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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丽 曾晞 | 马克思对能力物化的批判及其正义内涵

宋建丽,曾晞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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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能力物化的批判及其正义内涵


作者简介

宋建丽,女,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人,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伦理学、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性别哲学等相关领域研究。

曾晞,女,福建龙海人,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马克思从揭示“类能力”真正得以实现的条件出发,对私有制条件下的能力物化进行批判,进而阐明了以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最终旨归的能力正义的丰富内涵。在马克思的批判视野下,从贫瘠的人和片面性存在向富有的人和人的丰富需要的转化,最终有赖于对私有财产的扬弃。阿玛蒂亚·森和玛莎·纳斯鲍姆旨在实现人类实质自由的能力路径挑战以GDP为核心的传统人类发展理念,为正义问题提供了新的阐释视角,但其主张的基于能力路径的正义要想获得辩护和实现,就无法回避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能力物化的批判。只有从马克思所揭示的“类能力”真正得以实现的社会制度前提出发,能力路径的正义内涵才可能得以彰显。

关键词:能力路径;马克思;能力物化批判;能力正义



1979年,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在一场名为“什么的平等”(equality of what)演讲中,提出以能力(capability)为核心的人类发展路径——能力路径(capability approach)。由此,能力路径作为处理正义问题的新视角,在评估个人乃至一个国家的发展状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联合国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就是以此为理念撰写的。玛莎·纳斯鲍姆(Martha Nussbaum)进一步完善实质自由的内涵,并提出保障人们体面生活所应当具备的十种核心能力,以求给出一种基于能力的底线正义。然而,在资本逻辑主导的社会中,主体能力的评估与选择屈从于货币和市场的力量,能力沦为权力博弈的牺牲品,人的关系被物的关系所掩盖,主体能力只有以商品为中介才能实现。换句话说,人内在的本质力量被压制,伴随物质生产条件发展起来的人的现实能力日益片面化、商品化。显然,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能力的提升无法简单直接地等同于实质自由的获得,能力的正义之维亟需得到辩护。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私有制批判出发对能力物化的剖析,揭示了能力正义能够得到辩护的社会制度前提,彰显了能力正义能够得以实现的现实路径。

阿玛蒂亚·森

 玛莎·纳斯鲍姆



一、能力路径:阐发正义的新视角

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正义作为一个古老而恒新的议题,始终贯穿于人们对理想社会的构想之中。1971年,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发表《正义论》一书,不同理论流派的哲学家们开始重新聚焦正义问题,提出各自不同的诉求和见解。纵观当前评估个体生活质量和社会正义的理论方法,存在两种颇具影响力的主流方法:一是经济学的方法——GDP方法和效用主义的方法,此种类型的方法强调对一种尺度进行加总、统计,以此结果作为评判的基准;二是以资源(财富和收入)为基础的罗尔斯式正义原则,其特点是注重资源的平等分配。

具体而言,GDP方法旨在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经济发展的最终成果,表现为三种形态,并各自对应三种核算方法——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其结果都是对某一经济数据的直接测量。因此,GDP方法在技术层面上更具优势,例如相对容易测算、有着较高的透明度等。近年来,随着生态学的发展,GDP方法的实践者提出“绿色GDP”概念,将生态环境的产出和损耗纳入核算范围。应当说,GDP方法的完善也在不断改变着经济增长的导向。但是,以单一的数值衡量人类的发展程度既无法回答财富的去向,也无从得知那些不能获取财富的人们究竟处于何种境遇。它仅仅代表着某一时期该地区的经济总量,正如《艰难时世》中的马戏团女孩,她无法回答一个拥有“五千万英镑”的国家是不是一个繁荣的国家,除非她知道是谁拥有这些钱,并且这些钱里有没有她的一份。另一方面,无论使用什么类型的核算方法,都是对货币的核算,因而GDP无法告诉人们眼前的数据是否能够代表诸如教育、健康等货币不能直接计算的领域。换言之,单一的GDP数值无法囊括用于衡量生活品质的诸多元素,因而我们也无从得知它是否包含了我们想要知道的一切。1990年,联合国创立人类发展指数,将教育和寿命纳入核算范围,产生了与人均GDP截然不同的排序。由此可见,仅仅经济增长本身并不能直接地带来其他领域的改善。

一种比GDP方法更为人道主义的经济学方法,就是效用主义的方法,我们可以理解为偏好的满足。效用主义的特征在于衡量的主体都是与他人无差别的独立个体,不管这一个体是国王还是农夫,对其偏好的满足都应当得到无差别的计算。首先,我们应当考察“偏好的满足”这一基准能否代表人们真实的生活质量。以森与乔·埃尔斯特(Jon Elster)提出的“适应性偏好”(adaptive preferences)为主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偏好受外在环境的限制而产生并随之变化。如奴隶一旦接受了他们的角色设定,就会对当前被奴役的生活表示满意,进而放弃自己应得的权利。其次,即便排除了偏好的可塑性,效用主义与GDP方法一样,仍然是通过一种单一的尺度(“满足”)对生活的多种面向进行加总、统计,由此得出的报告并不能反映国家的发展和人们真实的生活品质。相反,效用主义变相为贫富差距提供了辩护,因为它倡导的是总体的满意度,即便这种满意度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为代价。最后,“满足”形容的是一个人行动之后的状态而非行动的形式,这意味着即使没有进行相关联的行动,也能进入满足的状态,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提出的“体验机器”。假设有一台机器可以提供给人们期盼的幸福和快乐(仅仅是一种满足的状态),那么人们是会始终选择这台机器,还是更愿意选择一种真实的有选择和行动的生活?大多数人更倾向于后者。

不同于上述经济学方法,罗尔斯为代表的以资源为基础的正义理论要求基本资源的平等分布,因为“只要国家在其全体公民中间平等(或尽可能平等)地分配资源,那么一个国家所拥有的资源越多,它就做得越好”。相比追求总量的经济学方法,这种理论更关心每个人是否能够得到自己平等的份额,但它仍然遭受很多反对意见。其一,忽视个体间的差异。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对资源的需求不同,将资源转化为运作的能力也不同,因此平等分配并不能带来实质的平等。其二,持续的社会不平等。收入和财富只是通往好生活的工具之一,而非目的,那些遭受着社会不公正的文化边缘群体即使富裕也仍然可能面临其他形式的不正义,如被侮辱、被蔑视。因此,仅仅诉诸资源(收入与财富)的平等分配同样不能实现真正正义。

基于对这两种主流方法的批判,森提出以“能力”为核心的开放式正义理论。能力,即一个人选择有理由珍视的生活的实质自由。换言之,该理论关注人们实现各种不同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是,由于自由的内容过于广泛,森除了提出五种工具性自由来保障、扩展人的能力,以及甄选出一些相对重要的能力(如健康、教育、政治参与)以外,并无意于列出一份正式的清单,而是将这个任务交给每一个国家去具体处理。与森不同,这一理论的发展者纳斯鲍姆则致力于发现自由的内容。在纳斯鲍姆看来,尽管每一个国家对能力的叙述有一定限度内的正当性,但一种充裕的最低限度的正义必然要求对自由进行多方面的限制。换句话说,为了促进社会正义,我们至少需要评估哪些自由是重要的,哪些自由不那么重要,哪些自由是良性的,哪些自由是恶性的。为了回应能力路径在实际运用上可能存在的冲突,纳斯鲍姆完善了实质自由的内涵,并提出保障人们体面生活所应当具备的十种核心能力。她首先将实质自由区分为“栖息在个人体内的能力(abilities)”以及“由个人能力和政治、社会以及经济环境在结合后所创造的自由或机会”,并称之为“内在能力(internal capabilities)”和“混合能力(combined capabilities)”。她认为,内在能力只是混合能力的一部分,事实上人的内在能力也需要通过一定的实践才能显现和发展,因此二者并非泾渭分明,但区分仍是必要的。它指向一个正义的社会应当履行的两种任务:一是对人们内在能力的培育,二是为人们提供实践其内在能力的机会与条件。其次,纳斯鲍姆力求为实现人们的体面生活提供一种实质性规范,包括生命、身体健康、情感、对外在环境的控制等在内的核心能力清单。当然,能力理论的初衷并不在于提供一套完美的整全性学说,对于各个国家之间文化规范、价值和实践的差异,能力理论预留了很大的空间,各个国家有权根据它们的历史和传统,合理地设定不同的底线水平。最后,由于能力理论并没有规定一种最终的权重分配,也未能给出一种确定的判断,因此即便是划定底线水平,纳斯鲍姆也仍然对运转良好的民主寄予了厚望。

森与纳斯鲍姆的能力理论,特别是纳斯鲍姆能力清单的提出,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明晰了马克思关于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可行路径。然而,由于能力的标准难以量化,旨在通往一种体面生活的美好愿景似乎随时可能崩塌。此外,为了回应悬而未决的正义问题——物种权益问题,纳斯鲍姆试图将能力路径运用到动物领域中,表面上扩展了能力路径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却是将属人的能力动物化。更为根本的问题是,在资本逻辑主导的社会中,人的生活全面异化,人的能力的评估和选择屈从于资本逻辑的力量,成为权力博弈的牺牲品,作为人的内在规定性的本质力量被压制,人的能力呈现出片面化、商品化。显然,重新回到马克思,回顾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能力物化的批判,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辨别能力路径究竟在何种条件下才能够得到有效的辩护。


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能力物化的批判

马克思是从人的类本质出发展开对能力的讨论的。借助于类存在物的概念,马克思提出了一种关于人的本质的革命性理论。在这一理论中,人的本质作为人类根据既定计划有意识地、自由地改造物质世界的能力,为人类的实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人的本质即“类本质”,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核心概念。所谓“类”,是指事物的种属划分,即物种与物种之间得以区别开来的根本特性,因此“类本质”又可称为“类特性”。在马克思看来,“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首先,不同于动物受肉体需要支配的本能活动,人即便没有任何肉体上的需要,也能够根据自己的目的有意识地生产。毋宁说,只有在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下所进行的生命活动才是真正的生产。正如马克思在论及“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中所提及的:“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其次,动物与自己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而人则要通过对象化活动使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志的和意识的对象,这样,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的本质才能得到确证。再次,在唯物史观视域下,人是现实的个人,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发展自身的人。“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此,能力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有赖于各个社会形态下的物质生产条件,在从“人对人的依赖”到“人对物的依赖”的发展过程中,人的能力也从狭窄地、孤立地发展转向了人的能力体系的大踏步发展。最后,人具有高度的社会性。任何生命活动都不能孤立地进行,一旦离开社会,个人不仅无法生产用于交换的社会产品,甚至都无法生产其自身。在社会性的合作生产中,人的本质力量通过物质生产实现了其自身的需要,同时也生产着符合他人本质的需要,因此实现了对于人的本质的双重肯定。


要而言之,在马克思的视域中,人的“类能力”是区别于其他有生命物种的本质力量,这种本质力量不仅包含已经实现的和正在实现的,还包含栖息于人本身的多种可能性。因此,人的能力的发挥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不同的生产条件决定着能力的发展程度,当且仅当人在对象化活动中确证了自己的本质力量,人的能力才有了具体的、现实的形式。不仅如此,人的能力发展并非一个单向的、独立的过程,人在改造物质世界满足自身和他人需要的同时,也在不断刺激着新的需要。新的需要进一步推动人的能力的多样化,为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提供可能。然而,在私有制条件下,人类能力的发展经历了差异化与物化的发展过程,不对私有制条件下的能力物化进行剖析,就无法阐明人类能力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现实路径。事实上,马克思也正是通过对私有制条件下能力物化的批判,揭示了能力正义的可行路径。

马克思考察了私有制条件下的分工与交换,指出分工与交换是导致人的能力产生巨大差异的原因,这种差异又由于交换而发挥作用。具体而言,分工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最终为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创造物质条件,但同时也使人们受限于特殊的活动范围。此时的分工站在人的对立面,其生命活动反过来成为压迫人的、异己的力量:“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事实上,动物之间的不同属性往往比人的禀赋和活动的差异更加显著,但由于动物之间无法进行交换,因此这种差异不对动物个体产生有用性。人则不同,主体间不同的才能和活动方式可以相互为用,处于某种固定活动范围的个人通过交换获取自己所需的劳动产品,“在这个过程当中,个人天赋的才能、智慧也不断得到确认与加强,人的才能的差异也就变得有用了”。

显然,在马克思看来,私有制条件下的分工和交换必然进一步扩大主体间的能力差异,这种差异推动着交换的普遍化,以至于这种普遍交换成为每一单个人的生存条件,成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进而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简言之,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凝结在产品中的使用价值只有转化为交换价值才能按照一定比例在市场中流通,因此交换价值成为生产的唯一目标。此外,个人生产的产品不再是为了肯定他人的本质需要,而是成为谋取他人产品的手段。除了产品以外,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一切社会关系颠倒地表现为物的关系。由此,交换价值(即货币)仅仅作为交换的媒介就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一方面,货币消解了人的本质力量的独特性,把本属于人的本质力量的那些东西变成了它的对立物,这样,货币就具有了颠倒黑白的神秘力量。“凡是我作为人所不能做到的,也就是我个人的一切本质力量所不能做到的,我凭借货币都能做到”,我拥有了货币就等于拥有了人的一切能力。另一方面,货币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异己的中介,主宰着人的生产活动和社会交往,人的价值只有通过货币这个中介才能实现,脱离货币就意味着自身价值的丧失。人的能力也只有计算为商品才能确证人的价值,才能具有现实性。

在这里,马克思的权力批判矛头并不主要是针对政治权力,而是针对资本,因为资本家对劳动的支配权力正是通过资本来实现的。资本的支配权力不仅支配着劳动,而且也支配着资本家本身。亚当·斯密(Adam Smith)曾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指出,财产并不等同于政治权力,而无非是购买的权力。对于这种所谓“购买的权力”,马克思指出,资本家所具有的不可抗拒的购买的权力,就是资本家手中所握有的资本的购买权力,“因此,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的特性或人的特性,而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从资本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入手,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条件下货币所具有的颠倒黑白的能力:“我是丑的,但我能给我买到最美的女人。可见,我并不丑,因为丑的作用,丑的吓人的力量,被货币化为乌有了。”货币成为真正的能力,而且“货币的力量多大,我的力量就多大”。人的能力丧失,货币成为人的异化本质的表现,“我是一个邪恶的、不诚实的、没有良心的、没有头脑的人,可是货币是受尊敬的,因此,它的占有者也受尊敬。货币是最高的善,因此,它的占有者也是善的。此外,货币使我不用费力就能进行欺诈,因为我事先就被认定是诚实的。我是没有头脑的,但货币是万物的实际的头脑。”人越丧失能力,货币越有能力,“凡是我作为人所不能做到的,也就是我个人的一切本质力量所不能做到的,我凭借货币都能做到。因此,货币把这些本质力量的每一种都变成它本来不是的那个东西,即变成它的对立物。”货币越有能力,人越丧失能力,货币“把我的那些愿望从观念的东西,把那些愿望从它们的想象的、表象的、期望的存在改变成和转化成它们的感性的、现实的存在,从观念转化成生活,从想象的存在转化成现实的存在。作为这样的中介,货币是真正的创造力”。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货币所具有的颠倒黑白的能力还远不只是造成人的现实能力的异化。由于货币所具有的普遍性特性,它被当成万能之物而且还造成社会关系的全面颠倒和异化:“它把坚贞变成背叛,把爱变成恨,把恨变成爱,把德行变成恶行,把恶行变成德行,把奴隶变成主人,把主人变成奴隶,把愚蠢变成明智,把明智变成愚蠢。因为货币作为现存的和起作用的价值概念把一切事物都混淆了、替换了,所以它是一切事物的普遍的混淆和替换,从而是颠倒的世界,是一切自然的品质和人的品质的混淆和替换。”而货币所具有的这种颠倒黑白的神力,也正包含在“人的异化的、外化的和外在化的类本质中。它是人类的外化的能力”。简言之,货币具有至高无上的创造能力,它可以创造出一切需求,能够把观念变成现实。然而,事物的相反面却是残酷的,如果一个人不握有货币,尽管他也有需求,但他的需求就只能永远止步于观念,停留于幻想,甚至最后沦为没有任何现实的可以实现的需求。在此意义上,货币也是可以“把现实变成纯观念的普遍手段和能力,它把人的和自然界的现实的本质力量变成纯抽象的观念,并因而变成不完善性和充满痛苦的幻象”。


三、马克思视域下的能力正义及其理论旨归

可以说,森与纳斯鲍姆提出的能力路径与马克思文本中蕴含的能力思想有着共同的旨趣,他们都致力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森与纳斯鲍姆那里,能力作为一种“人们能够做什么和成为什么”的实质自由,只要符合其提出的十项核心能力,人的生活就能达到最低限度的社会正义。然而事实上,如此“能力”并不能直接通往真正的自由,二者之间还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如我国学者所言,对能力的界定和对人的能力的评估说到底都是在市场前提和竞争性关系中提出来的,能动性平等观的背后还包含着物化。因此,能力路径并非不证自明的正义议题。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私有制批判出发对能力物化的剖析,揭示了能力正义能够得到辩护的社会制度前提,彰显了以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最终旨归的能力正义的丰富内涵。

在马克思的批判视野下,从贫瘠的人和片面性存在向富有的人和人的丰富需要的转化,最终有赖于对私有财产的扬弃。唯有如此,人的每一步能力的提升,方可昭示向实质自由的一次推进。能力正义也只有在人类历史进程中,才能不断展现其不同时代的丰富内涵,而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则是能力正义的最终旨归。除此之外,马克思视域中的能力物化批判始终是与对国民经济学虚伪性的批判以及对无产者命运的关注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这也使得马克思视域中的能力正义并非无主体的理论抽象,而是始终在无产阶级获得自由解放这一总体性关照下展开,因而呈现出鲜明的阶级性和实践性的特征。

如前所述,马克思批判了货币颠倒黑白的能力,不仅如此,他继续指出,货币不但使不拥有货币的人丧失任何现实的、可以实现的需求,甚至通过国民经济学家的进一步推波助澜,扼杀无产者的任何正当需求,把工人变成没有感觉和没有需要的存在物。工人的任何哪怕是最基本的需求,都被视为不可饶恕的奢侈。马克思以嘲讽的语气揭露了国民经济学家以及国民经济学的虚伪和伪道德,在他看来,国民经济学表面上是关于财富的科学,似乎具有世俗的和纵欲的外表,但它又处处宣扬自我节制和节约,处处宣扬自我节制和节约对于私人资本积累的重要,由此又似乎成为“真正道德的科学,最最道德的科学”。总之,按照国民经济学家的逻辑,“你的存在越微不足道,你表现自己的生命越少,你拥有的就越多,你的外化的生命就越大,你的异化本质也积累得越多。”而且,“国民经济学家把从你的生命和人性中夺去的一切,全用货币和财富补偿给你。你自己不能办到的一切,你的货币都能办到:它能吃,能喝,能赴舞会,能去剧院,它能获得艺术、学识、历史珍品、政治权力,它能旅行,它能为你占有这一切;它能购买这一切;它是真正的能力。”

通过揭示货币所具有的颠倒黑白的能力,以及人的真实能力的倒错、社会关系的全面异化、国民经济学家的伪道德,马克思对私有制所造成的人的片面性存在进行了批判:“私有制使我们变得如此愚蠢而片面,以致一个对象,只有当它为我们所拥有的时候,就是说,当它对我们来说作为资本而存在,或者它被我们直接占有,被我们吃、喝、穿、住等等的时候,简言之,在它被我们使用的时候,才是我们的。”这样的人显然是处于物的依赖关系中的人,是物化的人,是非人化的存在,这样贫瘠的人和片面性存在必将被富有的人和人的丰富需要所代替。“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人的生命表现的完整性的人,在这样的人的身上,他自己的实现作为内在的必然性、作为需要而存在。不仅人的富有,而且人的贫困,——在社会主义的前提下——同样具有人的因而是社会的意义。贫困是被动的纽带,它使人感觉到自己需要的最大财富是他人。”而这种从贫瘠的人和片面性存在向富有的人和人的丰富需要的转化,最终有赖于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正如马克思所言:“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但这种扬弃之所以是这种解放,正是因为这些感觉和特性无论在主体上还是在客体上都成为人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明确指出:“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需要而作准备的历史(发展的历史)。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

这里要明确的是,个体通过能力的发挥实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无论到何种历史阶段,这种对象化意义上的物化都不会消亡。此外,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物化加强了人的普遍联系,虽然这种联系属于物的联系,但毕竟,“物的联系比单个人之间没有联系要好,或者比只是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从属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要好”。但是,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由于受制于资本逻辑,人生产出来的产品和社会关系成为异己的力量,主体由最初的目的本身降低为工具性手段,人成为“非人”,人的能力提升与实质意义上的自由和解放相去甚远。因此,能力正义的实现最终有赖于对私有财产的历史扬弃,有赖于对物化的合理扬弃,如此方能真正实现能力的提升、需要的丰富以及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按照马克思的论述,这一切首先有赖于旧式分工的消除。在马克思那里,只要分工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就是一种异己的、与人相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如前所述,旧式分工固化了人们的存在方式,以致他们不能按照自身的意志发展其蕴含的各种内在能力。正如马克思所言,物质力量只能通过物质力量来摧毁,旧式分工的消灭需要通过生产力的大力发展来完成。一方面,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激化了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越是发展,就越是走向自身的灭亡,因此旧式分工的消亡也就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此外,旧式分工的消除离不开共同体,只有在共同体内,人才有实现自由全面发展自身能力的可能性。在那里,人们可以“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

此外,能力的提升、需要的丰富以及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还有赖于自由时间比例的提高。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在他看来,人的本质在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们需要劳动时间之外的自由时间来发展生存以外的高级需要,如娱乐、艺术等。然而,雇佣劳动几乎剥夺了人的全部自由时间,人在劳动的过程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自由地发挥他的肉体能力和精神能力而是使其受到摧残。只有在自由时间的范围内,个人才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内在能力,拓宽人们的社会交往,形成丰富的社会关系。与此同时,人的能力的丰富也有助于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进而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创造更加适宜的条件。

总而言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马克思能力正义的最终旨归。由于能力的发展无法脱离社会的发展状况而独立存在,因此人无法超越历史和现实随心所欲地发展自身的能力。在现阶段,人通过实践活动实现自身的本质力量,能力的对象化带来物质的不断丰富,为迈向人的“自由个性阶段”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也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但是,这毕竟只是一种可能,从可能到现实还需经历漫长的历史过程。特别是在资本逻辑主导的社会中,人的能力的评估和选择屈从于货币的力量,沦为权力博弈的牺牲品,人的内在本质力量被压制,伴随物质生产条件发展起来的人的现实能力日益片面化、商品化,甚至走向消亡。究其根本,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分工与交换造成人的存在方式的固化与自由时间的压缩,能力的提升无法确证人的本质力量,一切“为我”的目的被“我”沦为工具与手段,一切社会关系被颠倒为物的关系。因此,在马克思的视域中,实现人的能力的复归就是要克服私有财产、消灭分工、发展生产力,从而把人从不自由的“工作日”中解放出来。只有如此,劳动的异己力量消失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才能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第1-8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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