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政策

【通知】关于上线“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的通知

关于上线“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的通知

沪环境交[2023]28号

根据全国碳市场总体工作安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将于2023年8月28日起正式上线“碳排放配额21”(对应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碳排放配额22”(对应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原“碳排放配额”名称调整为“碳排放配额19-20”(对应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

特此通知。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