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0月1日起,吸食这类电子烟或拘15日!
眼神迷离、动作迟缓
有的晕倒在马路上
有的会手抖
还有的会整条胳膊都从上往下一起抖
……
这些年轻人究竟怎么了?
为何会出现如此怪异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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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和这种电子烟有关系
今年6月
海南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跨省贩毒案
截断一条
以贩卖含毒品成分电子烟为主的
贩运网络渠道
01
“麻醉”代替毒品
依托咪酯混进“上头”电子烟
海南警方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酒吧中一些年轻人在吸食一种新型的“上头”电子烟后,会出现眩晕感和醉酒感。
对此,警方首先按照涉毒案件进行侦办,但对当事人进行尿检后,并未发现传统毒品。但这些人身体上出现的奇怪表现,以及该电子烟昂贵的价格,还是让禁毒民警感觉到了异常。
警方随即对涉案电子烟进行检测,发现该电子烟的成分中含有依托咪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
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充当毒品的替代品进行贩卖。
在海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大力支持下,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一支队成功侦破一起横跨广东和海南两地的跨省贩毒案,抓获涉毒人员14名,查扣含大麻、冰毒、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40支,截断了一条从广东徐闻至海南海口,并向海口周边市县辐射分销新类型毒品的贩毒网络。
02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警方
打掉一个制售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
特大犯罪团伙
此前,当阳警方通过情报获悉,宜昌城区有人贩卖大量含有依托咪酯麻醉药剂的电子烟。民警经过深入研判,掌握了一个以肖某、张某为首的贩卖依托咪酯的四级网络,各层级分别为原材料供应商、产品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包售卖人员,团伙内部组织严密、成员分工明确。行动中,警方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其中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弹9人,现场查获依托咪酯电子烟弹300余个,查获涉案资金4.9万余元。
经进一步追查,9月6日晚,民警赶赴武汉,将产品制造商李某、王某抓捕归案,现场查获800多个依托咪酯电子烟弹及原材料。目前,当阳警方已依法刑事拘留11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03
“烟粉”
今年7月,广东省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在工作中获悉一条涉“烟粉”线索,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从外省购买“烟粉”到阳江贩卖的信息,后办案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贺某和陈某,从涉案车辆搜出“烟粉”7包共6.5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贺某在外省购买该批“烟粉”后,聘请陈某为其驾驶车辆,准备将该批“烟粉”运到阳江进行贩卖。江城公安已对上述2人予以刑事拘留。
这类俗称“烟粉”的物质
其化学名称就叫“依托咪酯”
外观为白色结晶体或结晶状粉末
是麻醉诱导常用的药物之一
长期吸食依托咪酯后果严重
后遗症明显
大家一定要注意!!!别碰它!
吸食危害
NO!NO!NO!
据临床观察发现,依托咪酯吸食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也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即刻广泛皮肤发红,或荨麻疹的情况。
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
而一旦长期并大剂量使用,容易导致死亡,原因是继发于依托咪酯导致肾上腺素皮质抑制。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
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3年第120号)
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
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
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就意味着
吸食这类“上头电子烟”就是吸毒
或被行政拘留
如若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
将会构成贩卖毒品罪
刑事责任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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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隗卓然表示,列管前,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可能会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而列管后,最明显的变化是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将会构成贩卖毒品罪,刑事责任更重。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三百四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另外,单纯吸食也难逃其咎。隗律师称,列管前,依托咪酯还不属于毒品,除在公共场所吸食可能会涉及行政责任,比如各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公安机关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列管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吸食毒品,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最后,督督熊提醒
对于依托咪酯电子烟的销售
属于非法经营
可以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
多地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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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头”电子烟是毒!
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
如市民朋友发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 | 人民网科普、法治网
采编 | W
校对 | 婷
责编 |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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