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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黎涵 | 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与共同养老金制度设计

杨斌,黎涵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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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与共同养老金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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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的现实出发,以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为立论基础,提出将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建立共同养老金制度,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的可行方式,并对共同养老金制度进行了制度设计和可行性分析。这一研究为摆脱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困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新思路,也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提供有益参考。


作者简介

杨斌,经济学博士,著名财政学家、税法专家,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已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财政研究》等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财政学》《税收学》《税收学原理》《国际税收》《比较税收制度》《国际税收制度规则和管理方法的比较研究》等著作、教材12部;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20余项。


黎涵,经济学博士,福建省审计厅干部。


摘要:落实以全民所有制为根基的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建立现实具体的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机制,让全体人民分享归他们所有的国有资产收益。将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建立共同养老金制度,平等地为达到一定年龄(依据国家一般退休年龄确定)的全体老年人发放一份社会主义性质的共同养老金,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的可行方式。以国有资产收益建立的共同养老金制度具有国有企业产品消费倾向增长效应,不仅为老年人提供可持续、均等和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还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其自身的可持续性。并且,与直接动用国有资本补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建立共同养老金制度能够有效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付差距问题。这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混合养老保障体系,即共同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相辅相成的新型养老制度,提出新思路。

关键词: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共同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混合养老保障体系



引言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仅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主要形态是全民所有制。虽然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可分割,但国有资产收益权却必须加以实际体现,即建立现实具体的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机制,让全体人民分享归他们所有的国有资产收益。否则全民所有制很容易变成只是名义而不是实际的,全民所有制就很容易变成政府部门所有、企业所有,甚至在具体运营中变成政府或部门领导人所有或国企领导人所有。

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应当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2021年中国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额为660.70万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49.10万亿元,不含金融国企的税后净利润为4.52万亿元。虽然国有资产十分庞大,利润数额也不小,但采用简单的全民分享方式,每个人分享数量有限,对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微乎其微,还可能影响国有经济扩大再生产。基于国有经济发展阶段和分享国有资产机会均等的原则,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当前阶段应采用初级形式,即将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建立共同养老金制度。共同养老金资金来源于国有资产净收益,平等地为达到一定年龄(依据国家一般退休年龄确定)的全体老年人发放一份社会主义性质的共同养老金,与领受者在具有劳动能力期间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税(费)无关,以此体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以所有者身份参与了国有资产净收益的分享。因此,共同养老金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的方式,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内在要求,是一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养老金,与现存的养老保险制度,一并构成混合养老体系。

共同养老金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的方式和老年人人人享有的养老金,为老年人提供一份基本生活保障,这一份养老金可持续、不存在给付的差距。现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性质上属于市场经济范畴,不仅存在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可持续性问题,还存在因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而产生的多个养老保险体系给付水平的巨大差异问题。虽然有不少学者早就意识到要通过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性问题,有关部门也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但无法改变基本养老保险本身存在的给付差距问题,通过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也没能完全体现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特征。本文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的现实出发,以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为立论基础,试图从社会主义角度或采用社会主义思维方式研究养老金问题,创立中国特有的共同养老金制度,建立混合养老保障体系,为解决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困境提供独特思路。


一、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方式:共同养老金

仅仅从市场经济范畴研究养老金问题,往往只能囿于通过社会保险的方式来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可是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忘记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无论采取怎样的发展模式、走怎样的发展道路、用什么名称来描述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只有具备基本要素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在公有制条件下,就不能只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养老保险金,还必然存在市场经济国家没有也不可能有的独特的养老金制度,这就是共同养老金。共同养老金是建立在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机制基础上,全体人民在其退休后人人享有的退休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立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机制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首先,增强人民对社会主义的实际感受。随着国有资产规模扩大、效益提高,全体人民能够适时从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机制中获得实际利益,感受到每个人都是国有资产的主人(即现实所有者),使全民所有制不仅是概念也是现实存在。有了这样制度安排,全体人民朝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奋斗的举国体制优越性就具备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就有了更加可靠的落实机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具备了内在动力。其次,增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性。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决不能只是市场取向的改革,而应当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建立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机制可强化经济体制中的社会主义成分,使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越性,也克服市场经济的内在局限性,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有生机活力。最后,提升对国有经济运行监督的有效性。通过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机制,使国有经济单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和其他单位)的运营结果与全体人民的实际利益挂钩,就会增强人民群众自觉监督国有企业和其他国有单位的经营和运营情况的积极性,避免国有资产变为少数人所有、享有的情况出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直接方式。其中最简单的就是在一定期间,通过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科学合理核算得到的税后收益,再扣除用于发展的基金后的净收益平均发放给全体人民。也可以通过发放国有资产收益权证的方式发给全体人民,并建立国有资产收益交易市场,让人民群众自行选择是否变现。虽然随着国家经济长期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当前国有经济规模和净收益也十分庞大。但相对于十四亿人民而言,将国有资产净收益平均分配给全体人民,人均数额还比较小,对不少具有较高市场性收入的家庭或个人而言,分到的国有资产净收益可能比较微不足道。只有将来国有资产规模更大、盈利能力更强,积累的国有资本更丰厚时,才能实行国有资产净收益无差异地归全体人民享有的直接方式。第二种方式是间接方式,就是在当前以至今后一段时期,不将国有资产净收益进行直接平均分配,而是集中起来建立共同养老金,用于保障一定年龄离开工作岗位退休的人员。间接方式在目前更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资产收益分享的方式和方法,用于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与市场经济体系中养老保险制度资金来源于个人收入不同,共同养老金资金来源于国有资产净收益,平等为全体老年人发放一份社会主义性质的共同和均一的养老金,虽然不能也不必要拉平老年人收入差距,但这份共同养老金与领受者在具有劳动能力期间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税(费)无关,它是老年人作为国有资产法定所有人应得的收益分享,只要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国有资产运营总体正常持续,这份共同养老金不仅永续而且会不断增大,这就避免了市场经济体系中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导致的给付不可持续的风险,可以保证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从制度上彻底消除老年人的绝对贫困。


二、共同养老金制度的现实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保险可持续性问题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难题。自2013年开始,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已不足以弥补当期支出,缺口由2013年0.054万亿元扩大至2023年1.36万亿元,据学者估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缺口将在2050年达到百万亿规模。

学术界对养老保险可持续性及其应对措施展开了详尽的探讨,解决方案主要分为参数改革、结构改革以及引入外源资金三种途径。参数改革的举措主要包括通过适度控制养老金增长水平、增加缴费率、提高养老基金投资收益率来直接影响养老保险收支,以及通过延迟退休、鼓励生育和引进移民等政策来增加缴费人口,减少领取人口。结构改革是指通过建立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给付压力。引入外源性资金,是指政府利用公债、税收收入等渠道对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补贴,政府补贴资金来源不同对宏观经济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然而,各项举措均存在问题。适度控制养老金给付水平是参数改革的重要措施,典型做法是将养老金增长指数与社会通胀或消费价格指数挂钩而非与增速更快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减少养老金支出规模,但该措施将影响老年人实际购买力,降低老年人生活水平。提高缴费率则指的是提高个人或企业的社保缴费率来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收入。该措施会增加在职职工和企业负担,造成代际不公,影响参保热情,从长期来看,还会改变劳动力供给水平,影响经济增长。减少享受养老保险的人数则是通过延迟退休,从减少支出和增加缴费收入两方面纡解养老金缺口,但这会在劳动力市场挤出年轻劳动力,且推行“延迟退休”与鼓励生育政策之间存在冲突,会降低人口政策效果。反之,增加缴费人口则是通过提高生育率和引进移民方式增加劳动人口。移民政策能够在短期内发挥增加养老金缴费人口,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给付压力,但容易诱发社会动荡。鼓励生育政策则能持续保障养老金缴费人口增加,改善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但养老保险的普及和优化本身就是生育率下降的根源,并且从政策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鼓励生育政策效果在短期内难以显现,“二胎”政策实施以来,总和生育率不升反降,由2016年的1.7下降至2020年的1.3。此外,生育政策的调整也会引发一些新的社会问题,例如抚养孩子负担加重与增加防老储蓄的矛盾。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则是通过建立主权养老基金,考虑更加具有收益投资组合,这不仅能够缓解当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资金荒”现象,而且也能起到资本市场“压舱石”的作用。如前所述,结构改革是通过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给付压力。但无论是企业年金还是商业养老保险都无法对基本养老保险进行有效的补充:首先,中国企业年金企业参与率仅为0.5%,企业年金累计结存17985亿元,占同期养老金总资产的28%,GDP的1.78%。其次,个人养老金启动时间晚,居民金融保险知识缺乏,个人养老金难以普及。最后,也有研究指出,在市场经济尚不完备的发展中国家,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对老人福利提升有限,且容易带来潜在风险。至于第三条途径,无论是政府利用公债、税收收入等渠道对公共养老保险进行补贴还是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也都存在不可取之处。财政补贴会导致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福利支出刚性、预算赤字增加,这会引起经济连锁反应,最终会提高居民税负水平,挫伤企业或个人积极性,且还会引发代际不公。划拨部分国有资产的政策则会进一步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对老年人收入差距的逆向调节效果。

由此可见,学术界提出的应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方案多是从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角度出发,难以有针对性地全方位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问题,划拨国有资本政策虽然是中国政府应对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问题的特色举措,但同样无法真正解决可持续性问题。一方面,划拨国有资本政策会直接降低国企管理层可供支配的资源,减少国企高管的隐性收入,进而使得国企会通过转移利润和劣质资产“注水”等方式减少利润的分享。具体而言,对于直接划拨固定比例国有股权的上市国有企业,国企管理层会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至无法监管的关联公司来控制国企利润规模和盈余管理,进而减少固定比例的国有股权的利润分享规模。对于尚未上市进行资产划拨的国有企业,国企管理层会通过劣质资产“注水”的方式,大量兼并本应分割的劣质资产,进而将劣质资产划拨至社保基金名下,减少划拨国有资本政策所应得的利润。另外,划拨国有资本政策还会影响国企经营效率。划拨国有资本政策采用“一刀切”方案,虽然划拨模式更加简洁,但忽视了不同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状况、发展阶段、所处行业等因素的不同,对现金流的需求也不同,既会影响现金流需求大和新兴国企发展,也会出现“鞭打快牛”的现象,降低国企经营效率,最终导致划拨政策的不可持续。

此外,划拨国有资本政策不能有效解决给付不公平问题。在中国,除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存在可预见的缺口所引发的可持续问题外,给付差别所引发的不公平问题也十分凸显。中国当前基本养老保险的特点是按照身份设置不同的体系,对应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也存在三个体系,三个体系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给付待遇上存在着较大差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养老金77804.48元,是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的2.13倍,是城乡居民人均养老金的33.96倍。此外,还存在财政在不同险种之间“逆向补贴”问题,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个保险的人均财政补贴分别是8448元、1285元、539元。另外,由于中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且地区发展不均衡,同一种养老保险还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别。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均给付水平,北京和上海分别是11420.70元/年和17346.15元/年,河南和贵州分别是1550.60元/年、1393.94元/年,地区差异明显。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划拨国有资本政策显然会加剧给付差距。

综上所述,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方面正面临着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同样的两难问题,即不解决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问题,会引起社会不稳定,而要解决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问题,势必加大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同样导致不稳定;另一方面又面临中国发展阶段遇到的特殊问题,即不同阶层人群给付水平的巨大差异。之所以出现这样难以解决的困难,其根本原因在于思维方式上局限在市场经济范畴,忘记或忽略了中国不仅是市场经济国家,更是社会主义国家。从社会主义角度,即从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角度加以思考,必能另辟蹊径,寻求到解决问题的方案,即在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建立共同养老金,推行具有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混合养老保障体系。


三、共同养老金的制度设计与可行性分析

(一)共同养老金的制度设计


1.受益主体和运行机制

以国有资产收益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共同养老金,其受益主体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全体中国公民。除年龄限制外,受益人还需要对中国具有归属感且对中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可在领取资格标准上要求受益人在劳动年龄期间需在中国居住或工作满固定年限。考虑到中国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可将这一条件设定为工作满15年或居住满20年。

共同养老金基于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体现全体人民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符合条件的受益人均等享有。国家要代表人民,定期核算、统计并公布国有资产价值及其收益,在作为所有者的全体人民同意下,拟定分配前各项扣除的标准和办法,仔细核算净收益,定期将国有资产净收益转拨至国家共同养老基金账户。国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定期拟定共同养老金受益主体标准、给付标准、领受程序、监督监察程序和基金结余经营管理章程。有领受资格的老年人在银行开设专门的共同养老金账户,政府将共同养老金定期拨付到该账户。从共同养老金资金来源看,它不是通过个别或局部的国有资本或资产划拨,而是对所有国有资产净收益进行标准化核算后按一定比例提交给共同养老金账户,在提交规模上兼顾发展的未来需要和上缴利润的当前需要,就根本上避免了当前划拨国有资本方式可能存在的“注水”和“鞭打快牛”等问题,只要国有资产不断发展壮大,资金来源就具有可持续性。市场经济体系下的养老保险金,其资金来源于社会保险费(税),其税基为被保险人工薪所得,因此社会保险税也称工薪所得税,实质上其经费来源是“自然人”的净收益;共同养老金的资金来源是占我国国民经济主体地位的国有企业“法人”的净收入,在中国目前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其收缴和支付的稳定性不亚于传统的养老保险金。

2.混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实行共同养老金制度,并不排斥和否定现存养老保险制度。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应养老保障体系也由两个制度混合而成,共同养老金与传统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共同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养老保障体系。首先是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养老保险体系,在这个体系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市场经济通行惯例运行,待遇与个人缴费水平挂钩,多缴多得,体现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其次,新型共同养老金基于社会主义制度,采取有资格老年人无差别共享原则,每一个有资格老年人获得共同养老金是相同的、均一的、无差异的。根据国有资产净收益情况,确定每年用于共同养老金的总额,将其分配拨付至有资格的老年人专门的共同养老金账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共同养老金两个部分相对独立,但不是截然分开,而是混合关联、一体运作、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为了解决当前养老保险基金不充分、几大养老保险体系给付待遇差别过大的问题,混合的养老保险体系可采取共同养老金无差异均享、较高待遇养老保险给付数额适当扣减,混合养老待遇总体增长的办法。例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他们获得养老待遇给付水平比较高,当他们获得一笔全国均一的共同养老金时,相应适当扣减养老保险给付额,在保证这一部分职工混合养老待遇总体增长的条件下,将扣减下来的保险基金用于增加其他养老保险体系的基金并相应提高保险给付待遇。通过这个办法,既能让全体人民通过获得共同养老金分享国有资产净收益,保持混合养老保障待遇保持不变或适度增长,又能适当增加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外的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注入,增强保障能力,使不同养老体系的待遇差别程度逐步缩小到合理水平。

为了更加直观地展示混合养老保障体系的运行情况,本文以2019年数据为例,具体展示混合养老保障体系下养老金收入计算过程,并与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下养老金收入进行对比。首先,确定共同养老金给付水平。参考Lluch的研究,根据拓展线性支出模型(ELES)的估算和调整,可计算出2019年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为3918元/年,并将其确定为同年共同养老金给付标准,进而对混合养老保障体系下养老金待遇进行估算。2019年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分别为73011元/年、27648元/年以及1948元/年。根据前文所提混合养老待遇差别增长的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在享受共同养老金同时适当扣减基本养老金收入,混合养老金收入仍为73011元/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放缓(假定养老金年均增速为0),混合养老金应为2018年基本养老金收入26306元加上2019年共同养老金收入3918元,合计30224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不做变动,混合养老金收入为5866元/年。本文按照张思锋和雍岚的思路,分别基于所得和居民需求计算了现行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和混合养老保险体系中老年人收入公平指数,详细结果见表1。

由表1可知,中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基于所得的公平指数为0.56,不同体系老年人基本养老金收入差距巨大,如果将老年人养老金与日常需求相联系,基于所得与需求的公平指数为0.72,不公平程度更大,这意味着高收入老人的养老金远超其所需。在混合养老保险体系下,基于所得的公平指数下降至0.43,基于所得与需求的公平指数下降至0.55。因此,共同养老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给付差距。

在发放共同养老金情况下,通过相应扣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和保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给付待遇不变(即不再执行每年上调5%的政策),可减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约2362.24亿元。减少数额约占当年基金财政补助收入的18%,这将显著提高养老保障体系可持续能力,也会缓解一般公共支出压力。


(二)共同养老金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国有经济规模不断扩展和效益的不断提升,国有资产收益规模日益庞大,构建基于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的共同养老金不仅具有合理性、必然性,也具有现实可行性。以疫情前2019年有关数据为依据,如果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共同养老金的比例达到23%(以下我们称之为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率),共同养老金的规模就可达到1万亿元。假定发放共同养老金的年龄定为60岁以上,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64亿人,按照当年全国最低生活保障3918元/年的标准进行共同养老金发放,合计约1.03万亿元。这意味着,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率只要达到23%,60岁以上中国公民可获得每年人均约4000元的共同养老金。

考虑到共同养老金的支出刚性以及国有资产收益的波动性,还应为共同养老金按时发放建立风险缓冲机制。首先,共同养老金发放标准与物价和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挂钩,将人民切身利益与国企经营相关联,有效解决国企监督中所有者缺位问题。其次,设置风险缓冲资金池并交给社保基金会统一运营。资金池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所得收益、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较好年份所产生的共同养老金累计结余、由于实施共同养老金所节约的用于社会救济的财政支出。最后,建立共同养老金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共济机制,共同养老金风险缓冲资金池与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互为资金储备,增强两种养老制度的可持续性。

上述国有资产收益是基于现有会计核算体系,这个会计制度属于市场经济的会计制度,基于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市场经济原则来确定。但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国有资产的风险由全民分担,国企高管并没有承担私企高管相同的经营风险,因此现行完全基于市场经济的会计原则具有一些不合理性。其中一个关键点就体现在按照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市场经济原则确定的国企高管薪酬和一些垄断行业的员工薪酬增加了成本,相应缩小了可供全民共享的净利润额。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当前的会计核算制度低估了国有资产收益。据统计,2021年4895家A股上市公司净资产总计约60.21万亿元,净利润总计约5.44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9.04%。同时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仅为4.09%,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其中既有经营方面的原因,也有核算方法上西化和资本主义化的问题。如果对会计核算制度进行适当的改革,既保证国有企业能吸引足够优秀人才、不断提升竞争能力,又能充分反映国有资产风险与收益的特殊性,使国有企业员工的薪酬水平趋向合理,那么中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净利润规模比现行统计数据应该有一个不小的扩大,可将一部分国有资产净收益用于共同养老金。


(三)共同养老金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


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共同养老金制度可持续的重要前提。在用于共同养老金的国有资产净收益规模保持适度的前提下,以国有资产收益建立共同养老金制度,不仅不会影响国有企业的持续经营,还会出于下列原因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动力和条件。

首先,共同养老金会增加消费者对国有企业产品的消费倾向。共同养老金制度将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与居民养老金收入相挂钩,使得全体人民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将国有企业视为自己的企业,因此能通过增加国有企业产品的“消费倾向”,这会显著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

其次,共同养老金会提高社会整体消费水平。共同养老金将直接提高老年人养老金水平,并且为年轻人建立稳定预期,这都会提振消费信心,进而增加居民的消费需求,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在大的经济环境上为国有经济的健康持续增长和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再次,共同养老金会彰显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共同养老金在社会保障基本层面上,克服养老保障的给付差距,解决西方国家无法解决的社会保险两难困境,使人们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公有制更有信心。这不仅在观念层面,而是在经济基础层面使社会主义优越性落实在可感知的制度和福利上。无论是现收现付还是基金积累制,基本养老保险来源于个人在成年期将部分劳动收入以社会保险费(税)方式进行储蓄,其本质仍然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延期支付。因此,个人收入差距带来的缴费差距是影响基本养老保险给付差距过大的重要原因。假定个人收入与个人能力ht息息相关,每个人能力是不同的,整体服从标准对数正态分布Ft(ht)。当标准工资率为w时,个人收入为htw。当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为时,其获得的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为δwhtδ为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本文通过分别计算基本养老金、国有资产收益划拨基本养老金以及共同养老金三种方案下老年人收入的变异系数,来对比不同方案对老年人收入差距的影响。

将国有资产收益直接充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也相应上升为δ1wht,δ1δ。划拨前后的基本养老金收入的变异系数均为这表明国有资产收益的划拨并没有改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逆向调节机制”,国有资产收益在划拨养老保险后,收入越高的人从划拨中获取的收益越高。这是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质是个人工资延期支付,与个人能力成正比,其本身并不具备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如果将国有资本收益划拨基本养老保险还会进一步放大个人能力差距所带来的收入差异。

若以国有资产收益建立人人平等享有的共同养老金制度,假定共同养老金发放标准为bt,由于其人人平等享有,且与国有资产收益相关而与个人收入无关,故bt~Nb,0)分布,b为常数。建立共同养老金后,老年人收入的变异系数从下降至。这表明,由于不同个人从国有资本当中获得的收益是相同的,共同养老金制度很好地改变了当前养老保险体系的逆向调节机制,但并没有改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缴多得的良性竞争机制。因此,以国有资产收益为收入来源构建共同养老金制度,并非倡导“平均主义”,而是给予全体退休人员一笔基本生活保障收入,保障“底线公平”,彻底消除老年人返贫可能。


结语

总之,以国有资产收益建立共同养老金制度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资产收益全民分享的方式,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内在要求。共同养老金的机制设计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由于以国有资产收益建立共同养老金制度能增加消费者对国有企业产品的消费倾向,不仅不会阻碍国有企业可持续经营,还会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而保证共同养老金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也能在基础层面上克服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两难困境。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数字经济与高质量发展》专栏,第121—129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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