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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危机】德国收紧难民政策,新难民法今日生效

华商报 德欧华商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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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上午,德国联邦议会表决通过了新的难民法。



联邦议会投票表决通过新难民法


 难民危机在德国乃至欧洲越来越加剧。德国总理默克尔的难民政策在国内受到同根相连的基社盟的猛烈攻击,该党的Seehofer主席,也是巴伐利亚州州长,不断发送重炮猛轰默克尔。而民间对默克尔的不满也越来越强烈。在近日的民意调查中,近四成德国人要求她下台,德国民众对解决难民危机更是抱有悲观态度。

 而且,默克尔在欧洲也陷入单兵作战孤立无援的境地。法国表示每年只能接受3万难民,奥地利随时将入境的难民泄洪到德国。

   曾慷慨接受难民的瑞典自11月起设立了边境检查,从今年1月开始,所有经厄勒海峡大桥从丹麦进入瑞典的大巴和火车乘客都需要出示合法证件。此措施实施以来,进入瑞典的难民人数从2015年10月的每周一万人左右减少到每周约700人。除此之外,瑞典政府更是准备遣返8万名被拒难民,并已着手安排驱逐事宜。瑞典内政部长尹格曼声称,如果难民不能自愿离开,将采取强制措施帮助难民返回家乡。

   而瑞典邻国丹麦最近通过的一项法案则备受争议。此法案授权当局没收难民携带的超过1万丹麦克朗(约1453美元)的现金或贵重物品用以支付他们在寻求庇护期间的食宿费用,有“特殊纪念价值的物品”不在此范围内。虽然联合国难民署对丹麦提出警告,大郝国际组织认为此举具有“歧视性”,但是丹麦民族融合部长施多伊贝格予以反驳说,在丹麦领取福利救济的人都必须出售1300欧元以的财物,这是丹麦的原则,对新到的人也有效,她重申,此方案的目的在于伸张正义。

   瑞士,荷兰,德国的巴伐利亚州和巴登符滕堡州也有同样规定。瑞士把没收难民财产设定在1000瑞士克朗(约900欧元),德国的巴伐利亚州和巴登符滕堡州设为350欧元。

   自瑞典宣布遣返难民之后,芬兰随后也宣布将驱逐抵达芬兰3.2万难民的三分之二,荷兰也将考虑把通过“海路”到达希腊直接遣返回土耳其,并希望此项措施能在全欧范围内推行。

 在此情况下,德国执政的联盟党(基民盟和基社盟)与社民党经过两个月的辩论、讨价还价,达成了难民政策妥协方案,称为“第二套难民解决方案”(Asylpaket II)。2月24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这个方案,成为新的难民法。

 
新难民法实施以后,大批所谓的难民必须返回自己国家


据德国之声中文网和其他德文媒体报道,德国新难民法有以下要点:

 

1、不存在难民监狱之说

全德国共设有20个“难民收容中心”。对来自“安全国”的避难申请者,收容中心将在一周内对其庇护申请作出决定。这些难民收容中心当然不像一些批评人士所说那样如同“监狱”。康斯坦茨大学的法学家提姆(Daniel Thym)说:“这就意味着自由不受限制,但是有义务遵守难民营规定。”一般来说,难民不能离开收容中心所在的地区或者联邦州。

 

2、上诉期限只有一周

按照难民法规定,难民不可任意离开难民营所在地区和联邦州。如果在这个专门的“收容中心”庇护申请遭到拒绝,难民可以提出上诉。但是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按照规定必须在一周之内提出上诉。

 

3、没有难民上限

来自哈勒的公法学教授克鲁特(Winfried Kluth)认为,联邦政府的意图是通过实施新的难民法,加快庇护审理进程。同时不像其它国家那样关闭边境或者制定接收难民的上限。克鲁特教授说,因此,德国慷慨的庇护政策并没有被触及。联邦政府的举措只是为了解决庇护申请的积压问题。目前德国有待处理的庇护申请超过50万份。

 

4、庇护快速审批程序并非针对所有人

庇护快速审批法对未成年难民来说是例外。因此,已经被拒绝过一次的未成年庇护申请者可以再次尝试也被安置在新的“收容中心”。德国主管难民事务的联邦移民与难民局(BAMF)的普拉施马(Ursula Gräfin Praschma)说,这里特别指的是那些此间已经重新返回家乡的巴尔干人。

 

5、审批速度将更快

包括联合国难民署代表和难民律师在内的多名专家要求让难民获得更多的有关“避难程序的咨询”。因为新的法律毕竟十分复杂。提姆教授说,在这类法律咨询方面,瑞士积累了很好的经验。那里有着更加 迅速的庇护审批程序,既48小时审批程序。

 

6、家庭团聚只是个别案例

对于某些难民来说,例如对无人陪伴的未成年难民,两年内不能办理家庭团聚。最近数月,有许多16岁、17岁的青少年来到德国。根据新的法律,他们两年内不能让其父母来德国团聚。德国律师协会的明希(Berthold Münch)对这一规定提出批评。他认为享有家庭温暖的难民才能更好的融入社会。

 

7、遣返不再受医生病假证明保护。

此前,只要被拒的庇护申请者出具医生病假证明,便可被推迟遣返。现在,采取这种方法将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现在必须出具“有资质的医生证明”。德国县联合会的鲁格(Kay Ruge)和德国移民和难民局的普拉施马非常欢迎这一规定。不过普拉施马认为,在这方面现在还缺少人力和物力,这意味着有可能使难民面临"生命危险"。因为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能继续被遣返。

 

8、有刑事犯罪行为难享避难权

在德国有刑事犯罪行为以及至少被判一年监禁者,未来不仅难有获得庇护的机会,而且面临被驱逐的危险。对于长期生活在德国的外国人,则较少受到新法的约束,因为他们“原则上”已经受到更多的保护。

 

9、有些人尽管犯罪仍能留在德国

现在专家们正在讨论的是,犯罪者刑满之后也必须离开德国并非自然而然。理由是,有些国家拒绝接受返回的难民。其结果是这些人只能被"容忍"继续留在德国。

 

10、难民自己承担部分融入课程费用。

这是德国财政Wolfgang Schäuble的提议。比如从难民的生活费(ALG-II-Niveau)中每月扣除10欧元缴纳学费。

 

11、确认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为“安全来源国”。凡是从这些国家来的难民将不能获得避难权利,将被立即遣送回去。但是,遣送难民是州的权限,所以,这个条款还需要德国联邦上议院(Bundesrat)通过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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