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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水青山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陕西政法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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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安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渭河流域及关中地区大气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环境资源审判、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

西安法院始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以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2020年以来,西安两级法院共受理生态保护类案件1643件,审结1636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26件75人,审结25件64人;受理民事案件39件,审结33件;受理行政案件1578件(包括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75件),审结1578件。

加强协作联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

2022年,西安中院与市检察院、市资规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座谈会,解决环境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活动中的申请执行期限、非诉执行案件管辖、内部程序流转、受理费用、审查范围等问题,及时传达至各区县法院。西安中院与市资规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的协议》,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与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绿色联动机制 强化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协议》,全面建立联席会议、巡回审判、团队共建、多元化解、联合发布、成果展示机制。今年8月8日,西安中院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同建立生态保护审判司法协作机制,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助力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并达成《关于建立司法联动机制 助力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协作框架协议》,搭建司法协作沟通平台,建立诉前协同止纷机制、诉中协同解纷机制、执行协同保障机制、协同多元治理机制、协同普法宣传机制,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融入社会治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化

2020年以来,西安两级法院积极开展秦岭保护各类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及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巡回审判、主题宣传等形式,增强秦岭北麓沿山地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让保护环境、绿色发展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按照确有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建立专门化审判体系,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现环境资源案件高效审理;在鄠邑区秦岭生态保护总站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警示教育+秦岭保护研究+智慧管控+科普教育+志愿服务”为一体的司法保护平台,增强秦岭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成效。



来 源 :西部法制报、陕西高院

审 核 :曹慧颖

责 编 :冯   静

编 辑 :孙   洁

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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