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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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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二、哪些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
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3.因接种单位违反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
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三、什么是免疫规划疫苗及非免疫规划疫苗?
《办法》所称免疫规划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居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四、如何诊断异常接种反应?
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其他任何医疗卫生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
五、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怎么办?
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并提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所需的材料。
对设区的市级医学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医学会申请再鉴定。申请鉴定的,补偿以鉴定结论为最终依据。
注意:受种方不承担鉴定相关费用。
六、如何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等级?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等级评定由省、设区的市级医学会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确认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受种方应当在6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医学会提出申请,进行损害程度等级评定。
对设区的市级医学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等级评定不服的,可在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出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等级评定结论后30日内申请省医学会再次评定。
凡申请医学会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如鉴定结论确认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同时对损害程度等级进行评定。
注意:受种方不承担评定相关费用。
七、如何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经济补偿?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为一次性补偿。受种方经诊断或鉴定明确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可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或鉴定结论及损害程度等级评定结论之日起90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书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经济补偿申请。
注意: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处理期间,受种者的诊疗费等相关费用先由受种方支付,待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或者鉴定结论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具体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程度的分级判断标准及补偿标准可参考《办法》“第三章 损害程度分级和补偿标准”。
文件依据:
2022年2月14日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陕卫疾控发〔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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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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