑路十字路口开展高峰岗勤务时,及时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并通过“警医合作”机制快速救治受伤妇女。
当天中午12时许,烈日当头,汉中西乡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三名民警正在城区梅苑十字指挥疏导交通,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响声,只见在斑马线附近一名骑自行车的女中学生与一名中年妇女相撞,妇女倒在地上不停呻吟。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倒地的妇女胳膊不能动弹,因伤情不明不易挪动,便用警帽垫在其头部,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民警细心询问骑自行车的女中学生情况,开导其不要害怕,正确面对,要求其赶紧联系家长前来处理事故。几分钟后,救护车赶到,执勤民警协助医护人员将中年妇女扶上了救护车。
因事故涉及人员受伤,不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中队民警随后将案件移交大队事故中队处理。
杨凌检察建议宣告送达
助推校园周边安全治理
5月12日,杨陵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杨凌第一实验学校门口及周边未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力量,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停车不规范,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以宣告送达的形式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参加,切实提高了检察建议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杨凌第一实验学校学生上下学高峰期,车流拥挤、人车混行情况严重,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占用车道,随意停车,极易造成道路拥堵和摩擦碰撞等事故,给学生安全造成隐患。为保障学生安全,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中午放学时段在学校附近的人行横道、路口等重要位置疏导车辆。随后该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此次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是杨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把危害学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实,共同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1-05-23
2021-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