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2年9月13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对宝龙街道党工委及辖属宝龙、南约、龙东、龙新、同乐、同心、同德社区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并对南约、龙东、同乐股份合作公司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区委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宝龙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宝龙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55-23255975、1916625506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邮政信箱(注明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18116;在街道办一栋二楼食堂消防楼梯口、街道智慧平安(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入口处、各社区及股份合作公司设立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16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19166255065,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2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第二巡察组
2022年9月13日
区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宝龙街道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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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龙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