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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开展2024年市级“菜篮子”基地申报和监测工作通知

华南乡村
2024-09-01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3〕10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市级“菜篮子”基地保安全、保供给的作用,现将2024年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一)新认定申报  2024年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按照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农农〔2024〕14号)(点击下划线文字跳转阅读) 的有关规定执行,生产基地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近一年的农产品检测记录档案复印件(每季度提供1份)。  (二)监测申报  2014、2016、2018、2020、2022年认定的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纳入本次监测范围(见附件3),监测申报材料与认定申报材料一致。二、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经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机构初审后,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由区农业主管部门于7月22日前统一行文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有关汇总表格报送我局种植业科。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组织辖区内的企业积极申报,确保按时按质上报材料。  (二)各区要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申报通知,让社会周知,要严格按照市级“菜篮子”基地标准筛选、推荐,数量不限。  (三)各区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充分征求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商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申报经营主体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采用统一封面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材料装订以经济、实用、易于保存为原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概退回。  (五)为规范“菜篮子”基地管理,摸清本次纳入监测的“菜篮子”基地(畜禽类生产基地)是否处于畜禽养殖禁养区、是否正常经营,请各区根据目前划分的禁养区域情况,认真填写《市级“菜篮子”基地划入禁养区域情况统计表》(附件4),盖章后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局。
  附件:1.佛山市“菜篮子”基地申报(监测)材料            2.2024年度纳入监测的市级“菜篮子”基地名单            3.市级“菜篮子”基地划入禁养区域情况统计表            4.2024年佛山“菜篮子”基地申报和监测单位名单汇总表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乐珍,8328 6115;禅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颜茜,82728180;南海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邓楚华,86337841;顺德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梁力,22833225;高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吴心怡,88637801;三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钱利华,8773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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