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工会副会长建议:每名公民向慈善机构捐款对拒绝履行捐款义务的人应采取法律手段严肃处理。
是个人都会了解,捐款是自愿的,慈善不是被强迫的,如果慈善变成法律,那这不就是缴税吗?难道要立法慈善税?
而且这比国家税务局厉害多了,个人所得税还是有个基点要求的,这个直接要全员覆盖?
或许周森还是有初心的,但是他搞错了方向,他应该提议慈善反腐,贪污善款一分钱都要被判刑十年才好吧!
网友: 如果不捐款就判刑,那是不是得考虑监狱扩建了,全国没捐过款的没有几亿人也差不多吧,那得建多少监狱才能放的下。
网友: 已经撕掉了伪善的面具、露出猥亵狰狞的面目,捐赠是人们基于自愿而付出的财物,愿意捐就捐,不愿意捐就不捐 根本就不存在恶意不捐的事情。这位副会长是要抢的节奏呀!
最后,该专家的意思大概就是面对那些捐款的人,捐款的人不捐给红十字会而捐给别的地方,所以就需要法律制裁,不过这也是很奇葩,人家捐款给谁不应该是自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