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请 || 2022基金申请出新规:参与人不再列学生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须知
(一)
项目申请接收
2022年度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时截止。
(二)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上传。
(三)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可在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可以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
3.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4.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要使用唯一的身份证件参与项目申请,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基金委相关消息。
(四)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扭转“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避免通过“全民动员”、下指标、发奖励和惩罚性激励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
2. 依托单位应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项目。
3. 依托单位应在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务必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五)
其他注意事项
1. 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 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22年3月1日前提交变更申请。
3. 《指南》拟于2022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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