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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政法英模】李锋:把受援群众像亲人一样放在心上

陕西政法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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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不是执法机关,服务对象又是弱势群体,平时在工作中,我们不仅需要耐心,更需要爱心,要把受援群众像亲人一样放在心上。”说起法律援助工作,铜川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锋感触颇深。


2017年夏天,一位家长带着孩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原来,小孩在游泳时被池底遗落的易拉罐拉环划伤了脚,花了500多元医药费。家长认为这是泳池经营者的责任,要求赔偿却被拒。


李锋耐心听完诉求,对家长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肯定。但案件案值低,走法律援助花费的财政成本远远高于家长诉求的费用。很快,李锋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他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出面协调解决。这样,案件省下来的费用,就能留给更需要帮助的人。在李锋和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家长顺利地拿到了赔偿。


诸如此类案件,本着“应援尽援”的原则,李锋带领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维权辅导,对法律关系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引导受援人采取调解方式解决。


在工作中,李锋常说:“要带着爱心对待群众。有了爱心,事情也就变得温馨了。”


2019年春的一天,铜川的天气还有些冷。一位老大爷拄着拐杖从宜君来到法律援助中心。


“我都不知道他咋来的。”看着老大爷的样子,李锋心疼地说,“其实事情也不大,老大爷就是不服气。”


经过调解处理,事情很快解决了,但天色已晚,老大爷当天回不去。考虑到他行动不便,李锋当即联系救助站,将老大爷安顿好。第二天,等到老大爷的家人来接时,李锋的心才放了下来。


法律援助服务的费用由政府支付给律师,对群众是免费的。有群众会疑虑,这样能得到好的法律服务吗?为了把法律援助这件事办好,通过不断探索,李锋摸索出一套保证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方法。从案件受理到办结,法律援助中心要对受理律所和受援人进行三次回访,这样既能推动案件的办理,又能在监督中发现问题。


“实行‘三访’后,我们发现有4人向受援人收取了‘交通费’。法律援助中心对此严厉通报后,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李锋说,“我们要保证群众不掏钱也能得到优质的律师服务。要做到‘廉洁法援’,这是底线。”


从事多年法律援助工作,李锋感到,不仅从业者要好好干,还要引导群众自己去维权。


“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除了经济困难外,另一重要原因就是受援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李锋说。针对这一问题,2017年以来,铜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目前,随着“法律援助专家门诊”“法律援助大讲堂”等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遍地开花,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提高。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三年来,铜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300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李锋先后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十大公共法律服务之星”“铜川市优秀法律法学人才”等荣誉称号。






来 源 :陕西日报
审 核 :刘   航
责 编 :曹慧颖
编 辑 :胡   倩
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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