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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态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旬阳市人民检察院环境治理综述

陕西政法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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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灯火列星案,一曲旬水绕太极。夏季的旬阳市,万山耸翠,青山绿水之间,清澈的汉江水缓缓穿行而过。


环境治理  守护一泓清水北上


“治理得好啊!这才是河水该有的样子。”7月18日,在旬河边纳凉的群众一边谈论着旬河翻板坝综合治理工作,一边发出赞叹。2022年6月,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污水直接排入旬河等情况,影响了旬河的水质,于是开展了翻板坝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干警对旬河上游的乡镇以及城区河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在认真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开展排查治理,在一个月内清理河道种植作物180余亩,修建三格化污水处理池10个,并进行了生活污水管网铺设。旬河翻板坝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是旬阳市人民检察院保护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旬阳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工作,督促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河道69.5公里,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万余平方米,清除转运河道乱堆的砂石料74万余立方米,督促整治环境污染企业45家。

能动履职  筑牢生态屏障


近年来,旬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恢复耕地、林地50余亩,追赔国家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破坏惩罚性赔偿、地质环境修复费等50.8万余元;督促清理、转运固体废物136吨,规范固体废物收集、转运、管理工作,在守护秦岭生态环境中贡献了检察力量。在案件办理中,旬阳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综合履职意识,严格规范办理和跟踪回访要求,注重以案件办理助推社会治理,确保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院办理的王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机制协作  催生环保格局


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旬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汇聚外部力量,邀请人大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加强与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开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该院与河长制办公室、公安、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与秦岭办制定了《关于秦岭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协作单位在保护河湖生态方面的职能作用,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




来 源 :西部法制报

审 核 :曹慧颖

责 编 :冯   静

编 辑 :孙   洁

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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