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英梅|張家山漢簡《秩律》所見淮陽國地名及相關問題探究
張家山漢簡《秩律》所見淮陽國地名及相關問題探究
張英梅
(復旦大學歷史學系,上海 200433)
内容摘要:賈誼《新書•壹通》篇曾以“大國包小國爲境,小國闊大國而爲都”來形容天子諸侯封畔無經之狀,其中“大國包小國爲境”較易理解,即諸侯王國中包有屬於漢王朝的“飛地”,而“小國闊大國而爲都”是指小國將大國括在中間,進而形成大都,這種封畔方式存在時間較短,很少有人注意。呂后時淮陽國周圍爲梁、楚、淮南國,其對淮陽國形成三麵包剿之勢,若要保住淮陽國,首先必須做好防守工作。當時條件下其最好的防守方式無疑是在淮陽國周圍設置軍事障塞,即以“小國闊大國而爲都”。《秩律》中出現了淮陽國幾個地名,學界尚無合理的解釋,從地望上看這幾個縣級政區均位於淮陽國東部邊界,很可能就是賈誼所言的“小國闊大國而爲都”中的小國。
關鍵詞:《秩律》;淮陽;侯国;诸侯国;《新書》
《秩律》中出現約274個地名,周振鶴師認爲其分佈于漢郡和諸侯王國中。推測分佈在諸侯王國中的縣有:趙國(?)的館陶、淮陽國的慎和汝陰、楚國豐、沛、城父和酇,長沙國醴陵及梁國黃鄉等地。不明所在者有:旗(?)陵、解陵、閑陽等地。晏昌貴先生認爲《秩律》中地名均分佈于漢15郡中。就周先生指出的分屬諸侯封國中的地名和不明歸屬的地名,晏先生有不同的看法。晏氏認爲館陶漢初當屬河内郡;慎應定位于慎縣水附近即今河南正陽附近,漢初當屬南陽或潁川;汝陰當釋爲安陰屬潁川;酇是蕭何夫人封國與豐、沛同例,亦有特殊地位,其地雖在楚國,其長官則屬中央,或贊是酇的注音;城父即潁川郡父城、醴陵属南郡,解陵屬潁川、旗(?)陵懷疑爲楨陵之誤,當屬雲中郡, 黃鄉爲昭靈后的陵邑所在。何慕先生认为旗陵当在云中、醴陵当属南郡。筆者認爲《秩律》中出現了諸侯封國内的地名,可能牽涉到漢初其它問題,因此有必要做進一步思考。
一、《秩律》地名與侯國歸屬
漢初侯國分佈廣泛,有位於王國之内者,有位於漢郡之内者。有關侯國歸屬問題,學界有不同看法。周先生認爲漢初侯國屬中央直轄,七國之亂后屬所在郡。同時指出漢初侯國甚多,並非全部見于《秩律》,對此現象無法解釋。李開元先生認爲漢初侯國屬漢中央直轄,文帝即位后將王國内的侯國遷至漢郡。陳蘇鎮先生認爲漢初漢郡中的侯國歸漢郡管轄,王國中的侯國應歸王國管轄。筆者認爲陳先生的觀點更接近史實,但陳文論據仍顯無力,筆者擬從另一角度對此論點进一步提供證據。
如果諸侯王國内的侯國屬漢中央直轄,那麼《秩律》中必有其相應的侯國名稱,反之亦然。有學者可能會考慮《秩律》簡牘殘缺問題,認爲由於簡牘本身短缺而致使地名記載不全,故假定的對比結果可能失真,這樣的考慮是必要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從縣級吏員的秩祿級別上看,《秩律》共有五個級別:三百石、五百世、六百石、八百石、千石,該縣級秩祿等級是完備的,有關此問題可參見閻步克《戰國秦漢間祿秩序列的變遷》一文 ,《秩律》地名是按照吏員俸祿級別進行排定的,這樣的排定方式可打破郡限制,不同郡的多個縣級政區如其秩祿相同則將排在相同級別中,即使簡牘有殘缺,王國内的侯國地名也不會全部失載。加之《秩律》簡牘較爲完整,只有個別簡牘出現輕微殘斷。因此可通過對比《秩律》與《史表》、《漢表》中的侯國地名出現情況,來判斷漢初侯國歸屬。
由《史表》《漢表》可知,自高祖六年十二月至高后二年五月,漢王朝共封立159位列侯,其中除國時間不見於史料的有2位,高后二年之前除國的有6位,高后二年尚存的侯國共有151個。這151個尚存的侯國中有27個侯國位於漢王朝直轄郡内,78個侯國位於諸侯王國封於内,45個侯國地望不能準確確認 。因此,將《史》、《漢》表中出現的侯國地名與《秩律》地名進行對比,此問題便可明了。爲使對比結果更加簡明,筆者將對比結果以表格的形式呈現。其中表格1是王國封域内的列侯國情況,表2是漢郡内的侯國情況。詳情見下表:
表1 呂后二年諸侯王國内尚存的侯國、隸屬及在《秩律》中出現情況
由表1可知呂后二年只有汝陰、沛侯、城父侯國出現在《秩律》中。而其他75個侯國並未出現。其中沛地“孝惠时,以沛宫为高帝原庙” ,故出現在《秩律》中。除沛外,呂后時諸侯封國内的77個侯國中只有2個出現在《秩律》中,而其它74個均未出現。可見王國封域内之侯國吏員並不領取漢王朝俸祿, 即該類侯國並不歸漢中央直轄。這點可通過對比漢王朝直轄郡内的侯國在《秩律》中出現的概率得以佐證。見表2:
表2 呂后二年漢郡内尚存的侯國、隸屬及在《秩律》中出現情況
由表2可知,漢王朝直轄郡内的侯國有29個,其中有16個出現在《秩律》中。此類侯國雖未全部出現,但其出現概率已接近60%,而表1中侯國出現的概率不足4%,兩者情況明顯不同。據此推測:呂后二年王國内的侯國很可能不歸漢王朝直轄,而歸王國管轄。
既然王國内的侯國不歸漢中央管轄,那麼爲何王國内有個別地名會出現在《秩律》中?現僅對上文周先生所指出城父、贊、慎、汝陰等四地做如下思考。
二、城父、贊、慎、女陰等地政治作用
目前學者多從政區地理角度分析此問題,但仍未得到合理的解釋。筆者擬換一種角度重新思考該問題。既然《秩律》是漢吏員秩祿薄,那麼所有登記在冊的政區長吏均食漢朝俸祿。食其俸祿定然要爲其服務,也就是說慎、汝陰、城父、贊地長吏需爲漢朝服務,那麼其職責是否與其軍事職能有關?
首先我們對呂后元年政治形勢做簡要分析:
漢初韓王信封于潁川,因其封地“北近鞏、洛,南迫宛、葉,東有淮陽,皆天下勁兵處”, 而遭遷徙。可知淮陽與鞏、洛、宛、葉等地均爲軍事要地。高帝十一年立“子友爲淮陽王…罷潁川郡,頗益淮陽” ,增強其封國勢力。劉友封於軍事要地,如其忠於漢則對漢朝有利,反之漢朝將面臨嚴重威脅。故劉邦崩的第二年,呂后迅速將淮陽王友徙於趙地,淮陽復置爲陳郡、潁川郡, 歸漢王朝控制。呂后元年復置淮陽國,以呂強冒充惠帝子,封於此地。呂后此舉目的較爲明確——扶持自己勢力,使其扼守天下勁兵之地,從而防禦同姓王國。文帝時也曾將劉武徙封淮陽地,以期防禦楚國。但淮陽國因封域較小,勢力弱,實難與其他王國抗衡。正如賈誼《新書•益壤》篇所言“今淮陽之比大諸侯,僅過黑子之比于面耳。豈有足以爲楚防哉?”呂后時淮陽國所面臨的威脅較文帝時更甚,且淮陽王年齡尚幼,淮陽國雖設,但局勢危艱。從《賊律》“諸侯人來攻盜”“降諸侯”等律令上看,漢王朝對諸侯王的防備心甚強。
從地理位置上看,淮陽東北與劉恢梁國接壤(此時梁國擁有碭郡和東郡 ),東邊與劉交的楚國接壤(此時楚國擁有薛郡、東海郡、彭城郡) ,南邊與劉長的淮南國爲鄰,同姓王國對淮陽國形成三麵包剿之勢,呂后時淮陽國所面臨的威脅可通過《新書•益壤》篇得以體會。即文帝七年以後,梁地、淮南地均被漢朝控制,唯楚國猶存。但賈誼仍覺得“今淮陽之所有,適足以餌大國耳”。顏師古曰:“餌,謂爲其所吞食”。即賈誼認爲淮陽國有被楚國吞食的危險。故力勸文帝增益淮陽國的封地,文帝採納賈誼意見,對封地進行調整。呂后時淮陽國三面均非漢朝所控,諸侯王對淮陽國的威脅程度較文帝時甚數倍。淮陽是重要戰略要地,一旦失守必將對漢王朝造成重大威脅。但另一方面梁國西北邊界與漢河南郡接壤,淮南國西與南陽郡、南郡接壤,如果梁、淮南國有不軌之心,漢王朝毗鄰之郡可對其形成掣肘之勢。唯獨楚國其南與吳國比鄰,西北與梁國接壤,東北與齊國爲邊,西邊與淮陽(《漢志》中淮陽國、汝南郡和沛郡中贊、譙、栗國等地)接壤。漢朝與楚國之間懸隔其它王國,一旦楚國對淮陽國採取不軌行動,漢朝只能通過淮陽地區正面迎敵,其局面相當被動。緩解此被動局面的最好方式,無疑是在淮陽國東部邊界加強軍事屏衛力量。此种“小国阔大国而为都”的封畔方式,在汉初短暂存在过,慎、汝陰、城父、贊等地出現在《秩律》中是否与此封畔方式有关?果真有关的話,只需證明上述四地均屬淮陽,且此四地能夠形成一條屏衛帶即可。详情见下:
城父
(一)城父
《秩律》中有城父地名。《漢志》城父屬沛郡,整理者據此認爲城父屬沛郡。晏昌貴先生認爲“城父即潁川父城縣” ,周先生將其定位于楚國,但仍存疑 。黃浩波在《肩水金關漢簡(壹)所見淮陽簡》一文中指出元康三年之前城父屬淮陽郡。筆者同意城父屬淮陽的說法。但因《肩水金關漢簡》的時間上限爲武帝元狩二年,所以僅據《肩簡》内容只能判斷武帝元狩二年之後淮陽政區行政區劃,武帝元狩元年之前城父是否屬於淮陽,仍需要進一步求證。
我們擬用逆推原則分析元康三年之前淮陽政區變化情況。
首先,漢武帝元狩二年至宣帝元康三年,淮陽以郡的形式存在,且其周圍無以城父爲封地的王子侯國析分至淮陽郡,故可斷定元狩二年之前城父已屬淮陽郡。其次,景帝三年至武帝元狩元年間,淮陽仍以郡的形式存在,其周圍同姓王國政區變化較大,楚王戊謀反,景帝“分彭城郡置沛郡” 沛郡西與淮陽郡接壤,景帝三年至元狩元年沛地以郡的形式存在,無王子侯國析分至淮陽郡,武帝元朔年間削梁五縣,歸周圍郡,但所削五縣中無城父 ,可知城父在景帝三年之前已屬淮陽。再次,文帝四年梁孝王武徙爲淮陽王,十二年徙梁,淮陽爲郡。此次徙國目的明確,增強漢王朝輔翼力量,因此漢王朝沒有益淮陽的必要。可知文帝四年之前城父已屬淮陽。最后,呂后至文帝三年淮陽政區範圍無調整,故可知呂后二年城父屬淮陽郡。可知《秩律》中的城父當指淮陽王國之城父侯國。
漢初尹恢因右丞相備守淮陽有功,被封於淮陽城父地。尹恢備守淮陽地,其對該地的軍事戰備情況理應甚爲熟悉,且在當地可能具有較高的威望。城父國可擔負屏衛淮陽國的任務。
慎
(二)慎
《秩律》中有慎地名。《漢志》慎縣屬汝南郡,呂后二年汝南郡屬淮陽國。慎縣理應屬淮陽國,爲何會出現在《秩律》中?周先生文中寫到“慎縣與侯國有關係?慎雖非侯國但淮陽國境内有慎陽侯國,《秩律》有否可能脫一陽字?當然這樣想不一定合理,仍以存疑爲妥”。晏氏根據《水經注•淮水》中“慎水即爲慎縣水”的記載,否定了《譚圖》慎縣位於安徽潁上縣西北的說法,將慎定位於河南正陽附近,并進一步得出漢初慎屬潁川或南陽郡的結論。晏先生此觀點仍需斟酌。漢初慎陽侯國位於河南正陽附近,如將慎縣定位與此,慎陽侯國將“無處安放”,所以慎應位於《譚圖》潁上縣西北則。晏先生之所以將慎地改定于《譚圖》中慎陽侯國的位置,是爲了將《秩律》中出現的所有地名統歸於漢15郡之中。然而《譚圖》中慎縣位於淮陽國東南部邊界與楚國和淮南國接壤,無論如何都是無法歸屬漢郡的。筆者認爲《秩律》中慎當指《譚圖》潁上縣西北后之慎縣更妥。
慎縣位於潁水西北則,即潁水“又東南至慎縣東,南入於淮” ,其東與楚國接壤,南臨淮水,與淮南王國有一水之隔,其軍事戰略地位顯著。呂后時爲保證淮陽國東、南部邊境的安全,駐守慎縣是其必然選擇。
女(汝)陰
(三)女(汝)陰
《秩律》中有女陰地名。周先生認爲“女陰即汝陰侯國,侯國可以位於王國内而懸殊中央……但畢竟其它諸侯王國境内還有一些侯國不載于《秩律》,目前仍無法完美解釋,只能存疑”。晏昌貴先生認爲“女陰”可能爲“安陰”的誤寫。“‘女陰’兩字簡文清晰” ,故可排除誤寫的可能。女(汝)陰地處淮陽政區之内,漢高祖六年,太僕夏侯嬰封爲女(汝)陰侯,至“元鼎二年……國除” ,元鼎二年至西漢終,女(汝)陰再無封予他人。《漢志》“汝(女)陰,故胡國,都尉治” 。都尉“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 ,由此可斷定汝陰並非一般縣級政區,而是重要的軍事戰略要地。呂后時汝陰雖爲侯國,但因夏侯嬰曾“全孝惠魯元公主” 深得呂后信任。汝陰侯國因此可擔負起屏衛淮陽國的重任。
贊
(四)贊
《秩律》中出現“鄒、贊”兩地名。首先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對鸞、贊兩名稱的定性。晏昌貴先生認爲“贊”可能是《秩律》作者爲“酇”字所做的注音,後被抄者誤抄入正文,或酇其時爲蕭何夫人之封國,與豐、沛同例,亦有特殊地位,其地雖在楚國,其長官則屬中央。馬孟龍先生認爲“《志》沛、南陽皆有都。初封於沛郡之螂,後更封南陽郡,故見載於《秩律》。高后元年短暫除國” 。周先生認爲“酂”當爲蕭何夫人封國,應屬中央直轄,不應屬郡或王國 。而未對“贊”行進討論。
晏氏注音說值得商榷。《秩律》中唯有此處出現兩個讀音相同的字,其他地方再無類似的例子。《肩水金關漢簡》73EJT22:8號簡“戍卒淮陽郡贊匠裏滿原年廿六□”可知淮陽有 “贊”地,《秩律》中“贊”是指地名,且屬於淮陽。此外,出土文獻中有秦“酇丞之印” 封泥,此“酇”丞與淮陽 “贊”字形不同,《漢志》南陽郡有酇,《秩律》“酇”應指南陽郡酇。可知《秩律》中的酇、贊實爲兩個獨立的縣級政區,分屬不同的郡。
高祖六年蕭何封於淮陽贊地 ,高后元年贊侯國無嗣,故廢爲縣。高后二年紹封蕭何少子爲侯,因淮陽贊地具有較重要的軍事戰略作用,且漢代紹封的侯國戶數通常遠小於初封者戶數,如將贊國紹封于故贊地,紹封后的贊侯國很可能已無法擔任屏衛淮陽國的職責。故將其紹封於南陽酇地,而由漢王朝直轄淮陽之贊地,從而實現屏衛淮陽國的目的。
小结
結合《譚圖》可知慎、汝陰、城父、贊等地位於淮陽國東部邊界可形成一條帶狀區域,該帶狀區域將淮陽國與楚國分開,從而一定程度上可起到屏衛淮陽國的作用。此观点爲筆者首次提出。有學者可能認爲此種戰略佈局難於理解。尤其是上述四地的行政管理問題,似無法處理。其實漢初有关封國管理方面的制度仍處於草創階段,諸多制度多據實際需要而定,后經文、景、武三代帝王不斷探索和改革才成定制。高呂時期,在諸侯國管理方面,戰國時期殘留下來得政治態度和情感對當局者的影響遠勝於秦朝,此時大一統的政治思想尚未佔據主導地位。于呂后而言如何守住眼前“漢國”領地才是其當務要事。淮陽國雖封給呂強,但須保證其不會被“篡夫”所吞。在淮陽國東部邊界設軍事屏障,此舉雖無綱紀可言,但漢初此類事情非呂后時獨有。文帝時,賈誼《新書•壹通》篇言:“天子都長安,而以淮南東南邊爲封地……郡或乃越諸侯而有免侯之地……大國包小國爲境,小國闊大國爲都,小大駮礫,遠近無衰,天子諸侯封畔之無經也,至無狀也。” 本注引《古文苑•黃香九宮賦》注::“駮樂,雜而不齊”;引《左傳》昭公十五年注:“經,綱紀之謂也。”《新書•壹通》成書于文帝十二年,此時文帝即位已十二載,然天子諸侯封畔仍爲“無經”之狀,故賈誼上《壹通》篇,勸文帝早“定地制”。文帝對天子諸侯封畔的管理方式無疑是繼承和延續高呂時的制度。《壹通》所言天子諸侯封畔究竟是何狀態?李開元先生對“郡或乃越諸侯而有免侯之地,於遠方調均發征,又且必同”做出合理解釋,認爲“漢初侯國有懸處於諸侯王國之中者,若一旦廢除,則當歸於漢王朝而属漢郡,按漢郡縣之例征收租稅徭役。由於被廢除之侯國領土被諸侯王領土完全包圍,遂形成諸侯王國中包有屬於漢王朝的‘飛地’的局面”。此說被學界普遍接受。但李先生就此認爲飛地、漢郡、王國之間的政區關係就是《壹通》所言的“大國包小國爲境,小國闊大國爲都” 的關係,實不確。上述《壹通》所言包括兩種内容,一種是李先生所言的被廢侯國成爲漢郡飛地的情況。另一種爲“小國闊大國爲都”,陳蘇鎮先生認爲其可理解爲:淮南四郡被收歸漢朝,淮陽和長沙兩王國被漢郡“包”在了中間,詳細分析可參看陳氏原文 。陳先生認爲《壹通》所言“免侯”之地是指淮南國四郡之地,可商榷。《壹通》言:“以淮南東南邊爲封地”,既然是以東南邊爲奉地,那就不是淮南四郡之地。文帝十二年“城陽王喜徙淮南”,故淮南其余之地實封于劉喜,并未全部歸漢。此外,《屬遠》:“今漢越兩諸侯之中分,而乃以廬江之爲封地”即是指漢悬隔淮南国和淮阳国而有廬江之地。如此,陳先生所言“長沙和淮陽國被漢郡‘包’在中間”的論斷恐难成立。但陳先生分析“小國闊大國爲都”的思路值得借鑒。盧文韜注:“闊當指廓”。鐘夏案:“疑闊通括,此謂括於大國”。單個小國無法將大國包括起來,要使小國包括大國,那麼小國的數量就應有數個。簡言之“小國闊大國爲都”當指數個小國包圍一個大國,即大國建都于小國所圍成的“輪廓”之中。這句話如果作爲純粹的文言文翻譯,其實難度不太大,但其作爲史料卻被誤讀兩千多年。漢初,天子諸侯封畔不僅存在大國包小國,大國中包漢縣(飛地)的情况,同時也存在眾小國包大國爲都的“無經”之況,最终造成“小大駮礫”的局面。本文所探究的淮陽東部邊界四縣之地即是眾“小國闊大國爲都”的實證。文帝四年復置淮陽國,此時除梁國親漢王朝外,楚、淮南國仍是淮陽國最大的威脅。爲確保淮陽國安全,文帝沿用了呂后時以“小國闊大國爲都”的屏衛方式。在賈誼看來,這種封畔方式完全不合乎綱紀,因此上述勸文帝早“定地制”。文帝採納賈誼建議,將淮陽國徙于梁地,并通過增益封地的方式,增強梁、代兩國藩輔的力量。而“小國闊大國爲都”的屏衛方式至此被取消。此種屏衛方式產生于呂后元年,止於文帝十二年,因其使用時間短,使用範圍小,而被史學者遺忘。至此,我們試圖站在另一個角度解釋了淮陽國内的縣級政區出現在《秩律》中的原因。
原文刊于《简牍学研究》第六辑,注释从略,引述请以原文为准(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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