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136.86万元!只因这家医院使用了…
成都的天气可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前几天还热得不行
这两天又开始进入“满30减10”了
又又又降温啦
大家一定要注意增添衣物哟
天气一冷一热,就容易生病
生病就得上医院啊
可是如果去了医院用到了
过期的医疗器械
那……
要知道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可能会
造成患者误诊、错诊
甚至产生感染、排异反应危及生命
这种情况我们是决不允许的!
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罚136.86万元
5月9日,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2022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其中绵阳市东大肛肠医院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尤其引人注目。
绵阳市东大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罚款136.86万元。
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不合规医疗器械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至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
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院作出了没收涉案医疗器械的处罚,同时处该院罚款1368600元,责令该院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而东大肛肠医院还不是
近期唯一一家因“违规使用医疗器械”
致百万处罚的医院
2022年3月22日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份处罚决定
四川某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因使用无中文标识、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吃”到了361.2万元的大额罚单
处罚决定书显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线索,在该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无中文标识的2台射频治疗仪及配件治疗手柄,货值金额42万元。
经查明,该医疗器械未依法注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其间,该公司不配合调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等行为,而且涉案医疗器械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风险较高。经综合考量,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3612000元。
医疗无小事
医疗器械更要从正规渠道购进
妥善使用,妥善保管
如若发现有违法行为
那我们将严惩不贷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按照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川药监发〔2022〕33号)要求
结合成都市实际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这些行为将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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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成都市场监管、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采编 | W
校对 | 浩
责编 |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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