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新昌:创新招投标 “三位一体”增值服务 全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新昌县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借助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支点,紧密围绕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积极构建包含标前精准服务、标中规范管理、标后联动监管的“三位一体”增值服务模式,坚持制度规范与管理规范双向发力,严格落实招投标领域“七个不准”要求,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招投标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助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一优化标前服务,打好项目建设提前量
1.建立重点项目标前服务机制。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时间分组走访项目建设单位,发放招投标注意事项提醒单,精准推送招投标最新规定和政策。同时,逐个梳理摸排计划实施项目,对当年度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一项目一专员”跟踪服务,点对点跟进落实项目招投标各项服务,及时掌握重点项目交易需求、进展等信息,做实做细项目招投标前期工作。2023以来共梳理确定88个重点项目,专员开展标前跟踪联络400余人次。
2.建立“一标一议”专题会商机制。建立健全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务服务办三方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省级示范文本的基础上,通过联合审查、提前会商等方式提升招标文件审核效能,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特别是对大规模投资或高技术规格项目,采取“一标一议”专题会商,合力把好交易监管第一关。2023年以来,共开展专题会商19场次,整改问题33个。
3.建立特殊项目“容缺受理”机制。针对前期手续不齐但涉及民生的加急工程及投产任务较重的投资项目等特殊项目,实行“容缺受理”,由招标人对缺项进行承诺并先行公示招标文件,后续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补齐相关手续。同时,开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缩短内部审批周期,采用“5+2”、“白+黑”内部工作模式,合理调度项目交易时间和场地,截至目前先后为34个项目招标开启“绿色通道”。
二规范标中管理,提升交易现场管控力1.加强代理机构考评。充分依托新昌县中介优选管理系统,以项目为单位,将招标代理、预算编制、工程监理等事项纳入中介平台统一考评,其中招标代理评价占比30%,并严格按标准扣分。依据考评得分实行绿、黄、红三色分级动态更新,优先推介评价优秀的代理机构,而被列入负面清单者则暂时冻结,不断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的“靶向监管”,形成事前管备案、事中管评价、事后管惩戒的全流程管理机制。
2.优化交易现场管理。制定完善《新昌县开评标现场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开评标区域管理,明确监管、公证、服务等人员职责,加强交易现场人员进出管理、安检和秩序维护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同时,探索建立招投标领域“双单制”管理模式,推进问题单、任务单清单化管理,构建“提单、定单、破单、评单”高效闭环工作链,确保交易现场风险可防可控。
3.严格评标专家管理。严把专家抽取关,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的抽取、核实工作,确保专家队伍的专业性。严把专家评审关,进一步优化专家入场路线,设置独立评标监控室,实现对评标区域专家行为轨迹与操作流程的全程记录与可追溯。严把专家考评关,依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自2023年以来,对评标专家因评审错误、索要超额评审费、临时缺席等违规情形扣分68人次,其中2人单次扣分达80分。
三强化标后监管,压实结果应用责任链1.两场联动抓监管。以“评定分离”改革为契机,不断强化施工履约现场和招投标市场“两场联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督查、执法结果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协同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标后实地督查,并将履约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应用至招投标市场活动中,有效防止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张皮”现象。自2023年以来,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共开展标后现场督查347次,扣除中标单位诚信分32 家次,行政处罚6家次。
2.部门联动抓监管。建立健全巡纪审联动机制,针对日常巡察、审计中发现的共性及重大问题,由巡察、纪检、审计等部门不定期联合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招投标和标后环节进行联查联办。2023年以来,通过全县国有建设项目小额工程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共对15个项目42家次涉嫌串通投标的项目及企业进行深度调查取证并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
3.上下联动抓监管。在县乡两级全面推行全程不见面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统一平台交易、全面数字化监管。同时,针对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制定完善《新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基层重点事项治理“微八条”等,通过建章立制、系统补漏多维度发力,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责任链条,从源头上预防挂靠串标、职务犯罪等行为发生,其中乡镇(街道)项目投标企业平均家数较2023年同比下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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