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老太进法院了?该坐几年牢?
这些天,网上不少有关南京毛老太的。都在关注会判多少年,有的还气愤地说“该判死刑”;还有个“毛老太出医院进法院”的视频也风传一时……
依我看,这些均不准确。
说判死刑是气话,肯定不会;就办案程序看,毛老太因新冠转运至南京定点医院封闭治疗,她的案件应还在公安的侦查阶段,也就是说还没进入检察机关公诉程序,更没进入法院的审理程序。
自7月21日这位毛老太闯入扬州后,致使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已造成极其严重后果。至8月12日,扬州累计报告确诊病例达510例。明天又怎样,很难预料。
扬州“停摆”。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从北京飞临扬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数次南京赶赴扬州。扬州的社会与经济几乎按下了暂停键,其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毛老太犯了什么罪?看8月3日扬州《警方通报》:毛老太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7月29日依法对毛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会触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我国《刑法》针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规定了五类犯罪行为情况: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2、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3、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4、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5、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很显然,毛老太是违背了第5项。眼下,大家都在关注毛老太将面临怎样的惩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看来,对于毛老太该给予什么样的惩罚,已经是非常明确了。我周围有法律人士说,应顶格判有期徒刑七年。我认为,起码得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最终还得由扬州法院依据犯罪情节与认罪态度作出判决。
说到这,也许有人会问,毛老太毕竟已经64岁了,年龄会成为她逃避刑事责任的依据和先天条件吗?
我国《刑法》也有规定,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毛老太未满75周岁,因此不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
现在,毛老太在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对她肯定是先救治后处罚,这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和制度的人道主义精神。但这些并不影响后期的司法审判与执行。
警方对她已经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按照程序,会根据侦查结果,将案件移交检方,检方审查后,对其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庭审后依法作出量刑。肯定,毛老太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毛老太任性的是一个人,承担后果的却是一座城;你对社会不负责任,法律就要叫你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