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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绘生态保护同心圆——汉中市宁强县检察院公益履职 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

陕西政法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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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作为汉江的发源地,承担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任务。巡河能够及时掌握县域河道管理现状,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河道存在的突出问题,让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等工作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近日,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化军带队在汉江上游宁强段玉带河开展巡河工作时说。
由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以及沿途镇(街道)河长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走访了汉源街道、高寨子街道、铁锁关镇和胡家坝镇,实地查看了养殖场污水处理、汉江源湿地保护、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业园区污水排放以及玉带河沿线乡村旅游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重点巡查河道沿线是否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河道“四乱”、生活污水管网泄漏等问题,全力维护辖区生态资源环境。

近年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区位特点,以“北保秦岭、南护水源”为目标,围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全力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聚力当好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卫士。该院办理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1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3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打造“汉江源生态检察”品牌,依托汉江源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秦岭生态环境暨大熊猫保护基地,建立了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暨大熊猫保护公益诉讼行动纲领、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三项机制,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即组建一支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一个汉江源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签订一批协作机制、建立一支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该院通过强化措施,形成了行政职能部门履职、地方政府尽责、检察机关监督、专业机构保护、社会公众参与“五位一体”的汉江源生态保护格局。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负责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该院进一步强化内部线索移送机制,移送案件线索37条;聘请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20名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办案。该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加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办理协作意见,进一步加强涉生态保护案件的前期侦查取证和判决后生态修复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山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作用,开展检察长巡河、巡山及尾矿库整治“回头看”等活动。该院充分利用与县监察委员会签订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行政机关年度考核,让“五位一体”的汉江源生态保护格局更实更牢。

宁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秦岭“五乱”整治、河道清“四乱”、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汉江源国家湿地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三年来累计办理涉水领域案件109件。该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办案督促恢复水源涵养林地、湿地、河道60余亩,增殖放流17万余尾鱼苗;依托汉江源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补植复绿水源涵养林7.3亩,获汉中市人大调研组充分肯定。以“三有”争创为抓手,该院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办理的“督促整治牙科诊所直排医疗废水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通过办理的“督促整治排污管网泄漏污染汉江水源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筹集资金用于县城污水管网改造,整改效果显著。



来 源 :西部法制报、宁强检察

审 核 :曹慧颖

责 编 :冯   静

编 辑 :孙   洁

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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