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聞博|秦漢邊地胡騎的使用——基於新獲史料與傳世文獻的再考察
孫聞博
(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 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北京 100732)
内容摘要:邊兵構成中,胡騎的使用引人矚目。秦迄西漢,隨著胡人内附漸多,政府相關管理存在臣邦向屬國的調整變化。西漢後期以降,胡兵在邊郡的作用變得日益重要,且以涼州較爲突出。東漢王師出征,軍隊構成亦多出現胡兵爲主的情形。漢廷對胡騎使用的原因,既有技術因素,又有財政考慮。
關鍵詞:胡騎;邊地;臣邦;屬國;涼州
兩漢邊兵中,胡騎的使用引人注目。雷海宗上世紀三十年代所著《中國的兵》, 對先秦、漢魏由軍民不分,經軍民分立,到軍民對立,專靠羌胡兵,以致國勢日衰,社會病弱,中原終於成了漢代那些屬國的屬國的過程論述中,已對“外族兵”多有梳理,唯考察略顯宏觀。陳連慶則對西漢、新莽、東漢時期的“少數民族士兵”做了較爲細緻的史料梳理與排比。龔留柱對秦漢騎兵的武器、防護、戰術、兵源、編制做了系統論述,其中對戰國至東漢“胡騎”有較好敍説。王子今對中央、地方軍隊中的“胡騎”、“越騎”做了全面討論,特別對一些舊有問題多有辨析。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礎上,將新獲史料與傳世文獻相結合,對邊地胡騎加以集中關注。具體討論側重其在兩漢之間的動態發展,並重新檢討胡騎使用的相關背景。
一、秦、西漢前期的邊地胡騎
——以“臣邦”到“屬國”的内附管理爲背景
秦時已置屬邦管理内附蠻夷。秦戈戟題銘及封泥,多次出現“屬邦”。這些“屬邦”,實際對應《漢書·百官公卿表》中的典屬國。及至西漢早期,典屬國一職尚多用“屬邦”避諱而改的“屬國”一稱。如文帝遺詔提到“屬國悍爲將屯將軍”, 賈誼進言又有“以臣爲屬國之官,以主匈奴”語, 皆可爲證。以往對秦漢地方“屬邦”、“屬國”,討論很多。不過,這裏需要指出:目前未見秦及西漢前期對歸附蠻夷有以“屬邦”稱之,而是多作“臣邦”。下文即使用後一用語。
西漢初,匈奴邊侵嚴重。文帝時“匈奴右賢王入居河南地,侵盜上郡葆塞蠻夷,殺略人民”, 可知直當長安迤北的上郡,當時已有蠻夷保塞。文帝後二年(前162)詔,稱匈奴“驅保塞蠻夷,令不得居其故,陵轢邊吏”,而“邊臣兵吏又不能諭吾内志,以重吾不德也”。“保塞蠻夷”與“邊吏”對稱,“邊臣”又與“兵吏”並舉, 二者共同構成對匈奴的最外重防禦。而在當時,晁錯又曾特別建議使用降胡:
今降胡義渠蠻夷之屬來歸誼者,其眾數千,飲食長技與匈奴同,可賜之堅甲絮衣,勁弓利矢,益以邊郡之良騎。令明將能知其習俗和輯其心者,以陛下之明約將之。即有險阻,以此當之;平地通道,則以輕車材官制之。兩軍相爲表裏,各用其長技,衡加之以眾,此萬全之術也。
漢代,義渠主要分佈在北地郡。宣帝五鳳三年(前55)“置西河、北地屬國以處匈奴降者”。當義渠等降胡内附時,文帝並未設置屬國。由於歸義者達數千人,晁錯建議授以甲兵,將其組建成一支胡騎,同時選派將帥統領。而在具體使用上,他又建議與輕車、材官等郡國兵配合使用。險阻用胡騎,平地用輕車材官,“兩軍相爲表裏,各用其長技,衡加之以眾,此萬全之術也”。此可與前引“邊臣”、“兵吏”並舉相參照。西漢帝國早期就曾考慮使用歸義胡騎,來抵禦匈奴侵邊。
屬國實際在武帝以降多有設立,而所處地理位置值得注意。武帝始置匈奴五屬國,“居頃之,乃分徙降者邊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爲屬國。” 這些屬國雖安置在諸郡内,然皆在“故塞外”。“故塞”,胡三省云:“故塞,秦之先與匈奴所關之塞。自秦使蒙恬奪匈奴地而邊關益斥,秦、項之亂,冒頓南侵,與中國關於故塞。及衛青收河南,而邊關復蒙恬之舊。所謂故塞外,其地在北河之南也。” 據文意,“故塞”指始皇三十三年(前214),蒙恬攻匈奴取河南地以前的秦邊塞。《史記》卷110《匈奴列傳》“十餘年而蒙恬死,諸侯畔秦,中國擾亂,諸秦所徙適戍邊者皆復去,於是匈奴得寬,復稍度河南與中國界於故塞”,提到蒙恬死後,戍邊者逃亡,秦所占河南地復被奪回,匈奴“復稍度河南與中國界於故塞”。這説明胡注有關“故塞”的時間下限可取。至於此稱出現的上限,里耶秦簡木方有:
邊塞曰故塞,毋塞者曰故徼(8-461)。
此爲秦統一天下後的名號更替彙編。原來的“邊塞”、“毋塞”之邊徼更名爲“故塞”、“故徼”,“象徵了天下無外”。由此,“故塞”之稱不始于漢,秦並六國時就已經使用了。“北河之前”的“故塞外”,應指奪取河南地前,戰國秦昭襄王長城以外。《漢書》卷79《馮奉世傳》提到“元帝即位,爲執金吾。上郡屬國歸義降胡萬餘人反去。初,昭帝末,西河屬國胡伊酋若王亦將眾數千人畔,奉世輒持節將兵追擊”。按上郡屬國治龜茲,西河屬國治美稷,兩縣皆臨近戰國秦長城。而美稷在東漢得以成爲南單于庭所在及護匈奴中郎將駐地,與相關地理特徵、歷史背景,頗有關係。至於屬國胡騎名籍,上世紀三十年代所出居延漢簡木楬題作:
元鳳五年盡本始元年九月以來秦
(512·35A)
騎屬國胡騎兵馬名籍
(512·35B)
然名籍格式,過去一直不很清楚。新出肩水金關漢簡出現:
屬國胡騎充國佰縣泉里呼淦年廿五長七尺五寸黑色 □□□
(73EJT14:2)
對照圖版,所釋基本可從。如理解不誤,這應是屬國胡騎出入肩水金關的名籍簡。其中,“充國佰縣泉里”可有兩種斷句:“充國、佰縣、泉里”;“充國佰、縣(懸)泉里”。漢代籍貫書寫將郡縣(鄉)里之縣名後“縣”字寫出,仍合體例。不過,綜合考慮下,後種句讀的可能性相對更大。屬國體制下的内附少數民族固然軍民合一,但在組織管理上或會略有不同。目前所見偏重軍事編制的“佰”與偏重居民編制的“里”相結合的書寫,或因此故。屬國内的居民組織管理,至少存在形式上的“里”規劃。此皆爲以往所未知,或是屬國體制與之前臣邦、邊臣、保塞蠻夷形態的區別之一。
二、西漢末迄東漢的邊地胡騎發展
——以涼州爲中心
西漢後期,外族兵在邊兵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尤以涼州地區爲突出。先説盧芳。“王莽末,(盧芳)乃與三水屬國羌胡起兵。更始至長安,征芳爲騎都尉,使鎮撫安定以西”。按盧芳爲安定三水人。他在亂世之中崛起,得益于與安定屬國胡的聯合。而竇融事例更具代表性。新莽覆滅後,竇融降於更始,本被大司馬趙萌舉薦爲巨鹿太守。但竇融勸説諸兄改往河西發展:“天下安危未可知,河西殷富,帶河爲固,張掖屬國精兵萬騎,一旦緩急,杜絕河津,足以自守,此遺種處也。”於是“萌爲言更始,乃得爲張掖屬國都尉”。河西得以被考慮爲“遺種處”,除“河西殷富,帶河爲固”的經濟、地理優勢外,“張掖屬國精兵萬騎”的軍事力量顯然是主要原因。這從他所爭取職任是張掖屬國都尉而非它官,就可看出。竇融身處紛亂之季,欲謀求一具有軍事實權官職以自保,實在可以理解。不過,下面情形卻值得注意。待更始敗亡,河西諸郡長吏計議推舉大將軍總統五郡時,竇融又被推舉。本傳稱:
議既定,而各謙讓,鹹以融世任河西爲吏,人所敬向。
所謂“融世任河西爲吏”,具體指“而高祖父嘗爲張掖太守,從祖父爲護羌校尉,從弟亦爲武威太守,累世在河西”事。不過,下文又云“融大喜,即將家屬而西。既到,撫結雄傑,懷輯羌虜,甚得其歡心,河西翕然歸之”。細按所敘,扶風竇氏在此之前,已舉族離開河西。相對“塚中枯骨”,竇融在當地擁有較高聲望,更多還是來自就任後“撫結雄傑,懷輯羌虜”的積極活動。而當時參與議事者,有酒泉太守梁統、金城太守厙鈞、張掖都尉史苞、酒泉都尉竺曾、敦煌都尉辛肜等。眾人皆爲一郡太守或都尉,官職居竇融之右,在各自郡中又有最高一級軍事指揮權。此時卻一致同意由竇融居上節制,恐難以“各謙讓”語釋之。《竇融傳》稱“是時,武威太守馬期、張掖太守任仲並孤立無黨,乃共移書告示之,二人即解印綬去。於是以梁統爲武威太守,史苞爲張掖太守,竺曾爲酒泉太守,辛肜爲敦煌太守,厙鈞爲金城太守”。馬期、任仲由於“孤立無党”,在竇融等人壓力下,不得不選擇辭官離任。梁統等人則不“謙讓”地瓜分了他們離職所留空缺。由此言之,竇融得行河西五郡大將軍事,主要是自身權勢使然。換言之,張掖屬國都尉所統萬余胡騎,是河西諸郡中最強勁的一支軍事力量。本傳下文復云:
融居屬國,領都尉職如故,置從事監察五郡。
竇融爲河西五郡大將軍後,仍不肯離開舊職,而堅持以一郡之屬國都尉督統諸郡,緣由即在於此。此時胡騎,已然成爲涼州軍事力量的主導。
及至東漢,伴隨蠻夷歸義、内屬,族群分化進一步發展。北邊與漢帝國臨近的遊牧民族,羌有西羌、東羌,匈奴有北匈奴、南匈奴,鮮卑、烏桓則一北一南。《後漢書》卷90《烏桓鮮卑列傳》記烏桓内附事:“是時四夷朝賀,絡驛而至,天子乃命大會勞饗,賜以珍寶。烏桓或願留宿衛,於是封其渠帥爲侯王君長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内,布于緣邊諸郡,令招來種人,給其衣食,遂爲漢偵候,助擊匈奴、鮮卑。”《三國志》卷30《魏書·烏丸鮮卑東夷傳》裴注引王沈《晉書》所載更詳:“建武二十五年(49),烏丸大人郝旦等九千餘人率眾詣闕,封其渠帥爲侯王者八十餘人,使居塞内,布列遼東屬國、遼西、右北平、漁陽、廣陽、上穀、代郡、雁門、太原、 朔方諸郡界,招來種人,給其衣食,置校尉以領護之,遂爲漢偵備,擊匈奴、鮮卑。” 到了建武二十六年(50)冬,“東漢‘復詔單于徙居西河美稷’,再遷河套以内。南單于列置諸王,分屯北地、朔方、五原、雲中、定襄、雁門、代郡,助爲扞戍。於是,從最西的北地,綿延到最東的遼東屬國,中無缺環,總計十四郡,皆有烏桓、南匈奴與東漢軍民錯雜而居,助爲扞戍,形成了一道完備的對付北匈奴和鮮卑的防禦體系”。自此以下,外族兵在漢帝國邊兵中所扮演角色愈爲重要,作用愈加突出。
任延任武威太守時,“郡北當匈奴,南接種羌,民畏寇抄,多廢舊業。(任)延到,選集武略之士千人,明其賞罰,令將雜種胡騎休屠黃石屯據要塞,其有警急,逆擊追討”。郡兵採取招募形式,軍事力量重要構成包括“雜種胡騎休屠黃石”一類。又,《後漢書》卷23《竇融傳附曾孫憲傳》范曄論曰:
竇憲率羌胡邊雜之師,一舉而空朔庭。
同書卷65《段熲傳》記平定羌亂的段熲:
(建寧)三年(170)春,征還京師,將秦胡步騎五萬餘人,及汗血千里馬,生口萬餘人,詔遣大鴻臚持節慰勞於鎬。
中央出師,開始出現以胡兵爲軍隊主力的情形:
中平二年(185),漢陽賊邊章、韓遂與羌胡爲寇,東侵三輔,時遣車騎將軍皇甫嵩西討之。嵩請發烏桓三千人。北軍中候鄒靖上言:“烏桓眾弱,宜開募鮮卑。”事下四府。
此事上,大將軍掾韓卓贊同鄒靖意見。應劭表示反對,另外主張:
可募隴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簡其精勇,多其牢賞。
邊章、韓遂作亂時,朝臣雖在具體對策上存在分歧,但無論鄒靖、韓卓倡導“開募鮮卑”,還是應劭針鋒相對而提議“募隴西羌胡守善不叛者”,所考慮依靠的平叛力量均是胡兵。《後漢書》卷72《董卓傳》又記:
中平六年(189),征卓爲少府,不肯就,上書言:所將湟中義從及秦胡兵皆詣臣曰:牢直不畢,稟賜斷絕,妻子饑凍。
按董卓此前任職前將軍,與左將軍皇甫嵩在西北平定王國、馬騰、韓遂叛亂。所統軍隊同樣以湟中義從、秦騎、胡騎爲主。這與鄭太説董卓所云:
且天下強勇,百姓所畏者,有並、涼之人,及匈奴、屠各、湟中義從、西羌八種,而明公擁之,以爲爪牙,譬驅虎兕以赴犬羊。
及蔡琰詩描繪董卓軍隊入京:
卓眾來東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來兵皆胡羌。
可相對照。待靈帝病重,朝廷復令董卓交出兵權,董卓上書言曰:
……掌戎十年。士卒大小相狎彌久,戀臣畜養之恩,爲臣奮一旦之命。乞將之北州,效力邊垂。
據本傳,董卓靈帝世先後任西域戊己校尉、並州刺史、河東太守。“中平元年(184),拜東中郎將,持節,代盧植擊張角于下曲陽”。中平二年(185)後,董卓又接連以中郎將、破虜將軍及前將軍在涼州平亂。“掌戎十年”倘若落實,顯然在他任東中郎將以前,或指從任西域戊己校尉以來。然而,即便理解作泛泛之言,董卓在中平元年後所將兵應已是胡兵爲主了。“士卒大小相狎彌久,戀臣畜養之恩”,顯示將士間因長期統領、相處,結成較爲近密的私人主從關係。東漢胡兵在邊兵構成中日益重要,某些軍隊中,甚至進一步成爲主體。
三、胡騎使用原因補釋
:技術與財政
漢帝國對胡騎的使用,向爲人所矚目。其中原因,除前人所論外,技術與財政的因素值得注意。學者指出“漢初確有用車兵的事實”,“但武帝自己用兵時,卻又不見兵車的實際應用,所以武帝的前後應當是中國戰術革命的關鍵”。有關戰國、秦及漢初軍隊構成中車兵、騎兵情況,這裏還可補充。《史記》卷81《廉頗藺相如列傳》記戰國趙將李牧防禦匈奴,“於是乃具選車得千三百乘,選騎得萬三千匹,百金之士五萬人,彀者十萬人,悉勒習入”。同書卷10《孝文本紀》“上乃遣三將軍軍隴西、北地、上郡,中尉周舍爲衛將軍,郎中令張武爲車騎將軍,軍渭北,車千乘,騎卒十萬”。在多兵種參戰時,戰車數量較多,且往往敍述在先,車兵在當時軍隊中尚居重要地位。馮唐後被文帝任命爲車騎都尉,“主中尉及郡國車士”, 也反映了這點。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記:
輕車、赾張、引強、中卒所載傅到軍,縣勿奪。奪中卒傳,令、尉貲各二甲(八)
提到軍隊較常見的四個兵種,敍述同樣以車兵的“輕車”居首。“赾張”、“引強”均爲弩兵。前者是用腳張弩的蹶張士,後者是用臂張弩的擘張士。“中卒”居末,或指中軍中持長兵的步兵。《秦律雜抄·除吏律》有對“發弩射不中”,“發弩嗇夫射不中”,“駕騶除四歲,不能駕御”(二、三)的處罰,主要涉及弩兵與車兵。上述均未提及騎兵,恐非偶然。當時雖然已有騎兵,並組建有騎兵部隊,但數量及重要性仍較有限。這與秦始皇陵一、二號兵馬俑坑的兵種分佈可以聯繫。關於兵俑性質,學界説法不一,主流意見傾向“秦始皇送喪軍隊的象徵”。參考近年陝西鳳棲原西漢張安世家族墓的重要考古收穫, 結合咸陽楊家灣、危山漢墓、景帝陽陵、徐州獅子山楚王墓等資料,可以注意到:西漢兵馬俑坑的兵俑類型及組合,遠較舊有理解多樣。兵種内容,與墓主身份聯繫密切。諸説之中,“都城咸陽的衛戍部隊”的認識,或更適宜。秦俑騎兵目前只出現在兵種多樣的二號坑,且位於次要的第三、四單元, 情況與上類似。又,傳出自西安六村堡西漢官府手工業遺址的陶範遺存,目前所見兵士俑範帶有題銘者,同樣以兵車俑爲主,如:
□車御足法一合第□(106)
長輕御身(81)
長輕右身第(82)
長輕御足第四(83)
長輕御身第一
“足”、“身”、“右身”指範所塑部位,“法”通“範”。這些身份多稱爲“長輕御”。尹灣漢簡《武庫永始四年兵車器集簿》時代爲西漢成帝。據木牘所載,這一時期車兵在軍隊中地位則大爲下降,遠不及漢初。然而,相對數量較多的“弩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廿六”、“鈹四十四萬九千八百一”,“馬甲鞮瞀五千三百卅”、“鞌薦二千八十”、“上馬鞽八百廿五”等偏重騎兵裝備,比重仍然較小。文帝時晁錯建言,曾有“匈奴之長技三,中國之長技五”的議論。漢軍優勢爲:
1.“平原易地,輕車突騎”;
2.“勁弩長戟,射疏及遠”;
3.“堅甲利刃,長短相雜,遊弩往來,什伍俱前”;
4.“材官騶發,矢道同的”;
5.“下馬地鬥,劍戟相接,去就相薄”。
值得注意的是,1、3、4、5中的“突騎”、“遊弩”、“騶發”、“下馬地鬥”,即“長技五”之中的四技,或多與騎兵有關。漢軍騎兵在開闊地帶作正面衝擊(“突騎”)、相持(“下馬地鬥”),多兵種配合作戰(“遊弩”、“騶發”),實際皆有自己的優勢。然而文帝一代,面對匈奴入侵,漢軍卻反擊能力有限。看來,晁錯從數量上作“五”、“三”比較,並推衍“眾寡之計,以一擊十之術也”,與現實尚有距離。這裏,“匈奴之長技三”明顯制約了漢軍:
1.“上下山阪,出入溪澗,中國之馬弗與也”;
2.“險道傾仄,且馳且射,中國之騎弗與也”;
3.“風雨罷勞,饑渴不困,中國之人弗與也”。
所謂“今匈奴地形技藝與中國異”,具體指馬、人、騎術三方面:馬匹在高低起伏、地形複雜環境中的行進能力,兵士經苦耐勞的持續作戰能力,騎兵在各類條件下的駕馬、射箭技術。漢兵與匈奴作戰,需要長途行進,多是遭遇戰、追擊戰。這時,匈奴的三項優勢,就可以綜合性地發揮出來。故漢軍騎兵雖在作戰上有不少優勢,然一旦與匈奴交手,相關特長多難發揮,技術上常處劣勢。以致東漢崔寔仍稱“凡漢所以能制胡者,徒擅鎧弩之利也。今鎧則不堅,弩則不勁,永失所恃矣”。因此,胡騎在當時被引入是必要的。“以夷伐夷”, 正出於技術角度的揚長避短。
其次,使用胡騎還有財政上的考慮。依當時條件,組建與維持漢軍騎兵的費用較高。漢初已組建戰鬥力很強的“郎中騎兵”。帝國建立後,又設置牧師苑等馬政機構。不過,從西漢前期政府對民眾養馬的規定看,當時馬匹供應頗顯不足,飼養者被給予了較多優惠。文帝時,“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武帝時,“兵革數動,民多買復及五大夫,徵發之士益鮮。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爲吏,不欲者出馬”。按“五大夫”及武功爵“千夫”以上不服兵役。而武帝在軍旅頻興之季,對相關群體做了新的規定。他們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任吏,二就是提供馬匹。武帝后期,“而令民得畜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緍,用充入新秦中”。
更重要的開支,來自作戰時的騎兵。宣帝世,趙充國在平羌時上書“願罷騎兵,留弛刑應募,及淮陽、汝南步兵與吏士私從者,合凡萬二百八十一人,用谷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三斛,鹽三百八斛,分屯要害處”,而只在“四月草生,發郡騎及屬國胡騎伉健各千,倅馬什二,就草,爲田者遊兵”。其中原因,趙充國在隨後條上“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實際已有提及。相關第四事爲:
軍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歲,罷騎兵以省大費,四也。
軍馬一月用食相當屯田士勞作一年的收穫。漢軍騎兵適合在短期速戰中使用。一旦進入相持階段,維持騎兵運轉的費用高昂。因此,趙充國才要求將漢軍構成及時調整爲步兵爲主。東漢時情形依舊。任尚曾多次平羌,如虞詡所言“使君頻奉國命討逐寇賊,三州屯兵二十余萬人,棄農桑,疲苦徭役,而未有功效”。那麼,“未有功效”的原因何在呢?下文具體指出:
今虜皆馬騎,日行數百,來如風雨,去如絕弦,以步追之,埶不相及,所以曠而無功也。
叛羌多是騎兵,而任尚每次所統大軍,則皆以步兵爲主。所以,虞詡才特別建議任尚:
罷諸郡兵,各令出錢數千,二十人共市一馬,如此,可舍甲胄,馳輕兵。
由上可見,東漢地方兵仍然多爲步兵。任尚這次使用騎兵取得平羌的難得勝果,還是採納“奇計”,變通使然。胡騎的使用,一方面克服了漢軍在技術上的不足;另一方面,又一定程度緩解了日常、戰時維持騎兵部隊的財政壓力。
原文刊于《简牍学研究》第六辑,注释从略,引述请以原文为准(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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