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吴某某被判刑!
造谣者吴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吴某某在网络平台上以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编发故事,为开展地产销售吸引粉丝、增加流量。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帖文,遂下载并利用帖文图片在上述网络账号上发布帖文,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上述帖文信息在网络上被大量转载、讨论,引起网民对沈某某肆意谩骂、诋毁,相关网络平台对上述帖文信息的讨论量为75608条、转发量为31485次、阅读量为4.7亿余次,造成极恶劣社会影响。
此外,被告人吴某某还针对闵某捏造并在网上发布诽谤信息。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
“飞哥在东莞”发布的造谣信息。 |
本是和外公的合影,却被造谣成“老夫少妻”,而且被有模有样地说成是东莞清溪镇73岁企业家娶了29岁广西美女,“代价”是“88万礼金+一套80万二房公寓+豪车一台”,此事在舆论上引发极大关注。
此前报道
2021年11月21日,博主“Niki君”对被造谣一事发微博称,她是合影中的女孩,那是她与外公的合照,被造谣的图片源于其于2018年12月29日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帖子。当时,她还在上海“漂”,外公从家乡到上海来看她,拍了很多合影并上传到网络空间。这次谣言给她带来极大困扰,她称:“想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为此,她截屏保留证据。
对此,要准确把握侮辱罪、诽谤罪的公诉条件,依法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侮辱、诽谤案件提起公诉。需要注意的是,随意选择对象的网络侮辱、诽谤行为,可以使相关信息在线上以“网速”传播,迅速引发大规模负面评论,不仅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格权益,还会产生“人人自危”的群体恐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应当作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要判断因素。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表示,本案即是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的网络暴力案件,行为人为博取网络流量,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捏造低俗信息诽谤素不相识的被害人,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负面评论,累计阅读量超过4亿次,社会影响恶劣。基于此,办案机关认为本案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情形,依法适用公诉程序,以诽谤罪对被告人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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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红星新闻、南方都市报
编辑 | 陈观娴
审核 | 吴志恒 梁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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