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晋州市看守所公开招录15人公告
晋州市看守所关于招录15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晋州市看守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突出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采取公开招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此次晋州市看守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虑到公安监管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条件为: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0.8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招聘对象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后出生),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复员军人的年龄限制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作待遇
工资:执行晋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人/月),交四险1450.35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地址:晋州市公安局政治处(晋州市迎宾大道99号)
2、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复员退伍军人和警察院校毕业生符合放宽条件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
3、笔试、面试时间:报名通过后,于4月21日上午9:00在晋州市公安局进行笔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7日(因疫情防控原因待调整)。
4、政审及体检: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行为。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付。
5、岗前培训及聘用:招录人员报到后统一开展岗前培训。同时,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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