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婚姻家事研究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涉税问题
德恒贵阳 财税法律事务中心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涉税问题
此篇内容阅读时间约为7分钟
本文为三大点:
■ 中国的十八个税种
■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 分割共同财产的涉税问题
一
中国的十八个税种>>
我国坚持依法治税,并且税收法治体系逐步健全。目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完成立法,剩余的6个税种: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暂时未完成立法,税收立法按下“加速键”。
二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因此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房产及股权分割可能存在涉税问题,我们将在下文第三点就房屋分割的涉税问题展开讨论。
三
分割共同财产的涉税问题>>
财产分割之房屋分割的涉税问题
Tip:对于双方名下的共有房产影响不大。若房产为一方个人名下的财产,建议婚内进行房屋所有权人更名,可以免征契税。
下期我们将讨论
财产分割涉及股权转让是否应税
【END】
内容 | 韦爽爽
编排 | 龙凯松
审校 | 卢雨枫 陈克东
往期回顾
特别声明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与交流,不代表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财税法律事务中心或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建议或决策依据。本平台所有原创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德恒财税,转载须与管理员联系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