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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V(40)四件冤案的平反经过

园地耕耘者 一枚园地6 2021-08-21

一个积极推动个案平反的基层检察官被授予至高荣誉,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平反冤假错案的高度重视。

四件冤案的平反经过

竹叶子|文

一件错案得以纠正平反,要经历很多难以想象的艰难曲折。


为什么难?不在于案件本身,而在于案外,复杂的人事关系,错案制造者的职位,复查人与原办案人的关系,说不清的利益纠葛,办案单位领导的认知水平......,很多很多因素,都可能成为纠正错案的阻力。


以四个案件为例。


一、聂树斌冤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石家庄一女青年康某在玉米地被奸杀,有人看见案发前聂树斌骑自行车路过玉米地旁边的大路。20岁的青年农民聂树斌旋即被拘捕,屈打成招,石家庄市中院很快判处聂树斌死刑,聂树斌上诉被河北高院驳回,1995年4月聂树斌被执行枪决。


十年之后的2005年,一个名叫王书金的杀人犯被河北广平县公安机关抓获,王书金供述自己强奸杀害了四名女性,其中包括1995年石家庄玉米地那位女性。


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带王书金到石家庄指认现场,王书金很快找到了那块玉米地,并指认当时丢弃康某钥匙的地点(这与1994年现场勘察笔录吻合)


郑成月联系到石家庄公安机关,他们吃惊地说:这个案子当年就破了,罪犯1995年就被枪决了。


此后再也无人理会这事。郑成月局长心急如焚,他联系记者朋友,那位记者写了《一案两凶,谁是真凶?》的稿子,联系全国三十几家知名媒体,约好同一天登出。这件冤杀案暴露在全国人民面前,盖子再也捂不住了。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得知消息,到河北高院申诉,要求为儿子平反。法官玩起了第二十二条军规,搞得张焕枝快要窒息。


法官:申诉必须提交判决书,你有判决书吗?

张焕枝:你们从来没有给过我判决书,我哪有?

法官:你没有判决书,法院依法不受理你的申诉。

张焕枝:可是,你们没有给过我判决书呀?

法官:按照当时的法律,不存在给家属判决书。当年不给你判决书并无不妥。

张焕枝:那凭什么现在要我给你判决书?

法官:按现在的法律,申诉人必须提交判决书。

张焕枝:那你现在把判决书给我,我再给你们。

法官:你儿子的案件是1995年的,必须按当时的法律办理,不能给你判决书。

张焕枝:当时的法律不给家属判决书,那,当时的法律,申诉也不需要判决书吧?

法官:你如果当时来申诉,不需要判决书。你现在来申诉,必须执行现在的法律,你必须提交判决书。


张焕枝大哭着走出法院大门。


不久,一封特快专递寄到张焕枝手中,拆开一看,竟然是聂树斌案件判决书!


张焕枝拿着判决书再次来到河北高院,法官说,你这是一审判决书,还必须有二审判决书。张焕枝与法官大吵之后,哭着走出法院大门。


不久,又一封特快专递寄到张焕枝手中:聂树斌案件二审判决书!


张焕枝望天祈祷:衙门里还是有好人啊!她无比感激那位化名为她寄来判决书的好心人!他(或她)一定是一位有强烈正义感的人。


张焕枝再次走进河北高院,把判决书放在法官面前。法官吃惊的问她:


“你从哪里得来的?”


张焕枝说:


“你管我哪里得来的?你看清楚这判决书是不是真的!如果不是假的,你就让我打这个官司。”


河北高院经过复查后宣布:王书金说谎!聂树斌案件判决是正确的!

张焕枝向最高法院申诉。


又一个十年过去了,张焕枝到最高法去了无数次。十年间,新闻媒体持续不断地关注和追问,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最高法院提审聂树斌案件。


有必要插叙王书金案件。


2006年,河北邯郸中院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杀人案。法官问他对起诉书有没有异议,他说:有异议!起诉书没有写我在石家庄玉米地杀了那个女人的事,漏了罪。


围绕这个异议,公诉人、律师和被告人来了个角色互换,乾坤大挪移。


通常情况下,公诉人、被告人和律师是这样的:


公诉人:你杀了她!

被告人:不!我没有杀她!

辩护人:被告人没有杀人!


而王书金案件在法庭上是这样的:


被告人:玉米地那女的是我杀的。

公诉人:那人不是你杀的!

被告人:我杀了她。

公诉人:不!你没有杀她!

辩护人:被告人杀了她!

公诉人:被告人没有杀她。


法庭判决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以判决书漏掉玉米地女人被杀案为由提出上诉,河北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时候最高法院已经收回了死刑核准权,河北高院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有人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为了聂树斌,且留王书金。呼吁为了查清聂树斌案件的真相,请最高法院刀下留人,不要核准王书金的死刑。


最高法院顺应民意,把案件发回河北高院重审,留下了这个活口。


2014年12月12日,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异地复查聂树斌案件。经过漫长的十年,聂树斌案件迎来了转机。


2015年4月28日,山东省高院召开听证会,河北高院代表、张焕枝及其委托的律师参加。会上,律师与河北高院的代表展开激辩,河北高院力陈聂树斌是凶手,原判是正确的。律师针锋相对,慷慨陈词,认为聂树斌是无辜的。


2015年5月,山东高院向最高法院提交复查报告,认为聂树斌案件属于错判,聂树斌是无辜的,请求最高法院提审此案。


2016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提审聂树斌案件。


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经过认真复查,于2016年11月30日作出判决:撤销河北省高院判决,宣告聂树斌无罪。

 

二、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晚上,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青年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一起上厕所,听见隔壁女厕所有异常响动,他和工友商量之后过去查看,发现一名女工死在女厕所,二人连忙到岗亭报案。


公安机关怀疑作案人就是报案人呼格,对同伴工友刑讯逼供,工友屈打成招,指认是呼格杀了女工。警方接着对呼格严刑逼供,又骗他说那个女工没有死,只要承认就马上放他回家,呼格屈打成招,承认自己杀了女工。


案子到了检察院,呼格翻供,检察官不信他。审判的时候,呼格大声喊冤,法官不信他。1996年5月23日,呼格被判处死刑。呼格上诉,上诉状悲怆的呼喊:请法官青天大老爷查一查吧!我没有杀人,我是冤枉的!你们查一查吧!人命关天,你们负点责任,查一查吧!


内蒙古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19岁的呼格吉勒图被五花大绑押上公判大会,会后被执行枪决。


也是十年之后,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抓获了一名奸杀了9名女性的嫌疑人,他叫赵志红。赵志红到案后主动供认,2005年他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厕所杀了一个女的,并带民警指认现场。


指认现场的时候消息被传开,呼格的父亲得知后,四处喊冤无人理睬。他找了一个有名的律师,那位律师说:“凭我的能力办不了这事,我介绍一个人为你儿子伸冤。”律师找到新华社驻内蒙古记者站主任汤计,请求他为民请命。


新华社记者的尚方宝剑就是写内参,汤计的内参到了中央领导的案头,当时的1号大领导批示复查。


2006年10月底,呼市中院突然开庭审理赵志红案件。得知消息的汤计匆匆赶到法庭旁听,王书金案件那样的乾坤大挪移在呼市中院上演。汤计听了审判,知道内蒙古方面急于杀掉赵志红,马上向中央领导写了第二篇内参,赵志红的死刑被叫停。


此后七年间,汤计为呼格案写了6篇内参,其中一篇有这样的话:内蒙古有一股强大的势力阻止呼格案平反。


在中央领导一再批示和新闻媒体持续呼吁下,2014年12月,内蒙古高院重审呼格案,宣告呼格无罪。


三、张玉环冤案


读者可点开链接看我的文章:《张玉环错案是怎样炼成的,听听资深司法人员怎么说》


四、张高平叔侄冤案


聂树斌案件平反,郑成月局长和新闻媒体发挥了重要作用。呼格案被平反,新华社记者汤计起了关键作用。张高平叔侄冤案被平反,得益于一个有仁心的检察官八年锲而不舍的坚持。


2003年5月19日,杭州西湖区一水沟发现一女尸,公安机关查到死者那天搭乘过张高平叔侄的货车,于是初步认定张高平和他的侄儿张辉是凶手。二人被抓后屈打成招,承认强奸杀人。


一个牢头狱霸为了获得立功减刑,诬告张高平在看守所监房亲口对他说过杀了那个女的。


2004年4月杭州中院开庭审理,牢头狱霸到庭作证,张高平叔侄大声喊冤,张辉依然被判处死刑,张高平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上诉后,浙江高院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十五年徒刑。


张高平被送到石河子监狱服刑,他的异常举止引起了石河子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官张飚的注意。


他不参加劳动,不要求减刑,见了干部不喊报告,他说:“罪犯才喊报告,我没有犯罪,凭什么喊报告?”张飚找他谈话,听了他的哭诉之后,相信他是冤枉的。


张飚检察官向石河子检察院检察长汇报了这件事,表示要为张高平伸冤,得到了检察长的支持。


张飚指导文化不高的张高平写申诉信,亲自帮他寄往浙江司法机关,一封封申诉信石沉大海。


张飚就亲自动笔,以单位的名义给浙江司法机关发公函,指出这个案子的疑点,请浙江司法机关复查。没有回音就再发公函,一次次地发。终于有一次收到浙江高院的回函,说重审此案的依据不足。


张飚想:公函写得比较简略,无法说清楚。他就以个人名义写信,详细叙述此案的疑点,与公函一起寄出去。


张高平告诉他,这个案件的凶手很可能是一个姓勾的出租车司机。张飚于是亲自到浙江调查线索。张飚还建议张高平的哥哥到北京去找一个有名的律师为弟弟和侄儿伸冤。


2010年,张飚检察官快要退休了,他放不下张高平的案子,提笔给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写了一封信:我今年58岁,还有两年要退休了,退休之前想跟您说个事,就是张高平这个案子,存在非常多的疑点.......


张飚检察官在这封信里详细汇报了张高平叔侄案的案情和他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汇报了石河子检察院对这个案子的态度,希望浙江省院检察长能够过问这个案子,进行复查。


2012年,张飚检察官退休了,在离开办公室之前,他把张高平找来,对他说:“我退休了,管不了你的案子了,你一定要坚持申诉,千万不要放弃啊!”张高平抱着张飚检察官大哭。


张飚写给浙江省院检察长的信起了重要作用,检察长安排人进行复查,复查需要时间,这些张飚和张高平都不知道。


2013年3月,浙江高院重审张高平叔侄案,改判张高平叔侄无罪。那天,张高平给张飚检察官打来电话,告知他这个喜讯,两人在电话里都哭了。


2013年,最高检察院破格授予退休人员张飚“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18年,张飚检察官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荣誉称号。改革先锋授予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有突出贡献的100人,袁隆平是其中之一。


一个积极推动个案平反的基层检察官被授予至高荣誉,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平反冤假错案的高度重视。


【作者简介】竹叶子,一枚园地耕耘者。


(编辑:呼斯楞豫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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