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玉|放馬灘秦簡語氣詞芻議——出土秦簡日書虛詞研究之一
放馬灘秦簡語氣詞芻議
——出土秦簡日書虛詞研究之一
馮玉
(蘭州城市學院簡牘研究所
西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甘肅 蘭州 730070)
内容摘要:放馬灘秦簡中的句尾語氣詞有四個,即“殹”“也”“矣”和“焉”。句尾語氣詞“殹”“也”在放馬灘秦簡中的功能表現完全相同:除了加強判斷和肯定語氣外,還有類似句讀的結煞作用。“殹”使用次數最多,共218例,“也”使用3例,“殹”“也”在放馬灘秦簡中的交叉使用如果是兩者發展到讀音相同或十分接近而產生的,是用字習慣的問題,而不再是通常所認爲的方言詞與通語詞的問題。“矣”出現5例,用以加強動態敍述的完成語氣。“焉”僅2例,兼有指示代詞和語氣詞煞句的功能。
關鍵詞:放馬灘秦簡;語氣詞;方言詞;異體字
虛詞和語序是漢語的兩大語法手段。作爲語言構成中活躍的部分,虛詞一直受到研究者重視,成果豐碩。迄今爲止,學界對於傳世先秦秦漢文獻中虛詞的研究已非常充分。但我們知道,傳世文獻經過傳抄刊刻、改寫刪節,時至今日,已很難準確反映其成書之初的語言面貌。由於虛詞主要承擔語法功能,詞義較爲空靈,“失真”現象尤爲嚴重。因此,已有對傳世文獻中虛詞的研究成果能否真實反映當時語言的本來面貌,需要重新思考。學界對於出土先秦金文中虛詞的研究也頗爲重視,已取得很多成果。但眾所周知,金文的時代縱貫殷商、西周、春秋、戰國等多個時期,跨越千年,這些成果往往將整個金文視爲一個共時對象來分析,也存在較大缺陷。
20世紀以來不斷出土的簡牘文獻爲古代漢語研究提供了大量真實可靠的資料,其斷代和地域屬性十分明確,可以彌補傳世文獻在這方面的不足。專就簡牘虛詞研究而言,近些年來已取得相當可觀的成果。吉仕梅《秦漢簡帛語言研究》已涉及睡虎地秦簡中部分虚词的用例。李明曉等《戰國秦漢簡牘虛詞研究》廣泛關注戰國秦漢時期簡牘文獻中的多個虛詞,並對其各種用例進行過深入的探討,其結論值得重視。張玉金《出土戰國文獻虛詞研究》全面搜集了戰國時期各種簡帛、金石材料,并對其中大多數虛詞進行了系統研究,不乏創見。以上兩書皆專注於簡牘材料中的虛詞研究,但就其舉例和資料統計來看,未及全面收入放馬灘秦簡中的材料,令人遺憾。包慧燁《放馬灘秦簡辭彙系統研究》是首篇單就放馬灘秦簡進行專書辭彙研究的論文,但其中虛詞研究仍不夠全面,個別虛詞沒有列入;對虛詞功能的解釋也比較籠統,尚有待深入。有鑒於此,對於放馬灘秦簡中的虛詞研究,我們認爲還有進一步深入的必要。限於篇幅,本文只討論其中的語氣詞。
語氣詞,主要指加強句子某種語氣的詞,屬虛詞。從《馬氏文通》開始,語氣詞被單列爲一類:“凡虛字用以結煞實字與句讀者,曰助字。”“結煞”“句讀”最能體現語氣詞的功能,後世對於語氣詞功能的過多解釋反而背離了其本質。放馬灘秦簡是當時社會中下階層民眾用於擇吉、占卜的使用手册,其語言具有通用性、口語化的特點,是研究語氣詞的極好材料。本文試以孫占宇、晏昌貴《秦簡牘合集[肆]·放馬灘秦墓簡牘》所錄釋文爲準,對其中所見的四個句尾語氣詞進行探討。爲節省篇幅,凡引用此書簡文,只注出簡號。
殹,《廣韻》:“於計切。”上古音爲影母、支部、去聲。《説文》:“擊中聲也。從殳医聲。”段注:“秦人借爲語詞。”作爲語氣詞,學界一般認爲“殹”是作用同“也”的秦方言詞。“殹”頻繁見於出土的秦文獻中。張玉金説:“在秦簡中也可以見到語氣詞‘也’,共出現168次。而在出土秦文獻中‘殹’共出現148次。可見,即使在秦簡中‘也’出現的次數也比‘殹’多。”但我們通過統計發現,僅放馬灘秦簡中“殹”字就出現了218次,可見张玉金148次的統計不够准确。
從句子的語氣類型看,放馬灘秦簡中的“殹”沒有用於疑問句、祈使句和感歎句的情況。其用於陳述句的情況又可以細分爲以下幾種(有5例因前面缺字不能判定其用法的,這裏不做討論)。
(一)用於表判斷的名詞謂語句
上古漢語判斷句是指由名詞性詞語充當謂語并表示判斷的句子,即表判斷的名詞謂語句。放馬灘秦簡甲種的36例“殹”中,32例用於判斷句;乙種的182例中用於判斷句的141例。放馬灘秦簡“殹”用於判斷句共計173例,占全部218例的79.4%,比例最高。如:
①建日,良日殹。(甲13/乙14壹)
②甲亡,盜在西方一于(宇)中,食者五口,疵在上,得,男子殹。(甲22/乙55壹)
③丑,牛殹。以亡,其盜從北方[入],憙(喜)大息。盜不遠,旁桑殹,得。(甲31/乙67)
④黃鐘:平旦至日中投中黃鐘,鼠殹。(乙206)
這是“殹”最普遍的用法,關於這一點後文和“也”的比較中再討論。
(二)用於動詞謂語句
“殹”用於動詞謂語句共18例,其中甲種4例,乙種11例,《丹》篇3例。如:
①彼(破)日:毋(無)可以有爲殹,雖(唯)利彼(破)水。(甲19壹/乙19壹)
②成日:可以謀事,可起眾及作有爲殹,皆吉。(甲21壹/乙21壹)
③乙亡,盜青色,三人,其一人在室中,從東方入,行有遺殹,不得。(甲23/乙56壹)
④壬亡,其盜可得殹。若得,必有死者。(甲29貳/乙63壹)
⑤因自[刺]殹(志1)……如此鬼終身不食殹。(志5)……毋以羹沃腏(餟)上,鬼弗食殹。(志7)
包括以上在内的13例中,“殹”均直接用於作謂語中心詞的動詞後。另外5例的“殹”接於動賓結構之後:
⑥正月東方,四月南[方],七月西方,十月[北方],凡是謂咸池會月殹,不可垣其鄉[向]。垣高庳,死。(乙139)
⑦凡殳(投)黃鐘不合音婁(數)者,是謂天絕紀殹。(乙283)
⑧七曰星央(殃),八曰風央(殃),九曰州央(殃)殹。(乙163)
對於這種情況,張玉金先生認爲:“作判斷句謂語的謂詞性詞語和主謂短語都已‘名詞化’了,即由謂詞性的短語變成了名詞性的短語。”我們認爲其動詞或動賓短語的謂詞性質非常典型,未必是名詞化。這樣的句子雖然其謂語不是名詞性的,不是后来界定的、嚴格意義上的上古漢語判斷句,但是它們都表達了判斷的語氣,所以“殹”的这类用法仍然是加強判斷和肯定語氣的。
(三)用於形容詞謂語句
放馬灘秦簡中“殹”用於形容詞謂語句的20例均見於乙種,除去“平日:可取(娶)妻、祝祠、賜客,可以入黔首,作吏(事)吉殹。(乙16壹)”一條,其他19例都出現於《黃鐘》篇(簡206至240)。因同一簡中前面的“殹”的用法不屬於該種用法,以下例句只列後半句體現這一用法的部分。如:
①廣顏,恒鼻、緣,大目,肩[僂],惡,行微微殹,土,色白黑。善病[風痹]。(乙209)
②免(俛)顏,大頸,長面,其行丘丘殹,蒼皙色,善病頸項。(乙211)
③韱(纖)色,大口,長要(腰),其行延延殹,色赤黑,虛虛,善病中。(乙212)
④連面,不倍而長,善,步跨跨殹,病,色蒼白。(乙234壹)
“殹”的這種用法值得探討,這裏的“殹”用爲表“……樣子”的“然”似乎也可。簡230與此相似的語境中,恰恰用了“然”:
旦至日中投中夷則,王龜殹。蒼皙,圜面,免(俛)僂,惡,行夸夸然。善病心。(乙230)
而簡206至240的其他19例之所以用“殹”,我們的看法是:一來用語氣詞“殹”以煞句,而詞綴“然”不具備煞句的典型功能;二來《黃鐘》篇與占病有關,它是通過描繪三十六禽的不同形象,來敍述人生病的症候和生病部位的,作爲占卜用語,其要表達的是一種認定和判斷,所以用了加強判斷和肯定語氣的“殹”。
也,《廣韻》:“羊者切”,上古音爲喻母、歌部、上聲。甲文、金文中不見“也”。放馬灘秦簡中“也”僅出現3次,其字形爲
①夷則,盜事也。貞在夷則,□[能亡]其德。□窴之則,不以其言德。三人偕行,不家(稼)不嗇(穡),不[差]不德(忒),[分]資或或。其(乙275)祟及其三友以入一□□□□(乙273)
②③南呂,[賊]也,[斲](鬭)事也。曰貞才(在)南呂,南呂之數,[出]於大(太)族。(乙277)
我們分析乙種簡《貞在黃鐘》篇,其内容按十二律排列,上下文語言環境相似,每部分開頭都是先列十二律的名稱,再敘所主事項:
黃鐘,音殹。……大呂,音殹。……大(太)族,憂殹,□事殹。……[夾鐘,憂殹]……姑先(洗),善殹,喜殹,田宇、池澤之事殹。……中呂,利殹,材(財)殹,市販事殹,有合某(謀)殹。……
可見這裏“殹”“也”出現的語言環境完全相同,“也”在這裏的用法和“殹”在典型判斷句中的用法一樣:用於名詞性詞語之後,除作斷句標識外,也加強了一定的判斷和肯定的語氣。就放馬灘秦簡中的这一表现,大西克也所认为的殹、也的主要差别似乎不足以解释。所以放馬灘秦簡中的這3例“也”很可能是抄手抄寫“殹”時,用原通語词的书写形体“也”無意中替換的。“殹”“也”的這種交叉使用情況如果是兩者發展到讀音相同或十分接近而導致的,那就應該被看作是用字習慣的問題,而不再是最初的方言詞與通語詞的問題了。
錢宗武先生説:“‘也’字的產生是爲了離章析句,‘也’字的主要功能是句讀標示功能,也就是文言‘也’字用於句末相當於一個句號或逗號。”我們認同“也”字有句讀標示功能的説法,但這種句讀標示功能不等同於現代漢語的標點符號。“也”在書面語裏不僅是一個書寫符號,還是一個完整的音節,是必須要讀出來的。所以它有自己的語氣功能,即更明确的強調功能与加強判斷、肯定語氣的功能。
矣,《廣韻》:“于紀切”,上古音爲匣母、之部、上聲。《説文解字》:“矣,語已詞也。”段玉裁注:“已,止也。其意止,其言曰矣,是爲意内言外。”放馬灘秦簡中語氣詞“矣”出現5次,均見於動詞謂語句的句尾:
①丁亡,盜女子殹,在東方,其疵在足,已南矣,不得。(甲25壹/乙58壹)
此例甲種和乙種中都出現,計2次。“已南矣”:主語“盜”承前省略;“已”爲時間副詞,限定“南”;“南”應爲名詞活用爲動詞,表示“向南方去”;“矣”則表示在占算時,盜已經往南方去了。敍述時這一動作已經完結,所以助完結語氣。
②己亡,其盜在,爲人黃皙,在西南,其室三人食,其一人已死矣,女子殹,得。(甲27/乙60壹)
此例與上例相似,“其一人已死矣”:主語“其一人”;“已”爲時間副詞,限定“死”;“死”爲動詞謂語中心詞;“矣”則表示在占算時,盜者室中三人中的一人已經死了,當然助完結語氣。
③殳(投)者參(三)合日辰求星從期三而一,中期如參(三)合之數,遠數有(又)參(三)之,即以鐘音之數矣。(乙321)
這一例中“矣”的用法是否與上面相符,取決於“即以鐘音之數矣”中“即以”的釋義。因爲本篇“鐘音之數”的計算方法還不明確,所以不敢斷定其具體意思。但“即”解釋作副詞“就”,“以”作動詞爲“憑藉”義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矣”在此例中很可能還是加強了動作完結的語氣。
總之,我們認爲,雖然“矣”也用於陳述句末,但與“殹”“也”加強靜態的判斷語氣不同,“矣”加強的是一種動態敍述的完成語氣,簡單地説就是加強了句子表動作已“完結”的語氣。
焉,《廣韻》:“於乾切。”上古音爲影母、元部、平聲。《説文解字》:“焉,焉鳥,黃色,出於江淮。”段玉裁注:“今未審何鳥也。自借爲助詞,而本義廢矣。”《玉篇》説:“焉,語已之詞也。”一般认为句末的“焉”作語氣詞是由指示代詞虛化而來的。越早的文獻中指代的作用越明顯,放馬灘秦簡中就是如此。而“焉”虛化爲語氣詞,主要是因爲其處於句末的原因,使其同時具有了煞句功能。當然,不論是出土文獻還是傳世文獻,句末的“焉”大多數是兼詞,即代词兼表句末语气。作为代詞,其作用相當於指示代词“之”“是”和“此”等。
放馬灘秦簡中“焉”僅2例,均出於乙種簡文,用於陳述句的句尾。
①倉門:是謂富,井居西南,囷居西北,廥必南鄉(向),(乙2貳)毋絕縣肉。絕之,必有經焉。(乙3貳)
“經”,《字彙·糸部》:“經,縊也。”此例的“焉”爲兼語詞,作代词指代“倉門”;其作爲語氣詞除了煞句,還有提示和強調的作用,以引起對所指代的地方的注意。
②占病者,以其來問時直日、辰、時,因而三之,即直[六]結四百五,而以[所]三□□[除焉]。令不足[除殹,乃]□□者曰久易,如其[餘]□,以(乙355)九者首殹,八者肩、肘殹,七六者匈(胸)、腹、腸殹,五者股、胻殹,四者[䣛](膝)、足殹。此所以[智](知)病疵之所殹。(乙343)
此例简文不清,整理者释为“焉”,若所释不误,“焉”首先是代詞,相當於“之”,用“焉”不用“之”,或因“之”以其位置的多變不宜作爲煞句標誌,“焉”除了有指代作用,也更適合作爲斷句的標誌,所以我們認爲這裏的“焉”兼有語氣詞的功能。
通過對放馬灘秦簡四個語氣詞的分析,我們發現:在放馬灘秦簡這樣的早期出土文獻中語氣詞的種類很少;語氣詞只有單用,沒有連用的情況,而同時期的傳世文獻中常見兩個,甚至三個句尾語氣詞連用的情況;語氣詞的功能單一,只加強某種特定的語氣。這與同時期成書的傳世文獻中語氣詞眾多,出現於各種句類、看似功能眾多的情況不同。這或許與文體特點有關係,因爲戰國諸子文章中的語氣詞很豐富。但也不排除傳世文獻在流傳的過程中加入了很多後世的印記,就這一點而言,不承擔主要辭彙意義的虛詞表現尤爲明顯(當然,這也有待更多出土文獻的證明)。與居延漢簡相比,放馬灘秦簡與居延漢簡中同一語氣詞的用法相近,語法功能的變化不大。
“殹”“也”用於加強判斷和肯定的語氣,在放馬灘秦簡中體現得很專一,這也印證了語氣詞一開始應該是單功能的。當然,語氣詞的單功能説,其前提是在一定的歷史時期某一語氣詞功能單一,不是説單功能永久不變。隨著歷史的發展,可能會有新功能出現,並逐漸佔據主導地位;舊的功能逐漸消失或轉移。這勢必會有交叉的現象出現。
放馬灘秦簡中“殹”的使用次數遠遠高於“也”,亦高於“矣”“焉”等句尾語氣詞。可能是因爲:一,放馬灘秦簡出土於今甘肅天水地區,是當時秦人活動的主要地域之一。“殹”作爲記錄秦人語氣詞的文字形體,在此地出土的秦簡中出現的頻次遠高於其他地方出土的秦簡。第二,放馬灘秦簡是日書文獻,用以占卜擇日,其語言表述更多是預測性和判定性的。這也決定了較之其他秦簡文獻,其中助判斷、肯定語氣的“殹”出現的頻次要高得多。
語氣詞最初都是先在口語中出現,用以提頓引起注意或斷句結煞。這種沒有實際辭彙意義的語氣詞很難按照“四書”(象形、指事、會意和形聲)的理據造出新字。因此在書面上用文字記錄下來時,常常借用口語中某一個同音詞的形體。秦人口語中用以煞句和加強判斷語氣的語氣詞其發音同於表示“擊中聲”的“殹”,因此“殹”被借用來記錄,並沿襲下來在秦地使用。“殹”“也”作用相同,但最初被不同的方言區借用,應該是因爲起初它們的聲、韻、調均不同。“也”字在秦篆中早已有之,但在語氣詞的使用上秦人假借用“殹”字,而不用“也”字,主要因爲這種讀音上的差異。所以一開始“殹”是典型的秦地方言詞,“殹”作爲方言詞其出現時間未必晚於通語詞“也”。
但是,秦統一進程中語言的交流更加頻繁,語言之間互相的影響和認同度也在增加。從“殹”“也”兩字的聲母看:“殹”爲影母,“也”屬喻四母字。曾運乾曾提出“喻四歸定”,從放馬灘秦簡中語氣詞“也”與“殹”的混用,我們可以推測,當時“喻四”的“也”字已經從“定母”分出獨立。影母與喻母是清音與濁音的關係,所以説“殹”“也”在聲母上的差別是同發音部位的清濁之分,而在放馬灘秦簡的出土地當時很可能就沒有聲母的清濁之分,也就是説:在放馬灘秦簡抄寫的時期,“殹”“也”兩者的聲母在當地的方言中可能已經發展到幾乎沒有差別了。
再看兩者的韻部:“殹”爲支部;“也”爲歌部。歌、支二部在《詩經》中沒有合韻的情況,但是在战国后期楚方言區文獻中兩部的關係密切。因此歌部與支部的合流一般被認爲最初發生在楚方言裹,後來合流的區域不斷擴大,東漢時期大量歌部支韻字並入支部,直至魏晉宋時期歌部支韻字與支部字完全合流。“也”在放馬灘秦簡中的使用環境與“殹”完全相同,至少説明兩者在當時的秦方言區的讀音也開始混同,除了前面所説聲母已經幾乎無別以外,很可能連韻母也相同或十分相近,是歌部、支部字逐漸合流的體現。而關於上古漢語的聲調至今也是有爭議的。隨著在該方言區“殹”“也”兩字讀音上的合流,它們的關係至少在當時、當地的使用中可以被看作是異體字。“也”字作爲記錄東方諸國常用語氣詞的書寫形體,因其字形筆劃更省簡,逐漸在秦地通行的文本中出現,不過畢竟受長期以來書寫習慣的影響,“也”在當時當地文獻中出現的頻次明顯少於“殹”。在秦統一完成之後的周家台秦簡中,“也”字出現的頻次明顯增多,凡38見,而“殹”字僅出現3次。這可能一方面反映出语言发展过程中作为书写形体的異體字選擇的就簡原則,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秦始皇“書同文”政策的落實。
原文刊于《简牍学研究》第六辑,注释从略,引述请以原文为准(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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