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宣传月|新《行政复议法》亮点解读——调解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在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主动顺应时代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巩固发展改革成果,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制度效能。此次修订彰显诸多亮点,今天,我们介绍新行政复议法下的调解制度。
新法对于调解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新法对于调解制度的规定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目标导向
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办案的重要内容
在总则中予以规定
明确在合法、自愿前提下
行政复议机关对各类行政争议
都可以开展调解
这一规定改变了以往行政复议只能对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赔偿补偿纠纷两类案件进行调解的做法,将行政复议调解的对象定位为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机关享有对各类行政争议广泛开展行政复议调解的法定职权,同时赋予复议调解书刚性约束力,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现了行政复议工作内容和方式的重大创新,也将使得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显著增强。
行政复议调解的深圳探索
在过往行政复议办案工作中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秉承“依法自愿、应调尽调、务实高效”理念
将调解融入行政复议全过程
实现行政复议工作
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
绘就新时代新征程道路上的
行政复议深圳“枫”景
贡献深圳经验
成立“党员先锋调解室”
以党建引领铸牢组织之基
市复议办于2022年10月20日成立“党员先锋调解室”,党员先锋由最初的2名发展壮大为10名,调解成功案件数量已超700宗,调解成功率达58%,探索总结出简案速调、繁案精调、一案一策的调解思路,力争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想局面。
▲党员先锋调解室全体党员照片
打造“四全”调解工作机制
以机制创新铸牢方法之基
市复议办推动复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形成“全流程”调解、“全景式”调查、“全局性”化解、“全网式”沟通的调解工作模式。
构建多元联动协作式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以凝聚合力铸牢共识之基
市复议办重视运用行政机关调解力量,指导行政机关在复议答复阶段即开启先行化解、释法说理以及自我纠错工作;同时鼓励引导行政机关建立内部复核机制、挺在化解争议最前端,打造与各行政机关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新生态。
加强重点办案领域调解质效
助力稳营商促民生
市复议办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办案中运用调解手段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坚持复议为民,针对群众尤为关心的养老待遇、医保待遇、工伤认定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提高办案调解质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党员先锋调解室部分党员受表彰照片
调解案例介绍
2023年12月,市复议办成功调解一起疑难工伤认定复议案件。许某是某公司经理,其工作岗位有一定特殊性,且有较大的市场业绩压力,工作地点较为自主,常态加班。2023年6月的一天早上9时许,许某妻子称许某起床后在家开始处理工作,当天11时许,发现许某突然跪倒在地,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有关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许某所在公司不服,向市复议办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家属赠送锦旗
案件审理期间,党员先锋调解室的承办人员发现,当日许某除9时许与同事商谈工作外,还接到客户信息,催促其今天务必回复邮件并确认相关事项。考虑到这一细节,经办人员主动与许某家属联系,提醒留意许某的手机或电脑文件中是否存在许某11时左右处理工作的相关证据。许某家属表示先前没有专门查看许某的手机及电脑,导致未能提交有效证据。经提醒后,许某的妻子在许某的电脑中发现一封还未发出的邮件,正是当天需要给客户回复的内容,电脑显示邮件保存时间亦是11时左右。许某的妻子将电脑连同邮件提供至相关部门,该部门经审查后,认定许某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拟撤销原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重新作出视同工伤的认定。许某家属向市复议办表示衷心感谢!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
以调解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既契合中国古代“天下无讼”的思想
也彰显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市复议办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新模式,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心用情最大限度实质性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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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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