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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中亮 | 论中国古代“治世”的概念、内涵及其影响

秦中亮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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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治世”的概念、内涵及其影响


作者简介

秦中亮,1986年出生,安徽南陵人,史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所副教授、上海市“数字人文资源建设与研究”重点创新团队成员。研究方向隋唐五代史、历史文献学,最近关注唐代藩镇史、中古石刻与砖刻文献。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多项。论文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摘要:“治世”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追求的最高形态之一。早期“治世”概念道、儒、法、墨诸家并用,后被佛教化用,最终主要成为儒家治国的理念。“治世”的内涵具有一整套理论体系,物阜民丰、户口大蕃、任用君子、德治刑措、重文备武、四夷来朝等是最主要的内涵。“治世”这一概念,还催生出了一系列衍伸内涵,并与之成体系,比如治世之音、治世之礼、治世之文、治世之诗、治世封禅、治世祥瑞。“年号加盛世”的组合概念,古人使用得极少。在典籍之中,盛世主要运用在“唐虞盛世”“三代盛世”等三代时期,“开元盛世”古人称为“开元之治”,鲜有“康乾盛世”的提法,“年号加盛世”的概念多为今人对古代国家物阜民丰状态的概括。作为概念的“盛世”运用多于“治世”可能还要到近代以后。“三代之治”与“贞观之治”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两套治世体系:前者是虚构可层累的概念,往往被学人借用为申说自身治国理想的工具;后者实际发生过,是古人艳羡与师法的对象。

关键词:中国古代;“治世”;国家治理


“治世”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追求的最高形态之一,它的内涵与理论体系发源于先秦的道、儒、法、墨等诸家,经汉唐佛教元素的摄入、发展,最终成熟于宋。“治世”既有想象与现实结合的“三代之治”,同时也有可资效法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它既关系到中国古代政治层面上的国家治理,同时又与经济、文化、思想、外交等诸多方面相涉。关于“治世”相关问题的检视,备受前贤时彦所重。特别是随着简牍、帛书、敦煌文献、墓志等材料的出土,晚近以来关注“治世”“盛世”等问题的成果日渐丰硕。

关于“治世”的理解古今存在较大的扞格,古人讲“一治一乱”,习惯用治与乱来理解世界。而今人则多称“由盛而衰”,知识体系中盛与衰的成分更浓。值得玩味的是,今人常提“开元盛世”“康乾盛世”,古人则很少运用这些概念。“开元盛世”,古人用的是“开元之治”。“康乾盛世”清人则很少运用。那么这种观念的错位是怎么形成的?本文拟在分析中国古代“治世”的概念、内涵、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对比“治世”“盛世”等概念的差异,来检视从古而今关于“治世”的观念变迁。


一、中国古代“治世”与“盛世”的概念

“治世”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何时已不可确考,《邓析子》《子华子》《管子》《韩非子》《尹文子》《庄子》《诗序》等先秦、秦汉典籍皆有记载。“治世”的词义主要有两种:一是治理国家或社会,二是治理国家之后的一种理想社会形态。本文主要检视第二种词义。最初记载之中,有段记载值得胪列:“治世位不可越,职不可乱,百官有司,各务其形。上循名以督实,下奉教而不违。所美观其所终,所恶计其所穷。喜不以赏,怒不以罚,可谓治世。”

由于黄老之学是西汉早期国家治理的主体思想,在春秋至西汉之初,道家对于“治世”的阐释影响更大,儒家的影响略微小一些。大概在南北朝时期,佛教的许多经典诸如《大智度论》《妙法莲华经》《金光明经》,开始化用“治世”概念,这一趋势之余烈下至唐代,《法苑珠林》《法藏碎金录》等就是代表。当然,因为是对他来之学的本土化,佛教的“治世”与道儒的“治世”并不完全一样。大概也是在魏晋之际,人们也认识到了道儒与佛的差异,“孔、老治世为本,释氏出世为宗”。随着儒学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理学的勃兴,“以佛修心,以道养生,以儒治世”开始成为宋人的主流意识。明清之际,这种意识进一步巩固,“老养生,释明死,儒治世”似已成不刊之说。道家试图通过治世之良法来寻求“治世”的理想社会形态,最终全然被儒家所运用。

作为概念的“治世”,其对应最多的概念为“乱世”。孟子言:“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韩非子也发问:“而世一治一乱者何也?”后世沿袭孟子之说者众,由此引申“治世之所以短,而乱世之所以长”影响甚大。荀悦则将国家形态分为治、衰、弱、乖、乱、荒、叛、危、亡九类。“治世”还与“末世”相对应,所谓“末世衰主”、“末世庸民”。除此以外,治世—衰世—乱世体系,在理学兴起之后,也多被治国者所遵承。

揆诸古籍,“治世”“之治”的概念运用极广,主要集中在三个时间段:三代、汉代、唐代。“三代之治”“唐虞之治”“尧舜之治”是古籍中呈现较多的。按照古人的观念,三代、西周往往连用,构成整块的治理概念。“周公之治”“成康之治”“周召之治”“召公之治”“成周之治”常在典籍中和“三王之治”共现。欧阳修就在《新五代史》中强调“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治世。“尧、舜三王之治”最被宋、明二代儒生所推崇。

汉代“文景之治”“孝宣之治”“光武之治”影响最广,尤其是西汉初年的四帝治世景象最被后世所钦慕,“高文景武之治”也常被论者所言及。唐代的“贞观之治”“开元之治”是年号加“之治”概念运用较为广泛的两种,其中“贞观之治”则稳居首席。“永徽之治”“开元天宝之治”也在典籍中出现。与汉初四帝一样,贞观至开元也会被古人理解为一个整体,《新唐书·崔祐甫》载:“时议者韪其谟谋,谓可复贞观、开元之治。”除此以外,“元嘉之治”“开皇之治”“雍熙之治”“嘉祐之治”“元祐之治”“嘉靖之治”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相形于“治世”“之治”的概念,中国古人用“盛世”较少。刘后滨就注意到,古人的知识体系中,没有对“盛世”概念的具体界定。在史乘中较早出现,并且跟现在“盛世”概念最为相近的是:“今宠禄初隆,百僚观行,当尧舜之盛世,处光华之显时。”由《后汉书》记载可知,“盛世”前面往往加“之”。“商周之盛世”“成周之盛世”“三王之盛世”“唐虞之盛世”也常见于汉之后典籍。“盛世”在史乘中最常见的是对天下太平、物阜民丰景象的描述,比如常被引用的《杜工部集》中的“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除了“太平盛世”这一组合以外,古人也常用“生逢盛世”“幸逢盛世”“欣逢盛世”“亲逢盛世”“遭逢盛世”“恭逢盛世”“躬逢盛世”“身逢盛世”等。

“盛世”这一概念起初就是“治世”的代名词,卜宪群就说:“从语义上看,我国历史上盛世与治世的含义是同一的,盛世即治世,治世即盛世,二者可以互称。”如“唐、虞盛世”、“三代盛世”,“唐虞三代盛世”古人使用最为频繁,但也只是宋之后学人从“唐虞之治”“三代之治”“唐虞三代之治”化用而来。《四书文》《四库全书总目》《西堂杂俎》等文献中出现“盛世之音安以乐”,也是从“治世之音安以乐”套用而成。宋代开始,“盛世”这一概念最常搭配的是“太平盛世”,《张右史文集》等数十人的文集皆有提及“太平盛世”。而古人讲“太平之治”更多,说“太平治世”也不少。“汉唐盛世”这一概念也是从宋代开始沿用,《梅溪集》《六典通考》等都有运用,然而,“汉唐之治”则运用得更早、更广,影响更大。

龚自珍有言:“盛世之盛,唐之开元、元和,宋之庆历、元佑,明之成化、弘治,尚近似之哉。”这种总体性把握古代盛世的表述,明清时期是有的。但是,常被当下提及的“开元盛世”“仁宗盛治”“永乐盛世”“康乾盛世”等皆鲜见于史乘。“年号加盛世”的组合概念,古人使用得极少,大多是今人根据史乘中物阜民丰记载而附会所成。盛世之中最常被今人言及的是“开元盛世”与“康乾盛世”,“开元盛世”在古籍中称为“开元之治”,当下谨严的文史论文,也以运用“开元之治”的概念居多。

就笔者寓目所及,“康乾盛世”在清人的史乘、文集中鲜有呈现。“乾隆盛世”、“乾嘉盛世”有清一代各被使用过几次而已,并没有形成清人共识性的概念。“康乾盛世”这一概念的形成,可能是因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影响。这一句在清代使用极为广泛,尤其在雍正至光绪年间的各省《通志》、各府《府志》、各县《县志》。或许,这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文本书写,使得后世形成了“康乾盛世”的印象。随着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史仲文和胡晓林主编《中国全史》的推广,“康乾盛世”这一概念才越来越被今人所接受。正如卜宪群所言:“盛世是一个历史概念,也是一个文化概念,也是政治文明上的一个重要概念。”“盛世”这一概念逐渐泛化使用的过程,也是一种文化概念接受史的过程。


二、中国古代治世理论体系的内涵

“治世”有着丰富的内涵,是相关研究检视最多之处。然而,“治世”除了基本内涵以外,还有一些衍伸的内涵,基本内涵与衍伸内涵共同构成了“治世”的理论体系。

爱民与安民是“治世”最为核心的内涵,这是学界的共识。史载:“先王治世,贵在爱民,省徭轻赋,以宁天下,除烦就约,以崇简易”;“治世莫若爱民,养身莫若寡欲”;“古之治世,百姓各安其所”。除此以外,还要富民,“古之治世者,必以富民为先”。总体而言,就是要通过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来达到富民的目的,从而建立治世。当然,治世与乱世,人民的状态也不一样,“治世之民从善者多……乱世之民从善者少”,“治世之民恬以熙,乱世之民愁以郁”。

成康治世之时,“刑措不用”,刑罚是“治世”的重要内涵。“治世刑重,乱世刑轻”,“刑称罪则治;不称罪则乱。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主要是讲究刑与罪的对称。当然,刑罚的使用还要辅助以德教,“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人君之治也,先礼而后刑。治世之民,从善者多,上立德而下服其化,故先礼而后刑也”,这一点《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最为明确:“刑法者治世之具,而不可独任,必参之以德教,然后可以言善治矣。”这一系列的刑与德教的配合,最终目的还是“刑措”,就是置刑法而不用从而达到天下大治。

“汉文时,刑措不用,兵革不试”,刑措的同时不用兵是“治世”的另一内涵。“治世尚文,而乱世用武”似乎是一种古人较为普遍的认知,然而,不用兵的同时也要有充足的武备。《武备论》载:“人有常言曰:兵者,治世之所讳也。治世之士不言兵,治世之民不执兵……治世虽未尝好战也,亦未尝忘战也。虽未尝用兵也,亦未尝去兵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与民休息”的同时,又能做到文武结合,共同建构治世,所谓“文武并用,诚治世之良图,保邦之要务也”。例如,文景之治“与民休息,六十余岁,民众大增,是以太仓有不食之粟,都内有朽贯之钱”;开皇之治“户口大蕃,民得休息”。其中,《新唐书》对贞观之治的描绘最为全面:“天下大治。蛮夷君长袭衣冠,带刀宿卫。东薄海,南逾岭,户阖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后世又在《新唐书》的基础上,结合唐太宗年间的史载,为“贞观之治”的内涵加了两条内容:“米斗三钱,岁断死狱仅二十有九。”由此可观,“治世”的基本内涵就是物阜民丰、户口大蕃、任用君子、德治刑措、重文备武、四夷来朝的太平景象。

在这些基本内涵之外,“治世”还催生了一系列体系化的内涵。“治世之音”是治世理论体系中被古人申论较多的部分。《诗序》载:“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吕氏春秋》所记略有不同:“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史记》与《诗序》记载相同,引文之后又说:“声音之道,与正通矣。”《通典》关于乐的部分,有更为详尽的描述:“礼记云‘大乐与天地同和’。‘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故制十二和之乐,合三十二曲,八十有四调。”北宋初则“改乐章十二‘顺’为十二‘安’,盖取治世之音安以乐之义”。其后,诸多典籍皆沿袭《诗序》之说,影响甚大。

中国古人认为“礼乐治世之本”,有“治世”之乐,自然也应有“治世”之礼,“好礼法”是“治世”与“乱世”的区别之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邓析子》就阐明了“治世”应该用什么样的礼:“治世之礼,简而易行,乱世之礼,烦而难遵。”《文子》中也说:“老子曰:‘治世之职易守也,其事易为也,其礼易行也’。”可知“易行”是“治世礼”最基本内容。

“治世”还应有与之成套的文和诗。《朱子语类》载:“有治世之文,有衰世之文,有乱世之文。六经,治世之文也。如国语委靡繁絮,真衰世之文耳。是时语言议论如此,宜乎周之不能振起也。至于乱世之文,则战国是也。然有英伟气,非衰世国语之文之比也。”其后黄震《作文》、林章《六经治世之文》、夏言《请变文体以正士习等事疏》皆袭用成说。“治世”之诗往往跟“治世”之音搭配:“治世有治世之诗,其音安以乐者,本乎治而成,因其成而歌,君臣民物相感以永其和,安用歌乱世亡国之诗于庭为哉?又如乱世之时,人思治世而为诗。”

治世“礼”的外延是封禅,因而封禅也有封禅礼之说。东汉张纯有言:“自古受命而帝,治世之隆,必有封禅,以告成功焉。”宋人华镇也认为“治世盛时莫不登封泰山”,清人宋翔凤袭取张纯之说。封禅多在“圣君”治世之时是古人的共识,当然,中国历史上的一些封禅是廷臣为迎合帝王心思进行鼓动的结果,并不能径视为治世。

“治世”的表征是祥瑞出现,“嘉瑞祯祥是政治清明、人民乐业的太平治世的征兆”。关于这一点,扬雄根据先秦、秦汉典籍重申的“凤凰在治”说影响最大:“或问:君子在治?曰:若凤。在乱?曰:若凤。或人不喻。曰:未之思矣。曰:治则见,乱则隐。”后世蹈袭扬氏之说甚众,“凤灵鸟至,谓舜时来仪,文王时鸣于岐山”,“鸾与凤凰三者,皆神俊之鸟,治世则见,乱世则隐”,甚至有人称“不闻凤之鸣则非治世矣”。为什么凤会成为“治世”的经典意象,因为“古之人多以凤凰比贤者、君子”,一个君子涌现的时代自然就是“治世”。

需要说明的是,物阜民丰、户口大蕃、任用君子、德治刑措、重文备武、四夷来朝作为“治世”的基本内涵,并不意味着“治世”就必须同时具备这些内容。卜宪群就将“盛世”“治世”的核心内涵精练地归纳为以民为本、选贤任能、礼法合治。比如“文景之治”就不具备四夷来朝的内涵。“治世”所催生出来的“治世之音”“治世之礼”“治世之文”“治世之诗”“治世封禅”“治世祥瑞”也不是“治世”的必须事物,而应该将它们理解为衍生事物。具备这些内涵,自然也不能推导出就是“治世”,比如宋真宗有封禅就不能推论为就是“治世”。由于“治世”相成套的音、礼、文、诗、封禅、祥瑞的出现,是在不同历史时期逐步层累而成,因而作为体系化的“治世”内涵也应该用层累的视角动态视之。


三、中国古代“治世”理念对后世的影响

关于中国古代较为有影响力的“治世”,以下几段材料值得注意:“三代以下称治者三,文景之治再传而止贞观之治”;“三代而下称治世莫如文、景”;“自秦以来,治世之主,几乎三代者,唐太宗而已”。显然,“三代之治”“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对后世的影响最大。其中,“贞观之治”的影响又略大于“文景之治”:“贞观之治比隆三代”;“贞观之治可几三代之盛”;“贞观之治超越于汉”;“贞观之治有逾两汉”。甚至有人认为:“唐代以后,治国者往往不再把五帝三王视为楷模,而是把贞观之治视为典范。”

“三代”一词,先秦诸子使用较多,“三代圣王”、“三代暴王”以及他们各自的治理理念,也是先秦诸子经常对比的概念。到了汉晋,则有“三代之道”、“三代之礼”、“三代之风”的提法,隋唐之后又出现了“三代之制”、“三代之法”等诸多概念,呈现了明显的层累建构特点。其中,《净德集》中的《三代论》集中反映了古人对于三代的认知与想象,文中强调“三代之治”注重仁、义、礼、乐、法制等内容,而具体实践则是政、兵、财、士四端。因而“三代之治”的影响,着重体现在后世对三代仁、义、礼、乐、法制的崇慕与追求。同时,古人常常运用三代之事申说自身的治理理念,如魏徵说:“五帝、三王不易民以教,行帝道而帝,行王道而王。”古人对于三代的认知与加工也不是全然的虚造,往往要结合前人论述,进而建构自身关于三代认知的知识谱系。

“文景之治”对后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他们的宽仁恭俭,“至武帝之功烈,犹以不遵文景之恭俭为恨”,“汉莫盛于文景。文帝宽仁恭俭,而仅得黄老清浄之遗;景帝综核严明,而不无刑名深刻之习迹,其内治宫庭,外修典物,盖亦驳乎,多可议焉”,而他们的“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也成为“治世”的主要内涵。“文景之治”的重要影响之一,就是后世习惯将“文景之治”与高、惠的统治联合在一起,将汉初的黄老之学与“文景之治”相对应,“汉初文景之治皆黄老之治也”,进而认为治世的出现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理论指导。

关于“贞观之治”的记载,后世多援引《新唐书》:

帝即位四年,岁断死二十九,几至刑措,米斗三钱。先是,帝尝叹曰:“今大乱之后,其难治乎?”……(魏徵)答曰:“此不为圣哲论也。圣哲之治,其应如响,期月而可,盖不其难。”……封德彝曰:“不然。三代之后,浇诡日滋。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皆欲治不能,非能治不欲。徵书生,好虚论,徒乱国家,不可听。”徵曰:“五帝、三王不易民以教,行帝道而帝,行王道而王,顾所行何如尔。”……德彝不能对,然心以为不可。帝纳之不疑。至是,天下大治。蛮夷君长袭衣冠,带刀宿卫。东薄海,南逾岭,户阖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帝谓群臣曰:“此徵劝我行仁义,既效矣。惜不令封德彝见之!”

这段材料有三点值得我们注意:其一,太宗能始创唐之盛世,主要得益于魏徵的谏诤,太宗与魏徵是“贞观之治”的主要人物;其二,魏徵进言的核心思想是“仁义”;其三,对于魏徵的仁义治国,封德彝是主要反对者。再结合《新唐书·魏徵传》,里面记载了许多国家治理的理念,其中“治世”要用君子、远小人是核心思想,还延伸出了“任善人则国安,用恶人则国弊”。“赞曰”部分又强调魏徵品质最典型的特征为——“直”,而他劝谏太宗的核心内容为用君子治世:“徵之谏,累数十余万言,至君子小人,未尝不反复为帝言之,以佞邪之乱忠也。”基于这种反复的塑造,《新唐书》给后世最大的观感是:太宗能够开创贞观之治,主要得益于擅长纳谏、实行偃武修文的仁义之政、运用君子治国。

早在南宋,叶适就对比两《唐书》,发现《新唐书·魏徵传》的一些文本制作痕迹。实际上,《旧唐书》关于“贞观之治”的记载较为简略:“是岁,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东至于海,南至于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赉粮焉。”其中没有魏徵与封德彝争衡的记载。封德彝在贞观元年(627)就谢世,是否有与魏徵颇具临场感的争衡,在此可以存疑。封德彝“险佞内挟”、“事持两端”,一生多反复之举。以在品德上呈小人之态的封氏来与谏臣魏徵对质,进而反差式凸显魏徵的形象,不得不说《新唐书》在材料选择上颇有用心。此外,唐人书写“贞观之治”的形成,多提“房、杜、褚、魏”的功绩,经《新唐书》的制作,则魏徵居于他人之上,甚至成为最典型的象征。经过如此制作,一个典型化的“贞观之治”故事就形成了。加上欧阳修学坛文宗的影响,北宋之后《新唐书》逐渐取代《旧唐书》在知识界传播,后世自然风从《新唐书》的记载。

“贞观之治”一直是后世效法的对象,唐代的玄宗、宣宗就格外崇慕太宗,宣宗还有“小太宗”之誉,宋代之后“每读太宗事,未尝不慕之”的类似话语充斥于典籍。唐太宗纳魏徵用仁义治国而创“治世”,对后世影响很大,蔡戡就说:“三代以还,善纳谏之君无若唐太宗,善谏之臣无若魏徵。”北宋以降,凡言及“贞观之治”,大多会谈魏徵与“贞观之治”的关系:“自古惟唐太宗能导人使谏,所以致贞观之治”;“魏郑公一言而行仁义,遂致贞观之治”;“唐太宗善纳谏,当时之臣,若魏徵、王珪亦善谏,故有贞观之治”;“太宗以魏徵之言,为是而力行之,卒致贞观之治”。其中,举措较为激进的是强至,他甚至上抗章《代唐公乞录用魏郑公裔孙札子》。

唐太宗运用君子治国对后世也极具影响。章如愚在《群书考索》中列举太宗的十八学士,只有“许敬宗一小人”,并详细论述了君子可以治国,小人足以误邦。“有一代兴王之君,必有一代兴王之臣”,太宗运用君子治国,也被引申为纳贤,“太宗亲贤纳谏,躬致太平”。而纳贤之中,最为重要的是宰相可以得人,“房、杜,唐之贤相也,辅相太宗,弼成贞观之治”,“如玄龄、如晦,同心运谋,弼成贞观之治”。在地方治理上,太宗注重刺史的人选也被后世反复申说:“唐太宗曰:‘为朕养民者,惟在都督刺史。朕常书其名于屏风,得其善恶之迹皆注于名下,以备黜陟。’是以贞观之治,几于三代。”亲君子与循吏、远小人,运用贤相、贤臣,《愿学编》就从“贞观之治”出发,详细申论了“治世”的用人体系。


四、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是“治世”的概念还是内涵,都有一个动态演化的过程。而在内涵上,“治世”除了物阜民丰、户口大蕃、德治刑措等基本内涵,还有衍伸的体系化内涵。“治世”衍伸的音、礼、文、诗、封禅、祥瑞,具有层累建构的特点,是一个逐渐完成的过程。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古人并没有强烈的“治世”体系化认知,并不是说“治世”一定要同时出现音、礼、文、诗、封禅、祥瑞,而是说古人认为在“治世”就应该有“治世”相成套的音、礼、文、诗、封禅、祥瑞等内容,这些内容“治世”可全部兼而有之,也可以只有其中一种或几种。

在“治世”的影响方面,以“三代之治”与“贞观之治”影响较大。由于“三代之治”的记载过于模糊,因而呈现了层累建构的特色,不同时代的古人都会借助“三代之治”来申说自身的治国理念。特别是将“三代之治”和“周公之治”并言,而唐太宗又致力于对周公之政的模仿,提出了“不井田、不封建、不肉刑,而欲行周公之道,不可得也”。这样一来,“贞观之治”不仅是现实可供效法的对象,在思想上也是和三代周公之治保持了一致,因而对于后世的国家治理理念影响极大。刘后滨所论“唐代以后,治国者往往不再把五帝三王视为楷模,而是把贞观之治视为典范”,无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也应该看到,“三代之治”依然保持了自身的理论价值,哪怕到了清朝,依旧将它作为“重农抑商”的理论基础。应该说,一直到近代,三代、周公之治作为神话与记载的结合体,依旧在时人的精神世界里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史学研究》专栏,第150—159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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