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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岗位信息表中明确标注为“类”的为一级学科,该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专业)均可报名,未标注为“类”的均为专业名称,仅该专业具备报名资格,该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及同一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不具备报名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专业岗位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校专业资格认定专家组认定通过后,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9:00—15日18: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邮箱:czsyrenshichu@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317-5667721。
3.报名材料:
报名相关材料包括:
(1)下载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写完成并经本人手写签字后形成PDF格式扫描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就业报到证的PDF格式扫描件(每个扫描件需以扫描件内容命名,如硕士毕业证、学位认证证书);
(3)个人简历;
(4)1寸免冠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报名时需出具党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党员证明(需加盖党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或入党志愿书,并将证明或志愿书PDF格式扫描件放至(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中。
全部材料按照以上五部分内容分别设立文件夹,文件夹分别以“审查表、证件、简历、照片、佐证”命名,五个文件夹设立后统一放置总文件夹内,总文件夹以“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身份证号+美术学(27))命名后一并发送,邮件主题与总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全部放弃。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考人员投递报名材料后24小时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人员材料发送邮箱,审核未过的,可根据邮件反馈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但重新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间不得超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超出者再次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审核认定。初审通过人员将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缴费说明见报名结束5日内校内官网公告。
6.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于2021年2月18日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
7.考试比例: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育类相关科目(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与招聘岗位应具备能力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于2021年2月18日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天在沧州师范学院网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学校对该名单内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原件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
(3)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叙述、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个人演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沧州师范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沧州师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1、《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沧州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沧州师范学院
2020年12月31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hbrsksw.com/html/cz/2021-01-01/19633.html
河北工业大学 2020年公开招聘3名人事代理体育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体育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序列。2014年12月,学校成为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并于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19个教学机构,建有75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世界一流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河北省级重点学科;3个学科入选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个学科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纳入了天津市学科建设体系,3个一级学科、5个特色学科(群)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名单,新增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学位类别(含MBA和EMBA)、24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三个学科领域分别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建校117年来,学校秉承“兴工报国”的办学传统和“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31万余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体育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项和学校本科公共体育课的教学、代表队指导、竞赛组织和裁判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体育或体育教育类专业高校,且为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或足球、排球专业在大学期间获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体育教师共计3名,其中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摔跤体育教师1人、足球体育教师1人、排球体育教师1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体育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工业大学网站(www.hebut.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上午9时止。
2.报名要求:
请将个人简历、运动成绩、业绩成果和相关佐证材料等发送至电子邮箱:tiyubu@hebut.edu.cn。学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二)测评考核
采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运动成绩、体育素养、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具体待遇将按照河北工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工业大学网站(www.hebu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2-60436792;022-60436692(工作时间)
联系人:刘老师鄢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hebut.edu.cn
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河北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体育教师岗位条件表
河北工业大学
2020年12月22日
河北体育学院选聘15名体能、医疗康复、辅导员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体育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普通高等体育院校。学院学府路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北部生态区、美丽的滹沱河畔,占地面积500余亩;正定新区校区,毗邻河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占地面积200余亩。学院本科教育开设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等14个专业,体育学所属的四个二级学科全部为省级重点或重点发展学科;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体育类专业人才培养为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已成为集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高等体育学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体育学院拟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5名,分别为体能专业工作人员5名,医疗康复工作人员5名,辅导员5名,学历层次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体育学院2020年选聘体能、医疗康复、辅导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人事代理)》(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23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一)体能和医疗康复工作人员为国家队、省队等体育专业人才聚集地及相关高校等。
(二)辅导员为研究生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原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及国外知名院校的毕业生。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要求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电子邮箱等方式向院人事处进行报名。外地报名人员可将《河北体育学院2020年选聘体能、医疗康复、辅导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人事代理)》(附件2)及报名材料通过扫描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17时止。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体育学院人事处,联系人:赵平,联系电话:0311-85336283,电子邮箱:rsc@hepec.edu.cn。学院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乘坐92路或148路公交车到运河桥南公交站,然后转乘112路公交车到河北体育学院站下车;石家庄市内北国商城乘坐2路或18路公交车到东货场站下车,然后转乘112路公交车到河北体育学院站下车。
4.报名所需材料:
(1)河北体育学院2020年选聘体能、医疗康复、辅导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人事代理)。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4)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的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校签署意见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6)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专业及方向证明(需加盖公章)。
(7)运动员等级材料需提供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体育总局网上查询截图。(因原件丢失或相关原因信息未上传的,由发证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提供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
(8)001岗须提供所在国家项目运动中心或协会出具的从事体能教练工作经历文件或证明材料或获得的NSCA(美国体能教练员认证)、CSCC(中国体能教练员认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部门用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002岗须提供所在国家项目运动中心或协会出具的从事医疗康复跟队工作经历文件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部门用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003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部门用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1)其他有关材料:资格证书、认证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行业资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河北体育学院人事处依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参加测评考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测评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选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不做比例限制。测评考核一般采取面试、试讲、相关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测评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由评委当场、独立、实名方式给出评价和分数。考核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核的最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测评成绩相同时,由测评组评委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按所得票数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确定测评考核名次。
(四)体检、
根据测评考核结果,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体育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测评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河北体育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附件1、河北体育学院2020年选聘体能、医疗康复、辅导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人事代理)
附件2、河北体育学院2020年选聘体能、医疗康复、辅导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人事代理)
详情请浏览:
http://www.hbrsksw.com/html/sj/2020-12-23/19343.html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我院发展的需要,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和《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成立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聘方案。
此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条件和比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2月18日至2002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年龄截止到公告发布时间;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承德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承德市范围内特岗教师;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形人员。
(三)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实行网络报名、现场证件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7日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chengde.gov.cn/)、承德护理职业学院(http://www.cdni.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下午5时止。报名邮箱:cdhlxyzrc@126.com
2、报名要求。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在公告附件下载);
(3)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各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报到证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按具体招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扫描件(工作经历需提供任职单位工作证明);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6)本人户口页、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7)邮件主体格式统一为:姓名+性别+报考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初审
在笔试前,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笔试,报名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一张试卷,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5)考生可登陆承德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dni.cn/)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七)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行面试。
(八)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问题答辩的方式,实验员岗位采取问题答辩的方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
(九)考试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十)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取得对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十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十二)考核、公示。体检合格的,采取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形式,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参与法轮功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复核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对复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复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十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学院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安全有序开展。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155805
附件:1、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邯郸市丛台区2020年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初中及小学教师共10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初中数学5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人。小学语文45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0人。小学数学31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2人。小学英语11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人。小学美术5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人。幼儿园教师3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人。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月1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的报考人员,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2021年1月11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儿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4)定向招聘岗位(南苏曹小学语文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出现退役后复学、2020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0年教师招聘所有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6日,在丛台区政府网(http//:ctq.hd.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9:00至15日17:00网址:http//:ctq.hd.gov.cn(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点击或复制报名系统地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在考试结束的7天内,到丛台区教体局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地点在本市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丛台区政府网站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笔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丛台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丛台区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地点在本市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关注丛台区政府网站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同一岗位讲课题目相同。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4、各岗位讲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1天在丛台区政府网进行公布讲课范围。考试当天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丛台区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考察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丛台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丛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文件精神,经区教体局研究同意,被聘用人员选择岗位是主城区学校的,由教体局统筹分配到农村学校支教,工作满一年后回到原学校;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邯政字〔2016〕71号),被聘用人员选择岗位是乡村学校的,在乡村学校的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方案实施前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落实公开招聘教师防疫指南。
七、纪律要求
在丛台区政府监督指导下,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单见附件。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计划、资格条件、笔试、面试、选校和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丛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3115972
丛台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310-3112130
附:1、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丛台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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