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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农农计〔2021〕102号各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推动广东省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 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精神,做好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省级部分的申报、评审、实施等各项工作,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现代渔业发展实际,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指南》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一)池塘升级改造专题
1.美丽渔场建设项目;
2.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
3.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或育苗模式建设示范;
4.池塘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模式;
5.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
6.陆基推水式集装箱循环水养殖模式;
7.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态安全评价关键技术及应用;
8.集约化养殖池塘尾水治理节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二)水产种业振兴专题 1.水产种业体系建设; 2.广东省水产苗种重要疾病监测。
(三)绿色健康养殖专题 1.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示范; 2.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与重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性分析; 3.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示范创建工程; 4.海水养殖生产区域划型及产品卫生监测。
(四)深远海养殖专题 1.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建设。
(五)水产品加工与流通和品牌创建专题 1.水产品流通与加工项目; 2.水产品绿色加工与流通技术推广与示范; 3.名特优水产品或地理标志水产品全国推介和品牌创建。
(六)渔港攻坚和渔船管理专题 1.沿海渔港建设项目-平安渔港建设; 2.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试点项目; 3.渔港经济区创建; 4.渔船安全作业的光伏智能监管装置研发与示范应用; 5.基于北斗通信的智能报警救生衣研发与示范应用; 6.远洋渔船视频监控及可视化溯源体系前端建设(试点); 7.渔民减船转产项目。
(七)渔业资源保护专题 1.濒危水生动物鼋历史栖息地资源环境调查; 2.濒危水生动物鼋人工繁育和野放适应性保护研究; 3.广东省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现状调查与评估。
(八)渔业渔政管理专题 1.广东省典型传统渔港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研究; 2.特定水域渔民培训; 3.渔业渔政管理平台整合与拓展。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本《指南》的申报对象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附件1 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
支付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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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由省级单位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已完成建设的项目不能申报本批次项目。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标准格式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五)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入库储备项目均应按照规范文本编制,不同类型项目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储备。
三、申报程序 本次组织入库的市县企事业单位项目采取属地申报、属地管理,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收集、汇总并审核本辖区内所有的项目申请,统一上报本地区项目入库需求,填写《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系统推送项目,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不接受地市级企事业单位的单独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报。 省级及省级以上申报单位需由主管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的申报需求,填写《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系统推送项目,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需属于二级项目单位申报的,应由上级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确认资料完整性之后予以上报。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各省级单位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调配),网上申报网址:http://183.62.243.12:8001/nytzj-web/minstone(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申报端口: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具体账号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24:00,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24:00。 各申报单位统一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填写《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附件2)。
(二)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单位须于2021年12月31日17:30前报送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函(省有关单位汇总统一出具) 2.《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附件2) 3.项目申报书(设计深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 4.其他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 陈 锴,联系电话:020-37236548。
(四)各专题联系人1.池塘升级改造专题,刘邓军,020-372892042.水产种业振兴专题,刘邓军,020-372892043.绿色健康养殖专题,孙秀秀,020-372892324.深远海养殖专题,刘邓军,020-372892045.水产品加工与流通和品牌创建专题,刘邓军,020-372892046.渔港攻坚和渔船管理专题,莫海鸥,020-372891147.渔业资源保护专题,胡侃,020-372892108.渔业渔政管理专题,莫海鸥,020-372891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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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3.广东省2021年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书使用说明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各类项目申报书模板(通过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或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下载)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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