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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平,罗晶晶,张海峰 | 区域合作发展与国家营商环境

李一平,罗晶晶等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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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合作发展与国家营商环境

——基于中国-东盟 “一带一路”共建的研究


作者简介

李一平,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一带一路”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院长,历史学博士。

罗晶晶,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一带一路”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张海峰,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


摘要:作为国际合作2.0升级版的“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经济发展产生何种影响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前沿话题。从国家营商环境改善角度,以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为基础对东盟十国营商环境进行分析,首次利用双重差分法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的影响可以发现,共建“一带一路”对改善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且共建力度越强、对华经贸合作规模越大的国家,其营商环境提升越明显。研究结论有助于国家和企业明晰投资区位,增加企业和市场主体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意愿和动力,也为实现沿线国家间投资贸易便利化,实现“一带一路”利益共同体的战略目标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一带一路”;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双重差分法



一、引言

从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到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简称《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已经进入实施和拓展阶段。相关合作发展成效显著,对沿线国家产生重要影响,为国家区域经济与政治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一带一路”倡议的优先发展策略是实现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互联基础的建立,推动后续产业投资和贸易合作。《愿景与行动》明确指出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内容,需要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商共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一国营商环境的好坏关系到企业投资和创新,关系到国家经济增长,关系到区域经济合作的协同发展。营商环境改善能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和良性资本进入,有利于实现国家间投资贸易便利化,从而推进区域经济增长,实现互利共赢。鉴于此,本文尝试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营商环境之间的联系,借以检验“一带一路”倡议取得显著成效的可能性机制。

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推进,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区域经济合作是世界经济生活越来越国际化的产物和表现,对区域内国家的营商环境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格伦费尔德(Grünfeld)和蒙恩斯(Monnes)使用1999年的横截面数据分析经合组织(OECD)国家服务贸易出口决定因素,研究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国际服务贸易的营商环境存在正向刺激作用,使一些国家的出口增长高达50%,最少也能增长30%。斯里瓦斯塔瓦(Srivastava)从国家或地区两个层面阐述了区域合作背景下区域走廊发展的一个简单框架,认为区域走廊是区域合作的重要举措,对贸易便利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为进一步发展全球监测区域走廊制定区域总计划。陈启斐基于扩展的引力模型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服贸业进出口的影响,他认为相比于完善的司法体系和经济自由化程度而言,OECD区域一体化对服务贸易的提升作用最显著。赵静和于豪谅认为区域经济合作应更加重视清除国际贸易中的机制性和技术性障碍,降低交易成本的贸易便利化,建立高效便利的贸易体系。东盟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典型代表,本·谢菲德(Ben Shepherd)等认为,加强港口等基础建设有利于提高当地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东盟从贸易便利化改革中获得显著的经济收益。

“一带一路”倡议是国际合作的2.0升级版,将显著提升沿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等一体化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陈伟光认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机制的联动有助于形成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与区域经济治理新机制。卢峰等认为,促进“一带一路”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中国及其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同时也为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案。程永林认为,全面提升中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营商环境水平,建立有效的区域协调机制对域内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外虽有一些文献认为“一带一路”的共建可能将对沿线国家经济贸易合作、营商投资环境产生影响,但均局限于理论推测层面,缺乏具体数据的实证检验。尤其是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对沿线国家营商环境的影响及其内在机理,目前还没有相关文献进行研究。本文首次尝试利用前沿的微观计量方法实证检验共建“一带一路”如何影响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尝试填补国内外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定性与定量研究的缺失。

本文以东盟十国“一带一路”的建设为例,研究区域合作发展与国家营商环境的关系,使用世界银行公布的各国营商环境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了共建“一带一路”对东盟各国国家营商环境的影响,并进一步对构成国家营商环境得分的二级指标进行细致性研究。最后,对“一带一路”共建力度与规模产生的异质性影响进行分析。本文的研究结论将有助于探究“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论依据,分析沿线各国营商环境情况,为后续国家和企业投资区位选择指明方向,增加企业和市场主体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意愿和动力。


二、政策背景与理论假设

(一)政策背景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获得东盟国家的积极响应。东盟国家的这一立场是基于其自身战略利益的理性选择。东盟作为全球最主要新兴经济体,正迸发出蓬勃的发展活力。“一带一路”建设为改善东盟国家的基础设施状况、提升其对外贸易水平、促进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现路径。然而,在美国加大对亚太地区的投入,加紧推销其“印太战略”的背景下,东盟参与“一带一路”可视为其对冲和平衡战略的一部分,旨在保持崛起国和守成国之间的平衡态势,从而维护东盟一体化和在亚太地区的中心地位。正是因为“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各国的发展战略能形成有机衔接,《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文件才引起东盟各国的热烈反响。随着合作的推进,相关国家对该倡议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东盟十国领导人均出席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合作高峰论坛就是证明。

在不同场合,东盟国家纷纷表达了对共建“一带一路”的支持态度。例如印尼总统佐科早在2015年访华时就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与印尼的“全球海洋轴心”战略契合,愿同中国发挥各自优势,深化合作。同年,习近平访问新加坡和越南时,新加坡表示欢迎“一带一路”倡议,认为该倡议契合地区发展需要。越南表示将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和本国“两廊一圈”构想的对接。2019年,泰国副总理朱林在南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时明确表示,泰国的“4.0”政策与“一带一路”倡议能在多方面实现政策对接,泰方愿积极推动双方港口、互联互通建设和经贸合作。老挝是较早享受“一带一路”建设成果的国家,当地媒体称“一带一路”倡议是老挝实现现代化和赶上不断发展的全球变化的天赐良机。

“一带一路”建设是以共商共享共建为原则的全球化概念。中国与东盟以开放包容、和平合作、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为指引,在构建“五通”方面不断取得重要进展。政策沟通方面,双方高层交流密切,推动了共识加深和合作机制的完善。中国与多个国家签订“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或合作构架协议。设施联通方面,泛亚铁路计划进入实施阶段,该铁路的云南段、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开工。雅万高铁2016年动工,现已进入全面提速建设阶段。广西、云南、广东、福建等中国省区联结东盟的通道、口岸、港口建设成绩斐然。贸易畅通方面,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经贸额连续攀升,中国已连续10年保持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双向投资快速增加,15年间增长达22倍。中马钦州产业园、泰中罗勇产业园、中越龙江产业园、中新苏州工业园等产业园区蓬勃发展。资金融通方面,金融合作政策力度大。丝路基金、亚投行以及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等多层次的融资平台形成,“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出台,中国与多个东南亚国家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民心相通方面,以教育合作为主要纽带,人文交流成为中国-东盟关系的新支柱。


(二)理论假设


从内部主动层面来看,中国-东盟共建“一带一路”已经逐渐促使沿线各国认可并参与其中。有些沿线国家为了能够搭上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列车,将“一带一路”倡议视为一次发展良机。因此,大部分沿线国家将会积极主动与“一带一路”对接,报以较大诚意来寻求经济合作发展的机会。国家营商环境好坏将直接影响在此次发展契机中获得经济收益的程度,势必引起沿线国家重视改善本国营商环境,以期借助营商环境优势在“一带一路”共建项目中争取到最大发展机会。本文将这种内在动机称为“内部驱动效应”,即“一带一路”共建会对沿线国家产生“内部驱动效应”,并作用于地区与国家营商环境的改善。从外部驱动层面来看,中国-东盟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诸多重大成就,大大提升了东盟整体经济开放程度与国际合作磋商水平,为东盟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硬件与软件设施。东盟各国在“一带一路”共建中获得了硬实力与软实力的提升,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反映到地区或国家营商环境上,例如机场、港口、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能力,为加强国际经贸合作与国际资本流入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水利水电、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项目的合作开发降低了企业生产投资成本,提高了企业生产活动效率,提升了资本投资回报效益,增加了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可能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支持项目能够为沿线国家的官方合作与民间合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享受更为优惠的专项金融政策支持,激发沿线国家间多领域合作共建的活力。本文将这种硬实力与软实力提升而引起的营商环境改善称为“外部刺激效应”,即“一带一路”共建促使沿线国家硬软实力的提升,作用于地区与国家营商环境的改善。结合“内部驱动效应”和“外部刺激效应”的共同作用,本文得出以下假说:

假说1:共建“一带一路”会对沿线国家营商环境的改善有显著促进作用。

由于“内部驱动效应”和“外部刺激效应”的共同作用,中国-东盟“一带一路”的共建会显著促进沿线国家营商环境的改善,而且改善程度的高低往往与两种效应大小有着直接关系。从“内部驱动效应”来看,那些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性越高的国家,越有驱动力去改善国家内部营商环境从而寻求更多合作与发展。即“内部驱动效应”越大的国家,在“一带一路”共建的作用下,其改善国内营商环境的决心与程度都将越大。从“外部刺激效应”来看,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与中方来往越密切,合作开发项目规模越大,经贸交流越频繁的国家,在共建中获得的成果越显著,尤其是在基础建设、能源开发与金融支持方面。而这些方面的提升与发展将越发刺激国家与地区营商环境的大幅改善,即“外部刺激效应”越大的国家,在“一带一路”共建的作用下,国内营商环境改善的程度也将越大。据此,本文得出以下异质性影响的假设。

假说2:共建“一带一路”对改善沿线国家营商环境会产生异质性影响,与中国经贸合作越紧密,共建强度和规模越大的国家,其国内营商环境水平改善程度越大。


三、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一)模型设定


为了有针对性研究“一带一路”倡议对东盟各国营商环境的影响,本文将沿线的东盟十国作为处理组,其他非沿线国家作为控制组,借助2015年《愿景与行动》正式推行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时间节点,利用微观计量方法实证检验。本文的实证策略是“一带一路”实施前两组内部营商环境保持相对平稳态势,“一带一路”实施后只有处理组国家营商环境受到显著影响,而控制组国家依然保持实施前的平稳走势,通过比较节点前后两组国家营商环境的相对变化估计“一带一路”倡议对改善沿线国家营商环境的影响。本文采用面板数据的双重差分法对样本进行估计,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1)

其中,i表示个体,t表示时间,yit是营商环境得分,Di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虚拟变量(东盟十国为1,其他国家为0),Tt表示实验的时间节点,以2015年《愿景与行动》的发布作为“一带一路”正式建设的起点(2015年及以后年份为1,其他年份为0)。其中,Di与Ti交互项的系数即为“一带一路”建设对改善沿线国家营商环境的影响程度。Xit表示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人均国民收入、人口总量、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开放程度、通货膨胀水平。yt为年份效应,δi为个体效应。在具体模型选择方面,本文通过豪斯曼检验(Hausman Test)确定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基础上采用双重差分法进行实证检验。


(二)数据来源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营商环境得分”来源于世界银行历年《营商环境报告》(Doing Business),调查区间为2009—2018年。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始于2003年,构建了一套涵盖近20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营商环境报告》是关于一个国家(地区)推动与限制经济活力的监管规则的年度研究报告,把商业规则和私有产权保护等为代表的营商环境以量化指标的形式呈现出来。营商环境指标被用来分析经济表现以及什么样的商业监管改革有效、在什么情况下有效以及为什么有效。该报告构造了十个指标,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环境、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但二级指标的衡量标准在2015—2017年间变动较大,涉及三级指标变更及增减问题,为了排除因衡量指标结构变更而导致的估计偏误,本文重新对营商环境得分结构进行调整。首先,统一按照DB2004—2014年计算方法,对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环境及办理破产六个二级指标分别进行标准化计算;然后,对六个二级指标进行简单地加权平均得出新的历年各国营商环境得分。各项指标具体衡量的内容可见表1。此外,本文还控制了其他影响一国营商环境的因素,如人均国民收入、人口总量、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开放度、通货膨胀水平等因素。其中人均国民收入和人口总量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历年《营商环境报告》,其他变量均来自世界银行公开数据。关于处理组与控制组各变量的具体统计情况如表2所示。

从被解释变量来看,东盟十国在总营商环境、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环境及办理破产方面的均值要显著高于非沿线国家,且标准差较小。其中最大差距的是获得电力,其得分均值高出非沿线国家将近7分;纳税环境得分均值也高出约6.5分。然而,在开办企业得分项上,沿线的东盟十国则低于非沿线国家,且标准差较大。所以,从简单的描述性统计来看,除开办企业指标外,沿线东盟十国其他营商环境方面整体情况均优于非沿线国家,只是程度有所不同。“一带一路”倡议是否是形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助推力,还需用更为严谨科学的实证策略进行论证。

从控制变量来看,人均国民收入反映了该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沿线东盟十国均值略高于非沿线国家均值,但是非沿线国家方差较大,经济发展水平更为不平衡;人口数量反映了该国家(地区)劳动力供给以及市场潜力,沿线东盟十国总人口均值要显著高于非沿线国家均值,同时标准差也较大;外商直接投资水平是一国整体经济发展环境的真实写照,采用对数处理方式,沿线东盟十国与非沿线国家外商直接投资均值比较接近,东盟十国的标准差更小;对外开放度反映该国家(地区)对外开放规模和水平,沿线东盟十国对外开放水平较非沿线国家略高,但内部差距较大;通货膨胀水平是反映一国经济稳定程度与投资风险程度的重要因素,东盟十国通货膨胀水平均值低于非沿线国家,标准差也更低,这说明东盟十国经济发展稳定性更好些。更为详细的变量说明可从表2获得。


(三)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变化趋势


本文对东盟十国历年营商环境变化情况进行了简单分析。多数东盟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共建后营商环境总得分出现明显增长趋势,但增长幅度有所差异。从图1可知,除马来西亚营商环境得分稍有上下波动外,其他东盟国家营商环境得分都显著增长。其中文莱、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缅甸和越南营商环境得分上涨程度较大,老挝、泰国、菲律宾和新加坡营商环境得分上涨幅度相对较小。根据图1所示的变化趋势,推测其内在逻辑可能是:共建“一带一路”有效促进东盟地区的互联互通,进而刺激区域经济活力,推动区域内国家经贸合作日益密切,从而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东盟国家抓住与“一带一路”合作契机,借助中国投资与金融支持,解决其长期存在的基础建设落后的瓶颈,从而为实现区域内的互联互通奠定坚实基础。“一带一路”倡议提供的基础设施建设与融资服务平台等软硬设施将直接或间接促进东盟各国营商环境的改善。本文将进一步采用更科学严谨的实证策略检验共建“一带一路”是否对东盟十国营商环境改善有促进作用,以及检验将对营商环境哪些指标起作用。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本文在双向固定效应基础上采用双重差分检验“一带一路”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的影响,逐步加入控制变量,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本文首先构建2009—2018年各调查国家的平衡面板,模型1没有加入控制变量和年份效应。双重差分回归结果显示,共建“一带一路”与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呈正向关系,且在1%置信水平上显著。“一带一路”建设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平均上升3.343分;模型2加入了年份效应,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为正,“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效应依然存在;模型3加入了控制变量,控制了人均国民收入、总人口、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开放程度、通货膨胀水平等,双重差分回归系数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为正,“一带一路”的共建显著提升了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在加入控制变量后影响系数有所降低,从3.343分降为2.5097分,但R2由28.86%上升到42.77%,模型解释力度更大;考虑到各控制变量与被解释变量营商环境之间可能存在互为因果的关系,本文进一步将所有控制变量选择滞后一期处理,后续稳健性检验及机制分析等均采用滞后一期作为基准处理方式,所得回归结果如模型4所示。从基准回归模型4中可知,“一带一路”的共建与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改善有显著促进作用。“一带一路”的共建使得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上升大于2.4875分,且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R2进一步上升到44.37%。简言之,基准回归结果与理论假设相一致,“一带一路”的共建确实能够改善沿线国家营商环境。

此外,滞后一期处理的基准模型4的各控制变量也对营商环境产生显著性影响。人均国民收入与营商环境得分呈显著负向关系。人均国民收入越低的国家或地区,其营商环境得分相对较高。这可能是因为人均国民收入较低的国家或地区需要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力引进外资是提升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这将促使沿线国家主动改善营商环境来获得国际资本投资市场的竞争优势;外商直接投资与营商环境得分呈显著正向关系。外商直接投资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其营商环境得分相对越高。这可能是因为大量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国内,促进了经济体对外开放程度,加强了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为稳定已有外商直接投资和进一步吸引更多投资,有理由相信经济体有驱动力积极改善营商环境;经济体的通货膨胀水平与营商环境得分呈显著负向关系。通货膨胀水平反映了一国或地区整体社会、政治与经济发展的稳定情况。通货膨胀水平越高意味着国家经济发展稳定性较差,其营商环境也相应较差。总体来说,控制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解释基本符合常识。


(二)平行趋势假设的检验


上述双重差分结果无偏的前提是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满足平行趋势假设。也就是说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一带一路”共建之前有着相同变动。为了检验平行趋势假设,我们采用事件研究法来考察。如果该假设成立,在“一带一路”共建之前,东盟十国和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营商环境的变动趋势应该是一致的,“一带一路”共建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的影响只在政策推行之后才发生。平行趋势假设的检验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排除双重差分中沿线国家样本的自选择问题。

为检验平行趋势,在模型(1)的基础上设定回归模型:

(2)

其中Reformi,t-j是一个虚拟变量,如果在年份t-j时国家i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该变量取1,否则取0。系数为政策实施第j期时“一带一路”共建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的影响。α0为政策实施当期时的影响,α-5到α-1为政策实施前1—5期的效果,α1到α3为政策实施1—3期的效果。如果α-5到α-1显著为0说明平行趋势假说成立,而α0到α3随时间的推移产生动态效应。图1显示了αj的大小及变化,横坐标代表αj的下脚标j。通过观察图2可知,“一带一路”共建之前,沿线东盟十国和非沿线国家之间的变化趋势并没有显著的差异,α-5到α-1没有呈现出显著一致的变化规律,α-5到α-1在统计上也并不显著异于0。这证明了平行趋势假设是成立的。“一带一路”沿线东盟十国和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满足双重差分的前提假设。“一带一路”共建后的几期时间内,αj从α0到α3的系数均为正值,并且α1、α2、α3的系数在统计上显著小于0,这意味着“一带一路”共建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改善有显著促进作用,而且这种正向促进作用的长期效应将更加明显。“一带一路”共建后1—3期内沿线国家营商环境都有显著改善,且改善程度呈上升趋势。


(三)稳健性检验


虽然双向固定效应的双重差分能够解决一部分内生性问题,但仍然存在样本选择性偏误,即处理组和对照组之间存在根本性差异。也就是说担心“一带一路”沿线东盟十国与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本身存在很多特征差异。基准回归结果可能是这些特征差异所导致的,并不是共建“一带一路”引起的。为了消除这种质疑,减轻样本选择性偏误,本文采用PSM-DID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按照经济体的人均国民收入、人口规模、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开放度、通货膨胀水平、地理区域、经济阶层等特征信息进行倾向得分匹配(PSM)。并且将不匹配样本剔除,然后利用双向固定效应的双重差分法进行回归分析。具体实证结果如表4所示。从PSM-DID回归结果可知,“一带一路”的共建仍然对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有显著促进作用,使东盟营商环境均值上升2.3386分,且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这肯定了上述基准回归的准确性。


(四)安慰剂检验


考虑到将2015年《愿景与行动》正式推行作为实验的时间节点可能是随机的,即双重差分回归结果显示的正向关系是系统中处理组与对照组本身具有的特性,与时间节点的设定无关,时间节点随意设定都不会影响回归结果本有的关系。为了消除该逻辑的质疑,本文对时间节点进行安慰剂检验。具体方式是将“一带一路”共建时间节点设置成其他年份。如果共建“一带一路”时间节点变化后,回归结果依然显著为正向联系,那就说明是系统生成了想要的结果,而非“一带一路”共建与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内在的本质联系;如果节点变化后的回归结果不显著,那就从反面佐证了2015年“一带一路”共建是非随机的,“一带一路”共建确实是促进沿线国家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因素。具体时间节点的变化设定,本文分别将官方正式共建“一带一路”的年份假设为2011年和2013年,然后重复基准回归步骤。从表4可知,将时间节点调整为2011年和2013年,“一带一路”共建与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在统计水平上没有显著联系。反向印证了时间节点的非随机性及基准回归的稳健性。

同样,双重差分处理组的设定也可能是随机的,即回归结果的正向联系是系统根据人为意愿自动生成的,与处理组的设定无关,处理组随意设定都不会影响到回归的显著性。为了消除该逻辑的质疑,本文进一步对处理组设定进行安慰剂检验。采用与时间节点安慰剂检验相同的处理方式。假设东盟十国不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从原对照组中选择部分经济体作为沿线国家处理,重复采用基准双重差分回归。如果结果依然显著为正向关系,则说明系统是人为所能操作的,处理组设定是随机的,而非“一带一路”共建与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内在的本质联系;如果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不一致,则可以从反面佐证沿线国家设定具有非随机性,“一带一路”倡议的确能够改善沿线国家营商环境。具体处理组的变化设定,本文将与东盟十国同属一个地理区域的其他亚太国家作为处理组,然后重复基准回归步骤,具体结果如表4所示。从表4可知,将处理组调整后,“一带一路”共建与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之间呈现5%置信水平上的负向关系(主要原因是将东盟十国归为控制后,拉动了“一带一路”共建后控制组整体营商环境水平),并没有出现与基准回归相一致的结果。这反向印证了处理组设定的非随机性及基准回归的稳健性。


五、进一步研究

(一)二级营商环境指标分析


营商环境排名基于六个二级指标计算而来,这六个指标从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考察一国的营商环境。为探究共建“一带一路”具体对哪些内在指标产生显著影响,从而造成整个营商环境的改善,本文根据基准模型构建以下回归模型对其内在机制进行分析:

(3)

其中,被解释变量INDEX是营商环境排名的二级指标,其余变量设定与模型(1)相同。本文分别对六个二级指标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一带一路”共建对沿线东盟十国在获得电力、纳税环境与办理破产三个指标上有显著促进作用;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与登记财产指标方面没有统计水平上的显著关系(虽然系数为正相关)。具体来看,东盟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共建取得如下成效:显著降低了其企业获得电力的手续、时间和成本,提高了获得电力方面的效率;显著改善了企业纳税环境,从纳税效率和实际税负层面改善了国家营商环境;显著简化了企业申请商业破产方面的程序和章程,提高了企业自由退出市场的便利度。总的来说,东盟十国参与“一带一路”共建有效改善企业投资效率,从进入市场到退出市场全方位给予企业便利和保障,从而促进国家营商环境的整体改善。

“一带一路”共建直接改善了沿线东盟十国以上三个指标,进而改善国家营商环境。产生这一结果可能是因为“一带一路”建设侧重点与这几项指标相吻合。“一带一路”倡议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基础设施联通是实现互联互通的基石,也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前提和保障。中国资本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与意愿的前提下,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力图实现亚洲区域的连接,进而建成亚欧大陆的互联互通网络。以马来西亚重启东海岸铁路计划为标志,中国对东盟国家的重大投资项目不断取得进展,为东盟国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交通方面,菲律宾帕西格河桥梁建设、班乃岛跨海大桥和达沃高速公路项目、中越“三高两铁三桥”、河内轻轨二号线项目、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等项目陆续启动;能源合作方面,援建菲律宾赤口河灌溉项目、卡里瓦大坝、中缅油气管道等项目稳步开展;产业基建方面,中菲工业园区、中马产业园、中缅皎漂深水港、平安-菲律宾项目等不断推进。东盟国家基础建设的完善,特别是能源合作开发,至少将在一定程度上使投资者在获得电力、水力等能源方面得到较大实惠。“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中国资本在尊重沿线国家主权与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合作建设事项。纳税营商环境与资本自由留退市场则是商议重点。这促使东盟各国政府积极改善国家纳税营商环境,以此加强与中国资本及其他国际资本的联系。“一带一路”共建在开办企业与办理施工许可方面虽然有正向关系,但在统计水平上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主要集中在基础建设与能源开发方面。大型基建项目投资主要以央企和国企为主,这也显示出中国官方资本与沿线国家的合作较为密切;私人资本进入东盟国家重资产投资的现象在短期内并不显著。但是,在官方资本的引领下,沿线国家之间的民间资本流动将越来越大。


(二)异质性分析


从理论假设的机制分析可以发现,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中国对沿线东盟各国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金融支持与经贸合作等方面都加大投资力度。这为东盟十国营商环境改善带来非常重要的外部冲击,进而激励东盟各国改善营商环境,以此吸引更多国际资本进入。这种激励意愿越强的国家,其改善营商环境的驱动力也更明显。为了验证这一观点,本文以“一带一路”共建过程中,沿线国家与中国经贸合作规模作为衡量影响程度的代理指标,并将其与“一带一路”共建作为交互项,研究沿线东盟各国营商环境改善产生的异质性影响。本文分别选取中国在东盟各国承包工程合同数量、承包工程合同总额以及进出口贸易总额作为“一带一路”共建的强度,并与“一带一路”共建作为交互项,具体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该三指标分别来源于2009—2017年《中国贸易外经统计年鉴》和商务部官网数据。从表6可知,“一带一路”共建与承包工程合同数、承包工程合同总额及进出口贸易总额的交互项显著为正,且均在1%置信水平上显著。这说明与中国经贸合作越紧密的国家,“一带一路”共建对其营商环境的改善程度越大。即“一带一路”共建强度和规模越大,合作国的营商环境水平提升越大。简言之,异质性影响的分析结果肯定了本文理论假设2的观点。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使用世界银行公布的各国营商环境数据,以中国-东盟“一带一路”建设为例,利用双重差分法研究区域合作对国家营商环境的影响。研究发现共建“一带一路”使沿线东盟十国营商环境得分平均上升2.5分。对国家营商环境得分的二级指标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共建“一带一路”对沿线东盟国家获得电力、纳税环境及办理破产方面的营商环境得分改善较为显著。对共建“一带一路”影响的异质性进行分析,发现沿线国家与中国共建的力度越强,经贸合作规模越大,其国家营商环境改善的程度越大。

研究结论表明,共建“一带一路”对东盟十国营商环境确实产生了显著的促进效应,促进了资本的自由流通,减少贸易壁垒,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作出积极贡献。分析“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营商环境的影响,还可为国家和企业投资区位选择指明方向,增强各国资本和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意愿和动力,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对世界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本研究强调了“一带一路”倡议有助于中国与沿线国家多领域合作,有利于沿线国家共同发展,这将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二)政策建议


一是要继续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一方面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与沿线各国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与合作,协商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另一方面,借助亚投行和丝路基金等融资平台的财力,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做到设施联通。只有做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才能更好地促进贸易畅通。这样才能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中国要在“一带一路”沿线支点国家建立投资风险监控和反馈系统。中国企业“走出去”,对投资国的政治环境、经济发展都作了相对全面的宏观分析。但是,对投资国的文化风俗、族群矛盾缺乏微观层面的了解,对中国人在海外投资造成的族群冲突缺乏有效、即时的信息反馈机制,对海外投资的风险缺乏系统分析和应对措施。因此,要提前做好顶层设计,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海外投资战略规划,对海外投资风险进行多渠道、多视角的评估、监控,并建立及时有效的反馈机制。

三是把“促进民心相通”纳入海外投资项目的绩效考核体系。大部分国企、央企对海外投资项目是按照工期、进度进行考核的,这导致海外项目负责人为了赶工期而大量使用中国产品、技术、劳工。中国传统观念中认为改善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惠及当地民众最有效的方式。但是,部分普通民众因无法立即从项目中获得直接益处而产生抵触情绪。因此,应从促进民心相通的角度出发,重点关注投资国的民生项目建设,增加普通民众的显性收益,拉近与普通民众的距离。例如,重点培养当地的技术人才、雇佣当地劳工、免费培训中文等。把中国企业与当地社会的交流与融合度作为考核指标,对中国在海外的投资安全和确保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友好关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与合作。“一带一路”沿线覆盖的国家多、面积广,政治安全局势复杂。不仅要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执政党的联系与交流,也要不断加强与沿线国家的青年精英阶层的联系,借鉴日本经验,提前谋篇布局地接触沿线国家的各界青年精英。同时,在遵循“互信、互利、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基础上,加强人文交流与政治互信,积极倡导“共同安全”理论,为深化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一带一路’研究”专栏,第70-82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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