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侯乙墓簡“甲胄”部分對於人馬甲、甲上之“縢”的顏色均有詳細記載。曹菁菁將這些記載與她所復原的車陣示意圖結合起來得出一個結論:“馬甲的分佈有一定的規律……彤甲和畫甲的搭配還是經過了人爲安排的。”其理由爲:“根據我們擬測的車陣示意圖,左車隊前驅的車馬甲都是紅色,中間兩輛車的馬甲都是畫甲,殿后的兩輛車又都是紅色;中車隊前驅的車馬甲都是畫甲,後面跟的車有一輛是白色馬甲,剩下三輛都是畫甲。左車隊和中車隊的車輛所用的馬甲搭配形式相似,都是紅色甲在頭尾,中間用畫甲。” 曹説實際上是基於她所復原出的車陣的:“曾侯乙墓遣册所記的這個車陣,從名稱上看,大旆、左旆、右旆相呼應,大殿、左殿、右殿相呼應,而左彤旆、左彤殿與右彤旆、右彤殿的對應則更整齊。……結合傳世文獻和遣册的記載,我們認爲這個車陣分爲左、中、右三部分:中軍有大旆、乘佾、乘車、政車、大殿、佾軒、佾軒7輛車;左軍有左旆、少廣、左殿、左彤旆、左彤殿5輛車;右軍有右旆、右彤旆、佾車、右殿、右彤殿5輛車。” 其所復原的車陣爲:
圖3 曹菁菁所復原的車陣示意图
左旆 | 大旆 | 右旆 |
左彤旆 | 乘佾 | 右彤旆 |
少广 | 乘车 | 佾车 |
左殿 | 政车 | 右殿 |
左彤殿 | 大殿 | 右彤殿 |
| 佾轩 | 佾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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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對曾侯乙墓簡中的車陣作了復原(即圖1),與圖3不同。如此一來,曹説就值得商榷了。接下來,我們將所復原的車陣與“甲胄”部分的記載結合起來進行考慮,附帶討論一下人甲和甲上之“縢”的顏色分佈情況。
1.對應車陣的人甲類別分佈爲:
圖4 人甲類別分佈圖
3吳甲 | 3吳甲 | 3楚甲 | 2吳甲1楚甲 | 3吳甲 |
3吳甲 |
| 3吳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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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楚甲2吳甲 | 1備甲2吳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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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吳甲 |
| 2吳甲1楚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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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楚甲1吳甲 | 3楚甲 | 3楚甲 | 1吳甲1楚甲 | 3楚甲 |
2.對應車陣的人甲之“縢”顏色分佈爲:
圖5 人甲之“縢”顏色分佈圖
由圖4、圖5可知:就分佈而言,人甲的類別和甲上之“縢”的顏色都沒有呈現出任何規律性。
3.對應車陣的馬甲顏色分佈爲:
圖6 馬甲顏色分佈圖
4畫甲 | 4彤甲 | 4彤甲 | 3畫甲1?甲 | 4彤甲 |
6畫甲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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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畫甲 | 4畫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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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厀甲1索甲 |
| 4畫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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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彤甲 | 4彤甲 | 4彤甲 | — | 4彤甲 |
4.對應車陣的馬甲之“縢”顏色分佈爲:
圖7 馬甲之“縢”顏色分佈圖
4黃紡 | 4黃紡 | 4玄組 | 3玄巿1黃紡 | 4黃紡 |
6黃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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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紫組 | 4紫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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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黃紡1紫巿 |
| 4黃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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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黃紡 | 4黃紡 | — | 4黃紡 |
由圖6可知:除了罕軒和右旆所配馬甲的顏色是按照先3後1分開記載的,乘罕和右殿所配馬甲的顏色不明之外,其他13乘馬車所配馬甲都是以1乘馬車爲單位予以統一。另外,第一乘罕軒配有6套畫甲,證明該車是六馬挽駕,這是很值得注意的。簡172記有一乘罕軒駕六馬,應該就是配的這6套畫甲。如果用六馬所駕的馬車作戰,奔跑起來,多有不便。這似乎也可説明,該車原本應當是一般乘坐用車。而且,六馬駕車不太常見,其等級可能還比較高。
圖7所反映的是馬甲之“縢”的顏色,情況與馬甲顏色的分佈基本一致,只是左彤殿上馬甲之“縢”顏色不明。
橫向看,5“殿”中除右殿之外,其他4“殿”的馬甲均爲彤甲;除右殿和左彤殿的馬甲“縢”顏色不明之外,其他3“殿”的甲“縢”均爲黃紡。由於存在顏色不明的馬甲,我們無法確定5“殿”所配馬甲及其“縢”的顏色是否統一。
縱向看,左旆和左殿、右彤旆和右殿所配馬甲及其“縢”的顏色都是統一的——“彤甲”、“黃紡”。然而,這並不能説明“馬甲的分佈有一定的規律”。
綜上所述,我們認爲,“馬甲的分佈有一定的規律”的説法不能成立;人甲的類型以及甲“縢”的顏色,馬甲以及甲“縢”的顏色在曾侯乙墓簡所記車陣中的分佈都不具備規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