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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实证与理解

Huister 小城不小 2022-08-06

小城不小,大城不大。希望通过小城故事,一起去感悟所谓的“小成”与“大成”。

 

保险业:实证与理解

 

【2019年,乃至未来,保险业将何去何从,也许只要回到经济学,回到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我们才能找到答案。本期聚焦“实证”与“理解”。】

 

实证主义着眼于世界普遍规律,目的在于解释世界;而解释主义关注点在于世界的差异性,未来更好理解世界(注1)。主流经济学流行实证方法,但这种方法是“历史”,不是经济学本身。实证方法把人的自主性否定了。

 

那么经济学的可靠方法是什么呢?理解或内省。经济学的确认,是“理解后”的确认,不是用事实或数据的确认,数据和事实本身也需要被理解。现实是多种因素作用下产生的。所有的实证、统计都是“历史”,不是经济学本身。计量经济学也不是经济理论本身。

 

因为经济学原理本身就是反映现实的,应该具有一般性,“一般性”意味着是能够被他人所理解的东西。所以,并不要求有同样的经验或给出数据才能理解或验证他人的理论。保险本身也具备经济学原理的特性,或许最终也是不要求有同样的经验或给出数据才能理解或验证他人理论的。

 

我们都知道,保险建立在统计学基础上,大数法则是保险业的基础。但是,我们同样也知道,大数法则(大数定律)是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保险风险只是随机现象的一种。

 

1693年,英国著名数学家、天文学家哈雷制订了第一张完整科学的生命表,从此保险步入了实证主义。300多年来,我们一直着眼于保险业务的普遍规律,目的在于解释保险本身,而不是理解保险产品。

 

进入21世纪,保险消费者不干了,我们开始重视保险的通俗化,渐入解释主义。近10年来,我们开始着眼于保险产品的差异性,目的在于让消费者更好理解保险产品,而不在限于解释保险本身。

 

这就是保险业的“实证与理解”,保险业的实证已经走过了300年,从静态到动态,从整体到个体,从大数据到小数据,我们对保险背后的规律已经了然。同时,随着保险实证的发展,保险产品越来越复杂,我们一直在炫耀“实证结果”“实证神秘”,却忘记了消费者不是要“实证结果”,而是要“理解保险”。

 

实证是保险公司自己的事情,而理解是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之间的事情,这是保险业一切的出发点。

 

注1:实证主义和解释主义

 

实证主义和解释主义最根本的区别是实证主义着眼于世界普遍规律,目的在于解释世界;而解释主义关注点在于世界的差异性,未来更好理解世界。

 

实证主义(Positivism)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又称实证哲学。它产生时间于19世纪30~40年代的法国和英国,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始祖A·孔德等提出。1830年开始陆续出版的《实证哲学教程》是实证主义形成的标志。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称为老实证主义,20世纪盛极一时的逻辑实证主义称为新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将哲学的任务归结为现象研究,以现象论观点为出发点,拒绝通过理性把握感觉材料,认为通过对现象的归纳就可以得到科学定律。它把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作为其理论的中心问题,并力图将哲学溶解于科学之中。

 

实证主义的影响:实证主义不仅对哲学而且对整个社会科学均发生了深刻影响,孔德所创立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在其后的一个半世纪是社会学的主流。

 

解释主义的哲学根基来源于唯心论(Idealism)。它主张人类对世界的体验并非是对外界物质世界的被动感知与接受,而是主动的认识与解释。

 

解释主义的存在论(Ontology)基础是视现实世界为人类对于不同行为与状况的解释的产物,亦即现实世界的真相是由人的思想主观构建出来而不是客观且唯一的。比如:对生物物种的分类,对社会经济体系类型的划分等等。

 

解释主义的认识论(Epistemology)主张对于复杂世界的认知是通过研究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人群的经验以及观点而实现的,研究者应该深入现实生活去领会并且通过科学化的手段及语言去解释并重建这些概念与含义。比如:交互式面谈,参与式观察等研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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