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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开展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通知

华南乡村
2024-08-31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顺德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在顺德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  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建设主体日常经营周转性贷款利息支出存在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申报贴息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规定不符等不纳入贴息范围。
  三、贴息期限  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贷款的时间无限制规定,仅针对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发生且需要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
  四、贴息方案和实施程序  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执行。
  五、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要求在8月15日前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融资项目库(网址:https://acpmp.agri.cn)注册账号,并录入申报材料信息,经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要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书面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于8月23日前提交到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股。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    2.电子版申报材料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陈子健,联系电话:2283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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