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平安建设之基层篇】米脂创新“1+5+N”模式践行“少捕慎诉”

陕西政法 2023-04-13

点击蓝字“陕西政法”关注我们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1+5+N”办案模式。
米脂检察院“1+5+N”办案模式,即制定一个指导性意见、突出五类犯罪和其他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在办案中,米脂检察院重点针对邻里纠纷、青少年犯罪、盗窃、危险驾驶、涉民营企业犯罪等五种情形犯罪,分类细化“少捕慎诉”办案指引,对无社会危险性和情节轻微的案件,坚持“不捕为常态、批捕为例外”“能不诉的坚决不诉”原则,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和轻刑起诉率。对于拟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米脂检察院设置4个前提条件,即应当同时具备认罪认罚、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4个条件。对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的、未达成刑事和解的,原则上不得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为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风险管控,确保案件依法稳妥办理,米脂检察院设置联席会集体把关、听证会群众监督、评查会案后跟踪3个环节监督办案、把控质量。今年上半年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20余件次、公开听证案件7件次、不公开听证案件1件次。
在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过程中,米脂检察院严守“除外规定”,即对于犯罪嫌疑人有故意犯罪前科的,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上级司法机关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整治的,被害人对不起诉有强烈异议的,原则上不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从而确保“少捕慎诉”理念得到正确实施,法律强制性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弱势群体利益得到有力维护。




来 源 :陕西日报
审 核 :刘   航
责 编 :曹慧颖
编 辑 :胡   倩
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出品

往期回顾

【平安建设之基层篇】这些“小事” 就是我们的大事

2021-09-06

【平安建设之基层篇】沣东新城平安办召开综合网格调度会议

2021-09-01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