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废弃物随意堆积?深圳龙华“执”播:查!
工地随意放置建筑废弃物
可以检查并处罚吗?
答案是肯定的
11月28日下午
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
联合龙华街道办事处
开展第十九期《龙华“执”播》行动
一起看看吧~
行动中,龙华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刘泽军、刘力依法对辖区某二次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理情况等进行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朱新涛、龙华区政协委员刘欣欣全程参与活动进行执法监督。经查,该工地存在在非指定场地堆放建筑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绷紧“安全弦”
建筑施工需“持证上岗”
进入施工场地
执法人员
首先告知工地负责人今日检查事项
并要求其提供施工许可证
及相关申报材料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相关文件的规定
自2019年9月1日起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
(不包括本数)
和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不包括本数)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
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投资额已经超过100万元,且现场可以看到,每一层的建筑面积超过600平方米。当面积超过了500平方米时,按规定是需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经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提供的《施工许可证》上载明了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合同价格等信息,这些与现场实际相符合,并且附有住房和建设局的公章,因此这是一份合法合规的《施工许可证》。
守牢“安全线”
让建筑垃圾有“家”可归
随后,执法人员检查该工地建筑废弃物管理情况。现场看到,施工产生的部分废弃石头随意堆积在园区内。
“这个地方不是合法的消纳场所,所以建筑废弃物堆放在这里是不合法的。”执法人员指出,依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在其他非指定的场地消纳、倾倒、抛洒、堆放或者填埋建筑废弃物的,由相关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清理,对单位处十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针对施工单位
随意堆积建筑废弃物的行为
执法人员
现场书写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并传达给工地当事人
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全程参与执法监督的区政协委员刘欣欣表示:“本次执法行动非常有意义,可以看到整个过程也很专业,建议以后这类园区执法可以邀请业主一起参与,能够更好地传播。”
下面是“普法小问答”时间
来看看执法人员的回复吧~
普法小问答
问
《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申报还是施工单位申报?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问
什么是建筑废弃物?
答
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交通设施以及装修房屋等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主要分为工程渣土、拆除废弃物、工程泥浆、施工废弃物、装修废弃物五类。
问
可以在建设单位用地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废弃物吗?
答
不可以,合法的消纳场所在住建局官网都有公示,建议运送至合法的消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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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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