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重新认识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
小城不小,大城不大;从“小城”走出,一路向北走向“大城”;希望通过小城故事,一起去感悟所谓我们的“小成”与“大成”。
保险业:重新认识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
【2019年,乃至未来,保险业将何去何从,也许只要回到经济学,回到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我们才能找到答案。本期聚焦“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群体与个体相对,是个体的共同体。不同个体按某种特征结合在一起,进行共同活动、相互交往,就形成了群体。个体往往通过群体活动达到参加社会生活并成为社会成员的目的,并在群体中获得安全感、责任感、亲情、友情、关心和支持。《集体的社会心理学》一书中,作者彼得罗夫斯基根据群体发展的水平和群体成员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把群体分为松散群体、联合群体和集体。
松散群体(Loose Group),是指成员间的关系并不以共同活动的目的、内容、意义和价值为中介的共同体。许多情况下,松散群体中根本没有共同活动。例如,飞机上的乘客、音乐厅的听众、宾馆中的房客、旅途中的游伴等,都属于松散群体之列。
联合群体(Joint Group)或合作群体,是指通过共同活动,而逐渐凝聚成为有组织的集合体,建立起成员之间带有各种情绪色彩的人际关系的群体。各个成员认识到彼此都属于同一个社会共同体,群体内部互相吸引日益明显。在这样的群体中,情绪等心理关系占主导地位。彼得罗夫斯基认为联合群体或合作群体似乎是松散群体与集体之间的过渡群体。
集体(Collective),是指群体发展的最高阶段,成员间的关系是以有个人意义和社会价值的群体活动内容为中介的群体。这就是说,集体成员不仅认识到群体活动对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而且还认识到其对整个社会的意义。一般地,真正的集体应兼顾个人、集体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基于均衡思想的微观经济学抹杀了真正的个体,宏观经济学更是如此:在总量与个体福利之间划上等号。认为总量目标达到,个体福利就增进,这并不成立。经济学中的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包括松散群体、联合群体和集体)一直纷争不断。这种“个体——整体”的二选方案源于在社会科学尚未完成学科分离的“大”社科时代,“能动性与结构”(Agency and Structure)这一社会理论者面对的基本问题。
能动性与结构是社会科学中的经典问题之一。其中,能动性(Agency)是指个体行为者独立行动并做出他们自由选择的能力,而结构(Structure)则指诸如信仰、伦理、习俗等能够影响或限制个体选择和机会的“可再现的模式化安排”(RecurrentPatterned Arrangements)。
能动性与结构的问题对社会科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任何社会科学,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何谓社会?是先有社会还是先有个体?在进一步解释社会现象时,这一问题就进一步演化成为,是从个体(能动性)人手,还是从结构人手?结构是否可以独立于个体而存在并有其独特的质?
(1)集体主义把无数个体构成的人视为一个集体,赋予这个集体以意识,把这个集体当作个人来看。方法论集体主义认为个人不具有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利,制度不是个体行动的结果,是设计的。
(2)个体主义认为要从个体角度去思考,行动都是个体产生的。要从个人行动的差异和变化去观察与分析集体现象的形成与变化。《人的行为》一书指出,要认识整个的集体,就得从个人行为的分析着手。个体追求个体自己的目标,而不是为总体目标服务。
(3)个体不是实现集体目标的工具。个体的自由、生命先于集体目标。
从保险的角度来看,几百年来,我们更多的是从集体主义角度来研究保险,基于大数法则来设计保险产品。此时的保险是一种制度,是设计出来的。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体的“组织与权力”或者说“能动性与结构”发生了变化,基于“集体主义”的保险研究、产品设计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个体开始追求个体自己的目标,而不是为总体目标。
按照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人类需求层次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五种。这五种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照层次依次推进。只有当最低层次的生理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时,才会产生旺盛的较高层次的安全需求等。因为每一个人的需求层次是不一样的,同样对于保险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在保险设计中我们一方面要追求集体主义(大数法则),同时要兼顾个体的个性化需求(个体主义)。
可见,保险研究和保险产品的设计,其实本质上也是“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发展,关键是我们如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
最后,我们一定要切记一点:个体不是实现集体目标的工具。个体的自由、生命先于集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